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唐海县法轮功学员李凤珍被非法关押在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安康医院 |
2013-02-16: 河北唐海恶警李福国恶行
二零零七年二月李福国将唐海县五农场八队法轮功学员李恩英强行送至石家庄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李恩英遭受残酷的折磨。李恩英以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慈善之心无怨无恨,善劝迫害他的警察。在遭受了半年的非人折磨后,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回家十三天就含冤离世,离世时死不瞑目,在火化后骨头呈黑色,火葬的工作人员对家属说,李恩英为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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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哥哥被迫害致死未满一年,妹妹又被迫害失忆
唐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恩英,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流离失所期间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劳教所。半年后保外就医时,全身浮肿,行走困难,呼吸、進食困难,目光呆滞,不能躺下睡觉,回家十三天就离开人世,年仅五十三岁。李恩英死后一直微睁双眼、不瞑目。遗体脖颈、后背出现大面积紫色瘀血,而且颜色转黑,耳朵、手指尖、脸颊均发黑,火化后遗骨内是黑的,外面却白白的,很多乡亲和殡仪馆的人员都说这是“中毒”。家属要求验尸,却被警方阻拦。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在李恩英被迫害致死未满一年之时,他的妹妹李凤珍又被唐海县公安局以李富国、王民为首的不法之徒绑架迫害,六月二十五日被送往唐山安康医院。仅五十多天,原本健康善良的李凤珍就被迫害的意识不清,失去记忆,身体骨瘦如柴,不能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被迫害失忆的李凤珍
李凤珍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颈椎病、痔疮等,修炼后病全好了。在法轮功“真、善、忍”的指导下,性格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计较个人得失。伺候瘫痪在床的老婆婆三年如一日,不嫌脏、不怕累,不与其他弟兄计较,是个孝敬老人的好媳妇。李凤珍家人从李凤珍被绑架后,日夜为她的安危担忧,因李凤珍的哥哥李恩英就是被以张顺、李富国为首的不法人员绑架劳教后迫害致死的。李凤珍的丈夫因妻子被无故绑架迫害,整夜抽烟,睡不好觉,吃不下饭,瘦了一大圈,也无心上班,整天为李凤珍的事奔波,找李富国、王民要求释放李凤珍,索要被打劫的财物。李富国不但不放人,还对其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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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6/河北唐海恶警李福国恶行-270100.html
2013-02-16: 河北唐海恶警李福国恶行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李福国带人将法轮功学员李凤珍绑架后,送至唐山安康医院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李凤珍失去记忆,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识,生活不能自理。但李福国无耻的说,李凤珍是装病是更年期。李凤珍至今记忆力还没有完全恢复,出门需要家人陪同,否则就找不到家。一次,李凤珍独自出门满县城绕也找不到家,后来,被好心人带回家。一次家里做菜,她丈夫有事叫他看着,菜都烧糊了她也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6/河北唐海恶警李福国恶行-270100.html
2010-10-14: 唐山法轮功学员遭毒针迫害案例(图)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一年来,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尽各种手段,其中最恶毒的手段之一,就是用药物摧残法轮功学员。唐山市恶警将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公安局安康医院注射损害神经的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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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唐山市李凤珍被迫害失忆
河北省唐山市家住唐海县城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凤珍,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被唐海县公安局以李富国、王民为首的恶徒绑架迫害,六月二十五日被送唐山安康医院。仅五十多天,原本健康善良的李凤珍就被迫害的意识不清,失去记忆,身体骨瘦如柴,不能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在所谓的医院中,中共人员整天给李凤珍输液,不知道使用了什么药物,两个月的时间使李凤珍由一个身心健康,思维正常的人,几乎失去记忆力,变得精神恍惚,看到以前很熟悉的人半晌才能想起来,说话颠三倒四,身体骨瘦如柴,视物模糊,总用卫生纸擦眼睛,而且一只眼睛睁开费力,不能站立和行走,左肋里边疼痛,生活不能自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4/230998.html
2009-09-04: 李凤珍被迫害致残 现又面临绑架(
河北唐海县公安局国保队的李富国、王民等人在二零零八年六月绑架大法弟子李凤珍,随后劫持至唐山安康医院,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将李凤珍致残后推给家人。一年不到,恶警李富国、王民、孙敬森及唐海县法院的张凤致等人,在二零零九年八月又闯到李凤珍丈夫单位、李凤珍家骚扰,企图再次绑架李凤珍進行迫害。
李凤珍的哥哥、大法弟子李恩英,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在丰润县被由唐山市公安局为首的约二十名恶警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劳教所。石家庄市劳教所对李恩英残酷折磨六个月,直至将他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虚伪的让他保外就医。李恩英出狱后仅十三天就离开人世。
李凤珍,女,50多岁,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颈椎病、痔疮等,修炼后不但病全好了,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处处考虑别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伺候瘫痪在床的老婆婆三年如一日,不嫌脏、不怕累,不与其他的弟兄计较,是个孝敬老人的好媳妇。从九九年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凤珍却多次被唐海县公安人员绑架、迫害。
2001年10月13日,李凤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到唐海县看守所迫害。2002年1月15日,李凤珍给老家同学发了一封信,在信中讲了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迁西公安局警察在家绑架,非法拘留5天,勒索保证金5000元才放回家。
2008年6月10日下午5点多钟,唐海县国保队的李富国、王民等七八个公安人员闯入李凤珍家中,当时只有李凤珍一人在家,他们把李凤珍强行抬上警车,而后撬开所有的柜锁抢劫财物,走时大门也不给锁,邻居实在看不过去,让把门给锁上时,李富国说不值200元。
6 月25日,李福国给李凤珍家人打电话说要把李凤珍送唐山安康医院,要李凤珍家人交住院费,在索钱不成的情况下,直接从李凤珍丈夫的单位(邮局)讹了 4000元钱,将李凤珍劫持至唐山安康医院(该医院是由唐山公安系统操控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肉体双重迫害的黑窝之一)。在安康医院李凤珍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仅两个月的时间李凤珍由一个身心健康,思维正常的人,几乎失去记忆力,变得精神恍惚,说话颠三倒四,身体骨瘦如柴,视物模糊,不能站立和行走,左肋里边疼痛,生活不能自理。唐山安康医院对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这种摧残手段,令世人震惊!
2008年8月中旬,唐海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顺及国保的李富国、王民等人又把李凤珍从唐山安康医院劫持至唐海县医院,强制家属签字后,把李凤珍推给家人,扬长而去。时至今日虽已过去一年多了,但李凤珍仍然没有恢复记忆,身体状况很差。张顺、李福国、王民等人,对李凤珍被迫害致残不仅未做任何补偿,又以李凤珍保释一年已到为藉口,到李凤珍丈夫单位及李凤珍家骚扰、威胁,企图再次绑架李凤珍。
李凤珍被迫害致残,也只是唐海县历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案例中的一例。从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仅一年多点的时间,唐海县就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目前还有14人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迫害,其中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的有8人:徐娜(女,50多岁)、刘小玲(女,60左右)、赵玉芳(女,50岁左右)、杨淑芝(女,40多岁)、秦朋珍(女,60多岁)、孙翠清(女,60左右)、佟瑞芬(女,60岁)、张金萍(女,50多岁)。非法关押在开平劳教所的有3人:迟艳兰(女)、侯芳(女,40多岁)、宁丹丹(女,25岁);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的有1人:郑春山;非法关押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的有2人:刘连好(男,47岁)、霍印先(男,50岁左右)。
我们在这里写出唐海县李凤珍等近20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实情,并不单单是为了曝光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为了唤醒唐海县还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人员,你们看看上述这些被你们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有哪一个伤害到唐海任何个人或集体利益了,哪一个真正的对社会造成危害了,没有。他们只是要求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从九二年法轮功弘传到唐海县至今已经16年了,你们有谁听说过法轮功学员干甚么坏事事,伤害了谁吗?没有,相反你们听到看到的却是法轮功学员炼功后身心健康的事例数不胜数。
我们知道唐海公安局国保队的李富国等人每天都在看明慧网,你们看看明慧网上刊登的各地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真实事例,你们没有想想明慧网为甚么要刊登这些,是大法的慈悲,在唤醒你们不要再追随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深思明鉴,为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4/207701.html
2009-01-10: 河北唐海县首恶李富国的犯罪事实
70多岁的五场大法弟子吴仕俊 (男)、佟瑞芬(女,60岁)、张金萍(女,50多岁),2007年9月25被绑架后,以李富国为首的恶警将吴仕俊劫持至唐海县看守所,操控唐海检察院非法起诉,又操控唐海县法院不法人员对他们非法判刑3年。2008年初吴仕俊被劫持至冀东监狱迫害;佟瑞芬、张金萍2008年初被劫持至石家庄女子监狱。
2008年6月10日上午,李富国带领恶警将唐海县城50多岁的大法弟子徐娜(女)绑架,操控唐海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徐娜,又操控唐海县法院不法人员对徐娜非法判刑4年。
2008年6月10日下午,李富国带领恶警将唐海县城50多岁的大法弟子李凤珍(女)绑架,劫持至唐海县看守所。其间李富国曾两次将李凤珍劫持至由邪党公安操控下迫害大法弟子的唐山安康医院迫害,输入不明药物,致使李凤珍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时才放回家。
2008年6月11日晚,唐海县城大法弟子刘小玲(女,60左右)、赵玉芳(女,50岁左右),被滦南县恶警绑架,当晚3点多李富国带领滦南县恶警非法抄家。刘小玲、赵玉芳已两次被滦南县法院非法开庭,现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2008年7月26日以李富国为首的恶警将唐海县十里海60岁左右的大法弟子孙翠清及丈夫宁永秀绑架至唐海县看守所,宁永秀因病被勒索5000元后放回。李富国操控唐海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孙翠清,又操纵法院不法人员对孙翠清两次非法开庭,后秘密非法判刑4年。
唐海县十里海大法弟子迟艳兰,女,2008年7月26日被李富国为首的恶警绑架至唐海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唐海县一农场大法弟子侯芳,女,40岁左右,2008年12月8日上午在唐海县法院院内被以李富国为首的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目前唐海县被非法关押迫害的大法弟子还有秦朋珍、杨淑芝、郑建军(大法弟子杨淑芝的丈夫)。
李富国利用他的妹妹监视十农场大法弟子郑春山(同村),李富国本人也蹲了三夜坑,没等着别人,最后绑架了郑春山,非法劳教二年。郑春山的母亲去找李富国要人,李富国又使了骗人的伎俩,带着春山母亲到石家庄去看儿子,并骗他母亲说里边不打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0/193281.html
2008-10-12: 河北唐海县国保大队恶警李富国恶行录
李富国自2006年接任唐海县国保大队队长以来,紧跟邪党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锋。他曾夸口说:他们(前任)干的都不行,看我的。他上任后就把他当特务那点“本事”使出来了,蹲坑、绑架、勒索、抢劫、给大法弟子编黑材料以加重迫害。从他上任这两年来,唐海县就有1人被迫害致死,1人被迫害的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4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劳教,还有的被勒索钱财。
五农场大法弟子李恩英就是李富国上任后送石家庄劳教所的,在劳教所仅半年就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经三处大医院检查均无法治疗,劳教所怕担责任,把生命垂危的李恩英推给家属,回家仅13天李恩英就痛苦的离开了人世,离世时不瞑目。对此,李富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8 年6月10日,李富国又带领七、八个恶警把李恩英的妹妹李风珍从家中绑架,劫持到当地看守所,李风珍被他们迫害的吃不下饭,吃了就吐,喝水也吐,可李富国说李风珍绝食,绑架到唐山所谓的“安康医院”,输不明药物,摧残健康、善良的李风珍。李富国曾说:你们说李恩英的死与我有关,好,这次我决不能轻饶了李风珍,所以在“安康医院”不敢收的情况下,李富国又托人把李风珍第二次送進所谓的医院,再次输不明药物,最后致使李风珍精神恍惚,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李富国还称李风珍装病,李风珍家属问李富国输了甚么药物时,李富国说李风珍是更年期。
08年6月10日中午,李富国带七、八个恶警绑架了大法弟子徐娜,抢走了废旧电脑主机,然后唐海邪党法院所谓的法官张风志判她4年半重刑。
李富国利用妹妹监视十农场大法弟子郑春山(同村),李富国本人也蹲了三夜坑,没蹲着别人,最后绑架了郑春山,非法劳教二年。郑春山的母亲去找李富国要人,李富国又使了骗人的伎俩,带着春山母亲到石家庄去看儿子,并骗他母亲说:里边不打人,谁说那里打死人?是瞎说,里边可好了。老人家上当了,至今也不要儿子了。
十里海的法轮大法弟子孙翠清和丈夫宁永秀于2008年7月26日早晨回家过节,居委会主任王怀纪问他们去向,当天是否回来,孙翠清和宁永秀如实告之。在二人行至唐海县造纸厂地段时,被居委会蒋延力和王树宏拦住,强行将孙翠清和宁永秀二人带上警车送到十里海边防派出所。那时唐海县公安局张顺、国保大队李富国、孙敬森已到达,在孙翠清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唐海公安局张顺、李富国、孙敬森撬开锁头强行進入孙翠清的家中,将家中DVD和数字电视接收器(锅)等财物非法抄走,并将孙翠清和宁永秀二人非法关押在唐海看守所。
宁永秀被迫害的心脏病复发,唐海公安怕担责任,勒索宁永秀5000元现金释放回家。
孙翠清的女儿在第一次去十里海场部时,书记说:家里共搜出1300多份东西。其女再到十里海派出所询问时,所长承认总共一千多份,最多超不出1500份。可唐海县公安局在批捕资料中说:她当时正在散发资料,她身上带有宣传品300多份,家中有宣传品9000多份。他们为了达到迫害孙翠清的目的,无中生有,制造出这些假材料。8月26日,唐海县公安局将孙翠清报于唐海县检察院,26日家属得到批捕通知书,所谓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现在孙翠清被劫持在唐海看守所。
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唐海县五农场大法弟子佟瑞芬、吴俊石、金萍在七农场发放真相资料的过程中被七农场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于当天夜里五农场派出所非法抄家。儿媳想看望被迫害生病的婆婆佟瑞芬,被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顺暴打,伤势严重,最后住院医治。三名大法弟子都被非法判了3年~3年半,现在都在监狱受迫害。
五农场大法弟子迟艳兰,2008年9月被劫持在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几年的迫害中,直接参与迫害的还有公安局副局长张顺、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敬森。大法弟子都是恶党人员张凤志判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2/187563.html
2008-08-25: 唐山市李凤珍被迫害失忆(图)
河北省唐山市家住唐海县城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凤珍2008年6月10日被唐海县公安局以李富国、王民为首的不法之徒绑架迫害,6月25日被送唐山安康医院。仅五十多天,原本健康善良的李凤珍就被迫害的意识不清,失去记忆,身体骨瘦如柴,不能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李凤珍的哥哥、大法弟子李恩英被迫害致死未满一年,如今李凤珍又被劫持,被迫害到失去记忆,只有两种可能:在唐海、唐山两地被迫害期间曾被酷刑殴打,使脑部严重受到损伤;在唐山安康医院被注射了破坏脑神经的不明药物,这两种可能都能导致脑部特定的运动和认知能力障碍或丧失。
五十多岁的李凤珍被迫害的失去记忆
九年多来在唐海县不断发生着公安人员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从1999年7月至2008年7月,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绑架,30多人被非法劳教,3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迫害致死。特别是2008年6月至7月间,唐海县公安局以张顺、李富国为首的不非之徒又以保“奥运”为藉口,不但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特务式的低劣手段秘密监控、跟踪,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打劫;从6月10日至7月31日唐海县城及分场共有 11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被绑架,7名法轮功学员家被公安人员强行入室打劫;至今还有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
唐海公安以张顺、李富国为首的不法人员对李凤珍的迫害事实:
一、非法入室、绑架无辜,抢劫财物
2008 年6月10日下午5点多钟,唐海县公安局以国保大队李福国、王民为首的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凤珍家中,由于李凤珍爱人在外地学习,只有李凤珍一人在家,这些恶警把李凤珍强行抬上警车拉走,而后撬开所有的柜锁打劫,走时大门也不给锁,邻居实在看不过去,让把门给锁上时,恶警李富国说不值200 元。
当天李凤珍就被非法绑架至唐海看守所。李凤珍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颈椎病、痔疮等,经过修炼法轮功,她的病全好了。在法轮功“真、善、忍”的指导下,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计较个人得失。伺候瘫痪在床的老婆婆三年如一日,不嫌脏、不怕累,不与其他的弟兄计较,是个孝敬老人的好媳妇,这样的好人却被无故绑架。李凤珍家人从李凤珍被绑架后,日夜为李凤珍的安危担忧,因李凤珍的哥哥李恩英就是去年被以张顺、李富国为首的不法人员绑架劳教后迫害致死的。李凤珍丈夫因李凤珍被无故绑架迫害,整夜的抽烟,睡不好觉,吃不下饭,人也瘦了一大圈,无心上班,整天为李凤珍的事奔波,找李富国、王民要求释放李凤珍,索要被打劫的财物,李富国不但不放人,还对其進行威胁。
二、强行使用不明药物,致人伤残,推卸罪责
2008年6月25日,唐海公安国保队长李福国给李凤珍家人打电话说要把李凤珍送唐山安康医院,要李凤珍家人交住院费,在索钱不成的情况下,直接从李凤珍丈夫的单位(邮局)讹了4000元钱,将李凤珍劫持至由公安系统操控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肉体双重迫害的唐山安康医院。
在所谓的医院中,邪党人员整天给李凤珍输液,不知道使用了甚么药物,两个月的时间使李凤珍由一个身心健康,思维正常的人,几乎失去记忆力,变得精神恍惚,看到以前很熟悉的人半晌才能想起来,说话颠三倒四,身体骨瘦如柴,视物模糊,总用卫生纸擦眼睛,而且一只眼睛睁开费力,不能站立和行走,左肋里边疼痛,生活不能自理。
唐海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顺、国保大队的李福国、王民等怕罪恶被曝光,怕承担责任,把李凤珍从唐山安康医院劫持至唐海医院,强制家属签字后,把李凤珍推给家人,扬长而去。时至今日,非法迫害李凤珍致伤残的张顺、李富国等唐海公、检、法不法人员,没有做任何的弥补。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三、强加罪名,执法犯法
李凤珍曾多次被唐海公安非法绑架、迫害。2001年10月13日 被非法绑架到唐海县看守所,2002年1月15日,由于给老家同学发了一封信,在信中讲了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迁西公安局警察在家绑架,非法拘留5天 ,勒索保证金5000元才释放回家。
唐海公安每次绑架迫害李凤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强加的罪名都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这一强加的罪名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唐海公、检、法根本无法列举李凤珍具体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更无法谈起破坏到甚么程度。她只是坚持自己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因为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己,可却屡遭唐海公安绑架、迫害。是谁犯罪,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不正是唐海县公安局以张顺、李福国、王民为首的不法之徒吗?这些人才是亟待被正义绳之以法的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之人。
善良的父老乡亲,也许你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中就有法轮功学员,他们都和你们一样,都是社会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他们只是坚持对法轮大法 “真、善、忍”信仰,却无端被绑架迫害。也许你曾经有幸看到过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他们都是为了向你们说明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还你的知情权;也许你曾有幸被法轮功学员劝过“三退”(即退党、退团、退队),那是他(她)的慈悲心,让你未来平安。因为中共邪党从建党到现在一贯搞假、恶、斗,在历次运动中无端迫害死我们八千多万善良的中国人,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上,更是邪恶、残酷至极,活体摘取、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然后焚尸灭迹,到2008年8月至少有31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中共邪党血债纍纍,人神共愤。2002年6月,在贵州境内掌布河谷景区发现的距今 2.7亿年左右的“藏字石”,崩裂的断面内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国内媒体都报导了此新闻,但隐去最后一个“亡”字。天意在警示世人,却被中共邪党控制的媒体刻意隐瞒。我们知道自古杀人偿命是天理,中共邪党欠这么多人命债,欠这几千万条人命老天能饶了它吗,到时老天要清算的时候,如果你还是它党,团,队的成员不也搭進去了吗,成了它的陪葬品。法轮功学员劝您“三退”就是为了天灭中共时,你能平安、能保命。因为你加入中共邪党时举行了发毒誓的仪式,要把生命献给它,退出时也得有个仪式,只是这个简单,为了你安全,不用上单位去退,能上网的自己上动态网大纪元网站发个声明退出,如果上不了网,自己写个声名贴在公共场所或者写在人民币上都可以,你用真名、笔名、化名退都可以。并请你伸出援助之手,和我们一起共同制止这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邪恶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5/184719.html
2008-07-26: 唐山邪党法院对李凤珍、徐娜非法开庭
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邪党法院通知李凤珍、徐娜家属,7月23日9:30分在唐山市路南区邪党法院对李凤珍、徐娜非法开庭。路南区法院院长李凤艳(13831516199、28416877683566)
零八年六月十日,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公安局、“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组织)以李福国、王民为首的六、七个警察,身着便衣,先后闯入法轮功学员徐娜家和李凤珍家中,野蛮绑架了她俩,并進行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6/182746.html
2008-07-08: 李凤珍被劫持到唐山安康医院迫害
2008年6月10日5点多钟,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以李福国、王民为首的七、八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凤珍家,4个恶警把李凤珍强行抬上警车拉走,而后撬开所有的柜锁抄家。
李凤珍被非法关在唐海县看守所,由于受惊吓过度吃不下饭,6月25日,李福国、王民等向家属要钱无果的情况下,从李凤珍丈夫的单位(邮局)讹了4000元钱,将李凤珍非法送唐山安康医院。
安康医院究竟是甚么地方呢?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是人间地狱。那里迫害过很多大法弟子,那里的迫害手段非常残忍。
石家庄大法弟子邱立英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医院。安康医院的不法人员曾逼邱立英吃破坏中枢神经的药,每次邱立英都悄悄的吐出来了,有一次被恶徒发现了,邱立英不得已吞下几片药,结果身体出现严重症状,一天到晚睡不醒,脚软的站立不稳,舌头僵硬的说不清话,头晕、眼睛浮肿,精神出现恍惚。可见这种精神药物对人的毒害是非常严重的。
唐山新区教学的大法弟子张保环,2002年在安康医院受尽了折磨,她曾被4个犯人按住,强行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只见觉头昏眼花,全身无力,痛苦的两手抓胸,像要把心脏掏出来才舒服。
现在,邪党恶徒把李凤珍劫持到安康医院已经八天了,不知她现状如何。唐海警察根本不告诉家属。李凤珍的家属多次向唐海县公安局要人,警察互相推诿。当家属问国保大队指导员王民时,王民开脱说不知道。家属去找李福国,李福国说开会。家属说:不然晚上到你家去吧,李福国恶狠狠的说:到我家去把你腿打折。
李凤珍的哥哥、大法弟子李恩英被迫害致死未满一年,如今李凤珍又被劫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8/181704.html
2008-06-23: 河北唐海公安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枉法行为
零八年六月十日,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公安局、“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组织)以李福国、王民为首的六、七个警察,身着便衣,先后强行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徐娜家和李凤珍家中,野蛮绑架了她俩,并進行非法抄家。两位法轮功学员现被非法关在唐海县看守所。
恶徒中午先到徐娜家中绑架徐娜,并抄走几本大法书及未使用的电脑主机。
下午五点多钟,这帮恶警又带着摄像机非法闯入李凤珍的家中,连鞋都不让穿就将李凤珍强行抬上警车拉走。接着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恶警们私自撬开李凤珍家所有的柜锁,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私人财物。抄完家恶警扬长而去,竟然不给她家的大门上锁。乡亲们让恶警把门给锁上,恶警李福国却说:(她家里的东西)不值200元钱。有个乡亲说:你们这么做,还不遭报?恶警恶狠狠的踢了这位乡亲一脚。乡亲们又说:这么好的人,为甚么被你们迫害?恶警们所答非所问的说:已经蹲坑两、三天了,如果不是害怕她家的两条大狗,我们早就翻墙進去了。
第二天,即六月十一日晚上,唐海法轮功学员刘小玲、杨淑芝、赵玉妨、秦朋珍、郑建军(男、不炼功,司机)去唐山滦南县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当晚刘小玲的家被非法查抄,抄走大法书和其它资料。刘小玲、杨淑芝、秦朋珍现被劫持至唐山第一看守所迫害,赵玉妨、郑建军则被关押在滦南看守所。
恶警对这些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劫持、关押的罪名是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相反是唐海警察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一、扣押私人财物 不给清单和收据
唐海李福国、王民等公安警察拿走法轮功学员私人电脑、大法真相资料和其它物品,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开列任何清单,其行为形同土匪、恶霸,特别是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胡作非为的進行抄家,或过后补一清单强迫其家人签字画押。这不但违反了《警察法》第22条(五),即“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也严重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 111条的规定:“進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且他们在非法拿走私人物品时并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15条之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的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1式2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1份交给持有人,另1份附卷备查。”
警方上述行径显然触犯了我国《宪法》第37条和39条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式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二、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破坏法律实施罪是典型的枉法行为
历来唐海公安给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通知书中“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由拘留等。首先法轮功不是×教,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一直得到中国社会各阶层及世界各国的认可,查遍中国及世界所有法律条款,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提到法轮功,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提到法轮功是× 教。公安认定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却不能举证他(她)们如何实施破坏行为这一事实,更不能说明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也未能说明他(她)们的行为具体破坏了何种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也就是说,公安和检察院认为他(她)们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法律和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
三、对法轮功学员拘留逮捕的罪名不成立、必须无罪释放
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是:抄家抄出大法真相资料,涉嫌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即便上述事实完全属实,这也纯属澄清事实与自由表达的行为,与犯罪行为无关。
既然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么修炼法轮功的人深信法轮大法好,他(她)们身心受益很大。因此自愿自觉利用各种方式向公众讲明法轮功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实真相。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一无暴力,二无仇恨,三无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只是堂堂正正的讲“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完全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范畴。
从九九迫害法轮功至今,唐海有近百人因信仰真善忍被恶党非法关押过,三十多人被非法劳教,三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迫害致死。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凤珍是零七年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李恩英的妹妹。善恶必报是谁也无法抗拒的天理,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正义必将把唐海迫害法轮功的恶警绳之以法。
唐海警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徐娜、李凤珍、刘小玲、秦朋珍、杨淑芝、赵玉妨、郑建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3/180792.html
2008-06-13: 河北唐海县又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6月10日,河北唐海两名法轮功学员徐娜、李风珍被绑架后,6月11日晚上唐海法轮功学员刘小玲、秦朋珍、杨子、赵玉芳,以及常人司机郑建军(男),在去滦南县发真相时被恶警绑架。当夜三点,刘小玲的家被非法抄查,具体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3/180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