2008-06-25: 唐山法轮功学员王素兰几年来遭受的迫害
我叫王素兰,现年41岁,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钱家营矿服务公司下属单位工作,集体固定工人。我自96年得法以来受益匪浅,身体有好几处顽疾全部康复,如:心肌缺血、病毒性心肌炎、常年肠胃炎、腰椎盘突出症,曾经卧床3个多月。是李洪志老师净化了我的身体,净化了我的心灵。正当我走向美好未来的时候,99年7 月邪党江泽民一伙几个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事端栽赃、陷害、造谣、污蔑法轮功和李洪志老师,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就是被迫害的其中一个。
99年7月22日我进京上访,在玉田被邪党人员半路截回,在本矿公安分处非法关押我两天一宿,当时我非常害怕遭受迫害,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才放我回家。自打那以后,逢年过节所谓的敏感日,邪党人员就把我非法关押起来,我记的在2000年10月8日正是星期天,公司邪党书记胡兴海(现停薪留职)到我家骗我去党委一趟,就把我非法关押在本矿休息室将近一个月,日夜派人形影不离的监视,勒索罚款3000元作为抵押,一年以后如果我不进京就如数退还,同时扣押了我的身份证。直到11月3日,矿公安分处田贵宝(现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李毫乡汤毫村)和王旭东把我和法轮功学员李久艳强制送到唐山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强加的罪名是:串联、扰乱社会秩序。拘留所勒索我们每人425元钱,到11月18日才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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