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 承德市 >> 韩平

女, 59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5-08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8-07-25:河北承德市韩平被迫害,丈夫呼吁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5/182740.html

2008-07-25: 河北承德市韩平被迫害,丈夫呼吁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5/182740.html

2008-05-08:河北承德市韩平被迫害,丈夫呼吁营救 我的妻子韩平,今年59岁,在2008年1月30日去河北省兴隆县同学家串门并帮助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时,被兴隆县国安大队长陆少华和教导员张玉海等六名恶警绑架了。我得知后,几次去探望,都见不到我的妻子,我心急、我惦念、我担心…… 因为前一阵子我听说有修炼法轮功的人被抓走后,不通知家人,更不用说见面了,把人弄到背地,活体摘取器官盗卖,然后把尸体扔到焚尸炉里烧了

2008-05-08: 河北承德市韩平被迫害,丈夫呼吁营救
我的妻子韩平,今年59岁,在2008年1月30日去河北省兴隆县同学家串门并帮助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时,被兴隆县国安大队长陆少华和教导员张玉海等六名恶警绑架了。我得知后,几次去探望,都见不到我的妻子,我心急、我惦念、我担心……

因为前一阵子我听说有修炼法轮功的人被抓走后,不通知家人,更不用说见面了,把人弄到背地,活体摘取器官盗卖,然后把尸体扔到焚尸炉里烧了;还有在真相小报上看到把抓来的法轮功人员绑在死人床上往死里折磨。所以我担心、我心急,生怕我的妻子遭遇此等迫害。

几年来,通过我妻子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我深知法轮功是好功法,于人于己于国于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妻子在修炼前长期身体不好,为了生活靠打工挣钱,她当过裁缝、开过饭馆、修路、栽树、当保姆等干过很多的活,由于过度的劳累,使他患上了老胃病、气管炎,严重时胃痛得让她打滚撞墙,吃不了饭,睡不了觉。气管炎犯病时上气不接下气,憋得喘不过气来,咳嗽的吐血,这两样病折磨了她大半生。为了治病,遍访名医,什么药都吃过,就是治不好,艰苦疼痛的日子度日如年。九七年过年时听人说:法轮功治病有奇效,我妻子就抱着试试的想法开始学炼。果然,时过不久,她的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胃不痛了,也不憋气了,在不知不觉中各种病都好了。这使我非常的高兴。

更使我高兴的是她的性格都发生了变化,她改变了过去那种以我为中心的暴躁的脾气,消除了与她大姐多少年来的隔阂,特别是变得非常的体贴和照顾别人,这使我和孩子大大受益,她真的变成了一个贤妻良母。这使我从她身上看到: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她们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我真的不明白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呀?教人做好人还有罪吗?事实证明我的妻子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身体变好了更没有罪。再有国家《宪法》都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修炼法轮功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受《宪法》的保护更没有罪。

再说她帮人安装卫星接收器(俗称大锅),这也没有犯法。安装大锅主要是收视效果好,费用低,电视台播放的内容广泛,能开阔人们的视野,坐在家里就能知道天下大事。其实我国《宪法》第40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

其实我也想了,中共为什么怕老百姓安“大锅”呢? 就是怕老百姓了解事实真相。它们只允许看它们的电视广播,可是它们的广播是按照它们的需要而播的。它们决定着人们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什么。这不是在剥夺人们的权利吗?再说如果你播的都是实事求是的新闻消息也行,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骗人的假货或者是与事实有很大差距的水货。就说“天安门自焚”伪案吧,明明是政府导演的假案,非要嫁祸人家法轮功,结果弄得漏洞百出,让人一看就是假的。我不明白中共为什么要用假新闻糊弄老百姓,人家没有错非要编造一个假的伪的案例嫁祸于人,这不是在耍流氓吗?一个执政党在耍流氓它还有正义可言吗?人家安“大锅”就是想了解事实的真相,结果它们就抄查、罚款、抓人,这还有理可讲吗?

我的妻子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帮助同学安“大锅”也没有错;因此我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我的妻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8/178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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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9:
具体信息如下:

开庭时间:2025年2月10日(周一)上午九点
开庭地址:承德市双峰寺双桥法院
公诉人及助理:张宏剑 陈姗姗 0314-2282916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路北西北方向150米双桥区检察院 067028
主审庭长:毕爱 0314-2522159 19331490726
书记员:陈如心 0314-3050353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冠峰路承德铂悦山 高新区法庭 067055
陪审员:胡海涛 刘佳

相关责任人信息:
承德市双桥法院刑庭长 樊晓军 办公室电话:0314-2195115 手机:19331490987
双桥区法院院长 李胜利 手机:17603147888
法警队长 刘继峰 手机:19331490767
王少春 手机:15733976088
姜明飞 手机:19331490601
李初啸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77 手机:15733976099
杨阔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13
付文莉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1
陈凌曦 吕玉静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6
于晓芳 李明子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5
刘士菥 祁芳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8
姜雨孜 办公室电话:2195033
钱英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7
樊晓军 办公室电话:0314-2195115
邓丽靖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9
刘荣利 陈禹含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1
陈如心 虞帆 曹莫闰 杨壮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0
张明华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3
陈文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2
王晴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3
高瑞松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37
李坤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2
杜少帅 办公室电话:0314-2195050
承德市双桥区检察官 张宏剑电话:0314-2282916 0314-228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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