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 晋中 灵石县 >> 曹福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西灵石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4-22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8-04-21:山西灵石县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山西晋中市灵石县六一零、公安局等部门的一些不法人员紧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以公安局副局长孔毅、政保科长赵秀云、原仁义派出所所长谢林生、王建军等为首的一些不法之徒,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手段残酷恶劣。 一、法轮功学员王林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春,谢林生不让女学员王林英炼功,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让她交出大法磁带

2008-04-21: 山西灵石县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山西晋中市灵石县六一零、公安局等部门的一些不法人员紧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以公安局副局长孔毅、政保科长赵秀云、原仁义派出所所长谢林生、王建军等为首的一些不法之徒,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手段残酷恶劣。

一、法轮功学员王林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春,谢林生不让女学员王林英炼功,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让她交出大法磁带,并威胁说:“如不交出,就要把她的衣服扒光。”

二零零二年夏天,王林英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谢林生再次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威逼恐吓,让交出资料,并说出资料的来源,当天把她放回。但是却阴险地在暗地里把王林英的材料交给了公安局。第三天,赵秀云、谢林生第三次把王林英劫持到派出所,严刑逼供。用手铐把王林英铐在暖气管上,不让她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喝水,并且辱骂大法,整整折磨了她一天一夜。

后王林英脱开手铐,正念走脱,被逼流离失所。当年十一月份,王林英在太原被恶人发现,孔毅、赵秀云再次把王林英绑架回灵石县公安局,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并拳脚相加。用木板打王林英的手背、脸及全身,她被打得全身发青,手、脸发紫,手背肿得有三到四厘米高,令人目不忍睹。然后把她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几天后,赵秀云还不罢休,带了一个打手,又把王林英打得眼发黑、头发晕,直到它们打累了才罢休。后把王林英被非法劳教三年,这期间一直不让家人和孩子看望。赵秀云还不择手段地告诉劳教单位,要对王林英严加管教、不要怜悯。

在劳教所王林英受到了严重迫害,头发、眉毛全部变白,高度贫血,大脑受到严重刺激。

二、法轮功学员师秀能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正月,法轮功学员师秀能因到北京上访,被绑架至灵石县公安局,以孔毅、赵秀云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对她百般恐吓,把她关在凉窑里,逼她写“悔过书”、“保证书”。后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十天,遭受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六一零”办公室以任兆庭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理由,强行窜入师秀能家,翻箱倒柜,什么也没有翻到,只抢到了一个笔记本。从此,多次把她带到派出所,逼供、恐吓,师秀能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原仁义派出所的谢林生、王建军等将师秀能非法劫持到派出所,逼她写“保证书”,并威胁不让她讲真相,不能和同修联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谢林生、王建军再次窜入师秀能家,骗她到派出所核实材料,结果把她直接送到公安局,政保科长赵秀云暴跳如雷,对她又打又骂,言词不堪入耳。把她打得鼻青脸肿,将她非法关进看守所,赵秀云还指使一些在押重犯对师秀能监控、欺负、折磨,后她被非法劳教三年。派出所所长还厚颜无耻地说:“师秀能就是我把她送进监狱的。”在看守所期间,师秀能吃不饱、睡不好,只能睡在刑事犯的脚头,非人的折磨致使她旧病复发,在身体弱不经风的情况下,孔毅、赵秀云还把她非法送往山西女子劳教所,因身体状况极差,劳教所拒收。他们又逼家人交出三千元押金,才将人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上旬,以赵秀云为首的一伙不法之徒,窜进宋妙妙家,没有任何理由,将宋妙妙和曹利红非法劫持到公安局,孔毅、赵秀云指示一伙五大三粗的恶警对二人进行非法折磨,用木棍把二人打的遍体鳞伤,特别是宋妙妙被打的不堪入眼,几乎全身没有多少好的地方。

三、法轮功学员曹双梅、温昌盛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元旦前后,法轮功学员曹双梅、温昌盛被非法劫持,赵秀云又一次大打出手,曹双梅被打得双耳失灵,牙齿松动,被非法关进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至六日,有六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不同程度遭到恶棍赵秀云的非法行刑拷打,赵辱骂大法,并叫嚣要把女法轮功学员扔到荒山野外没有女人,光是野男人的地方,受欺凌侮辱。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以孔毅、赵秀云为首的不法之徒,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打压,使法轮功学员及其亲人承受了身体及精神上的痛苦与折磨,使他们在经济上也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在这九年期间,共有三十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非法罚款:秦林香、温昌盛。(2人次)
非法行政拘留:王林英、韩莲芝、李君敏、郝秀平、郭根全、师耀先。(6人次)
非法刑事拘留:李贵保、师秀能、曹双梅。(3人次)
非法软禁:赵怀宝、张来旺、师耀先。(3人次)
非法劳教:师秀能、武文兰、王林英、师耀先、张来旺、曹彩红、蒋根莲。(7人次)
非法劳改:曹福全(5年)、秦林香(5年)、赵安平(1年)、曹利红(3年)、宋妙妙(3年)。(5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176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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