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5: 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区大法弟子罗华珍被绑架补充
2月28日,湖南株洲田心3位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华珍、刘桂花、童立予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石峰区国保大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峰区拘留所。
3月1日,石峰国保大队队长欧阳、田心派出所汪姓警察、南峰社区主任等10多人,闯入田心法轮功学员王慈秀家中,将70多岁的王慈秀、及其丈夫、孙儿(孙儿未修炼大法),一起绑架走,抄家,抢走多本大法书、真相资料、电脑、真相币2200元等。王慈秀的丈夫及孙儿当天放回,王慈秀因体检出高血压第二天放回。3月2日,石峰区国保、田心国保又将田心另一法轮功学员叶定国绑架,现非法关押在石峰区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5/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3867.html
2009-03-09: 多名株洲市大法弟子被芦凇区伪法院非法重判
湖南省株洲市芦凇区伪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芦法刑初字第373号,对株洲市大法弟子非法重判:张和君12年、 于珍玉12年、唐浩10年半、陈国10年、冯爱林10年、李遵桂10年、刘庆良4年半、刘桂花3年、胡猛判3缓4。
他们是08年4月份前后分别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的,都受到不同程度酷刑折磨(以前已有报导)。只因信仰“真善忍”,就被如此迫害,天理难容。他们的亲人悲愤难忍又束手无策。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9/196796.html
2009-01-31: 株洲市多名大法弟子遭酷刑后被非法判刑十年
湖南省株洲市大法弟子张和君、于珍玉、刘桂花、陈国、刘庆良、唐浩、李遵桂、冯爱玲,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株洲市恶警先后绑架,期间被施以多种酷刑折磨(如用钢丝穿锁骨等),陈国等多人被迫害致残。株洲市邪党恶警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先假装“撤诉”,然后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判处这些法轮功学员重刑,其中张和君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其他法轮功学员有不少被判十年以上重刑。
其中多名大法弟子是多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53岁的大法弟子张和君2000年就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非法关押期间,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不讲违心的话,遭受了难以想像的痛苦折磨;出狱后被迫害流离失所。于珍玉2002年1月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4年;50多岁的唐浩,男,2001年被非法劳教1年,02年被株洲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07年5月18日被株洲市非法劳教二年,08年5月8日撤销劳教又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
株洲市邪党人员2008年4月初对全市法轮功学员進行地毯式非法抄家,抢劫了影碟机、钱、电脑、大法书籍等。荷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贺吾晋,副大队长唐某、强某、周宏等人对大法弟子刑讯逼供,手段极其邪恶,逼迫说出书籍资料的来源。 26岁的大法弟子胡猛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大法弟子张和君2008年4月11日在衡阳被绑架回株洲市,被荷塘区国保大队迫害很严重,被灌辣椒水,吊铐,右耳朵被打的听不清,右手没有知觉,右脚背骨裂,恶警还扬言要打一针使其变成精神病。在荷塘区国保大队,四个彪形大汉上来剥掉她的衣服,把双手反扭铐在椅子靠背上,接下来就强行往嘴里灌东西,为了不使她叫出声,用抹布把她的嘴封住,然后往她鼻孔里灌辣椒粉、红花油、开水、脏水,用牙签往鼻子里戳辣椒粉,戳得鼻孔伤痕纍纍。 就在她痛不欲生、呼吸困难的时候,四个大汉一边两个抓住她的脚同时喊一二三用力向后背拉,这和古代的酷刑五马分尸没有两样!恶徒们接着又用鞭子抽打她的脚,再用穿着皮鞋的脚踩、蹂她的脚,然后再抽再踩直到脚背充血肿至四五寸高。邪党恶徒们累了要休息,就把她悬空铐在窗户上,每隔十至二十分钟就从头上泼一次冷水,就这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才把她放下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31/194600.html
2008-11-24: 张和君、于珍玉等被株洲市芦淞检察院非法起诉
2008年11月6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检察院对张和君等十名大法弟子下达非法起诉。这十名大法弟子分别是:
张和君,女,53岁,株洲县人。04年因讲真相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5年,08年4月13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
于珍玉,女,53岁株洲市人,因讲真相2000年3月,10月分别拘留15天,02年1月14日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4年,08年4月7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文健,男,65岁,株洲市人,退休干部,因坚持修炼法轮功04年非法劳教1年6个月,07年又非法劳教2年,08年7月4日被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绑架。
陈国,男,53岁,株洲市人,2000年10月,因讲真相被非法拘留15天,08年4月10月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非法绑架,关押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胡猛,男,26岁,株洲市人,08年4月11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现被残酷迫害患精神病。
唐浩,男,53岁株洲市人,因坚修法轮功,01年被非法劳教1年,02年被株洲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07年5月18日被株洲市非法劳教二年,08年5月8日撤销劳教又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
冯爱林,50岁,株洲市人,因修炼法轮功,01年4月、05年6月分别非法关押15天,08年4月1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在押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李遵桂,女,60岁,株洲市人,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10月非法劳教1年6个月,04年4月又非法劳教1年,05年4月再非法劳教1年6个月,08年4月5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株洲县看守所。
刘庆良,男,32岁,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2002年分别非法劳教1年,04年2月被棣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3年,08年4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刘桂花,女,61岁,因修炼法轮功04年7月被非法拘留7天,08年4月3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芦淞公安分局在实施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还非法抄家,劫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空白光碟等私人财产。
大法弟子在关押期间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残酷的迫害。
正告株洲市”610”、政法委、公、检、法、司行恶人员,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善恶有报是天理,为自己、为家人选择一条光明之路。
法轮大法学会于2005年10月9日在明慧网发表公告指出:“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公告同时指出:“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神必将清算对大法行恶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不悬崖勒马,继续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镇压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将受到严惩。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劝株洲市的恶人、恶警悬崖勒马,及早回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4/190380.html
2008-11-24: 张和君受酷刑:折断脚背骨、灌辣椒、烧十指、五马分尸
湖南株洲伪法院图谋在2008年11月底对大法弟子张和君、于珍玉、陈国、文健、胡猛、唐浩、冯爱林、李遵桂、刘庆良、刘桂花十人非法开庭审讯。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已将所谓“起诉书”递交法院。目前这十名大法弟子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株洲市第二看守所,株洲县看守所,二人“取保候审”在家监视居住。
大法弟子张和君被迫害流离失所一年,4月11日在衡阳被绑架回株洲市,被荷塘区国保大队迫害很严重,被灌辣椒水,吊铐。下面是张和君诉述她遭受的种种酷刑迫害。
我是湖南株洲市荷塘区原活塞销厂法轮功修炼者张和君。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我坚持因修炼法轮功,2000年就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遭受长期的折磨后,我依然坚定的相信大法,相信师父,坚持修炼法轮功。今年四月,株洲恶警又对我進行非法抓捕。而后,我受到了外人难以想像的非人的酷刑折磨。现将我的这段经历公诸于世,让世人看看,中共是如何对待有信仰的中国人的,看看它的那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嘴脸,
我原本身体很差,患有多种疾病,吃过许多药,为了好病也练过多种气功,都不见效。就在我的身体和精神承受能力到了极限的时候,我幸遇法轮功。
法轮功真的是一种神奇的功法,我一炼病痛就痊愈。因为他是佛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修炼的指导,教人做好人,更好的人,通过修炼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升华。修炼大法更使我明白了人来世间的真正目地是返本归真。从此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就在我从新振作起来的时候,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妒嫉心,采用造谣、栽赃、陷害等手段对法轮功发起前所未有的残酷迫害。
由于我是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知道法轮功并不是中共一言堂电视造谣诬陷的那样,所以我不放弃自己的信仰。2000年恶警抓我时候说,只要我写两个字“不炼” 或骂三声师父就放我回家。写就放人不写就判刑,真是荒唐!我不从,于是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非法关押期间,因我不放弃信仰“真善忍”,不讲违心的话,在那里受尽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折磨。
五年后回来,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的退休工资没有了,生活没了着落,只能靠打钟点工维持简单的生活。就这样他们还时常骚扰我,逼迫我流离失所一年。在这一年期间,他们又对我家人進行迫害,儿子不能回家,八十岁的老母一个人在农村,多次被恐吓,逼得她老人家东躲西藏不敢回家,对我丈夫更是长期跟踪、电话监听、上门骚扰。
今年(2008年)4月11日,株洲市荷塘区国保大队把我从衡阳绑架回株洲。他们怕我跑了,在衡阳竟然把我的右脚背骨折断。
到了株洲荷塘区国保大队,四个彪形大汉上来剥掉我的衣服,把我的双手反扭铐在椅子靠背上,接下来就强行往我嘴里灌东西,不知灌的是甚么,当时就觉得嘴唇变的很厚、很大、很麻,为了不使我叫出声,他们用抹布把我的嘴封住,然后,又往我鼻孔里灌辣椒粉、红花油、开水、脏水,用牙签往鼻子里戳辣椒粉,戳得鼻孔伤痕纍纍。
就在我痛不欲绝、呼吸困难的时候,他们兽性大发,四个大汉一边两个抓住我的脚同时喊一二三用力向后背拉,他们一个个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嘘嘘,我忍受着肉体被撕裂般的巨大疼痛,这真和古代的酷刑五马分尸没有两样!接着又用鞭子抽打我的脚,再用穿着皮鞋的脚踩、蹂我的脚,然后再抽再踩直到脚背充血肿至四五寸高。更为卑鄙的是:他们把我的手、脚铐在凳上,侮辱我师父,将我师父的照片插在我裤裆内,满身都有,并强行把我站在坐在师父的法像和经书上,把点燃的照片插在我手上,用毛巾盖着手铐,然后摄像,说要把摄的像发到网上去。还给几个电视台的记者打电话说:“特大新闻,很有价值,包你发大财。”我说:“这不是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翻版吗?你们就是在造假。”他们说:“对法轮功想怎么的就怎么的,死了算自杀,比狗还不如,谁叫你是法轮功。”我说 “法轮功修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治好了我的病。” 他们不准我说话。
邪党恶徒们累了要休息,就把我悬空铐在窗户上,留一个人看着我。这个恶人每隔十至二十分钟就从我头上泼一次冷水,冻的我全身发抖,就这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才把我放下来。
白天就是审讯,没有任何根据就是要我承认我是法轮大法株洲市的站长。我问:“为甚么这样对我?”他们说:“谁要你跑,你害的我们向上面不能交差。”我说: “我没有罪,信仰自由,信法轮功是我的权利。法轮功现在洪传全世界,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我是亲身受益者,我这么大岁数了不会轻易相信甚么,也不会轻易放弃甚么。因我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迫害非法判刑五年,受尽了常人难以想像的折磨,回来后没有退休工资靠做钟点工维持简单的生活。就这样还时常骚扰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做保姆为生。我原有自己喜欢的工作、幸福的家庭,现在被迫害成这样。修真善忍做好人有甚么错!”他们说:“没有办法,你法轮功给我钱,我也给你法轮功办事。”
到晚上又把我悬空单手吊铐在窗户上,这样还不够,他们还在我脚链上用力跺,导致铐子卡在肉内,鲜血淋淋。接下来双手吊铐,又用铁夹子用力夹住我的十个手指,再用烟头烧每个手指甲,导致我的八个手指甲内充血,两个月未消。这些邪恶的罪行,看守过我的都知道。他们用鞋底用力抽打我的脸、头、耳朵,当时感到头痛的像都要裂开了,然后他们再用一瓢冷水对着我的耳朵泼来,使我的右耳听力丧失至今。他们又用很坚硬的东西在我身上划,把皮肉划破打叉,说这是枪毙我。我满身鲜血直流,痛的我惨叫。他们说:痛吗,我帮你治就不痛了。他们就用力掐我手上的筋,那种麻痛难受的无法形容,导致我的右手直到现在还没有知觉。
更下流的是他们把我的衣服掀开要用烟头烧我的乳头,我说:“你如果这样做,我就咬舌自尽。”他们这才停手。然后一边两个人把我的脚向头上举,我痛的大叫,他们看我叫,就用脚和拳头使劲踢、打我的肚子和下身。就这样,他们采用各种残忍手段折磨我几个小时后,又把我悬空吊在窗户上到第二天早晨。当时我从头到脚全都充血、肿大,行走困难,而且便血、流血。
4月13号他们把我送到株洲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看到我伤势如此严重拒收。我被迫害的严重程度是看守所建所以来第一例。到看守所后我还流血、便血一个多星期。现在五个多月了,我的手完全没有知觉,右耳一直听不见声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4/190402.html
2008-06-03: 湖南株洲市邪党人员劫持折磨十多名大法弟子
湖南省株洲市邪党不法人员2008年4月初对全市法轮功学员進行地毯式非法抄家,抢劫了影碟机、钱、电脑、大法书籍等。荷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贺吾晋,副大队长唐某、强某、周宏等人对大法弟子刑讯逼供,手段极其邪恶,逼迫说出书籍资料的来源。
大法弟子于珍玉被恶警们折磨几天。陈国左手已断,折磨很严重。
张和君被迫害流离失所1年,4月11日在衡阳被绑架回株洲市,被荷塘区国保大队迫害很严重,被灌辣椒水,吊铐,现在右耳朵被打的听不清,右手没有知觉,右脚背骨裂,恶警还扬言要打一针使其变成精神病。
大法弟子胡猛在看守所被迫害很严重。唐浩已被非法劳教又转捕提审。
衡阳大法弟子陈新华也被绑架到荷塘区国保大队。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株洲市第二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有,(男):陈国、唐浩、胡猛,(女):于珍玉、刘桂花、柏英、张和君。
被非法关押在株洲市一看的大法弟子有,(男):文建、刘庆良,(女):李宗瑞、刘春琴、喻颖祝(已被判劳教一年)等多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3/17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