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4: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唐国防的累累罪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22.html
2009-07-26:大法弟子刘冬梅(泗洪县人)一身正气,被抓时就读于清华大学,因邪恶之徒达不到转化目的,二年期满后,又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袭警),再次劳教了三年。狱警对她精神和肉体百般折磨,无故送进精神病院迫害,致使刘冬梅真的精神失常,无法自理生活,被家人接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6/205311.html
2008-06-28: 江苏劳教局教育处唐国防摧残妇女的犯罪事实
江苏省劳教局所谓“教育处”处长唐国防,八年来与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狱警洪鹰、周英、孙萍、劳教所所长助理缪琪、政委牛忠萍等人狼狈为奸,采用了各种卑鄙下流、邪恶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精神上的摧残,造成法轮功学员刘冬梅、周信芳、孔庆梅等多人精神失常。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8/181066.html
2008-03-31: 江苏省劳教局与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唐国防(教育处处长)是江苏省劳教局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要分子。法轮功被迫害近八年来,唐国防与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的洪鹰、周英狼狈为奸,采用了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精神上的摧残。
八年来,至少有:刘冬梅、周信芳、孔庆梅等20名法轮功学员被逼疯,迫害成精神分裂。有许多人(无法统计)被打伤。由于长期不给睡觉,致使有些人精神恍惚失常。由于不给大小便,有的人憋不住尿在裤子里。恶警利用的打手们就用脚踢或用凳子砸她们的下身,有的大便在裤子里,打手就将带有大便的裤子套在她们头上,受尽人格的侮辱和人身的折磨。
唐国防一度时间就住在女子劳教所。带着恶警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攻坚”,所谓“攻坚”就是将一名法轮功学员单独封闭起来,利用吸毒劳教做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侮辱,体罚,不给睡觉,不给吃饱饭,不给大小便,毒打。
法轮功学员高玉兰,几乎两年没有睡过多少觉,一天不超过一两个小时,甚至整天整夜不给睡觉。由于长期缺觉,二只眼皮睁不开,邪恶的吸毒人员在恶警的唆使下,将她的两只眼皮用铁夹子夹起来,致使高玉兰两只眼睛视网膜脱落。
法轮功学员王吉萍,被至少6-7人压在她身上,抓着她的手强迫她写放弃信仰的“三书”。王吉萍的肋骨被打断,不能行走自理。恶人仍不放过她,长期折磨,致使她两根肋骨坏死,小肠化脓,家人抬着回去。家人将她送到医院,两根肋骨被拿掉,腹腔全是脓,只得清洗。
法轮功学员朱瑞峰,被毒打的脖子缩在胸腔里伸不直,后来去镇江某医院拉伸。
法轮功学员吴顺珍,吸毒犯用蚊香烧她的腰部,头往尿桶里压等等。
法轮功学员邓金妹、朱进梅,直到期满回家被打的内伤还没有好,经常疼痛。
法轮功学员藉建霞,打手们用小凳子把她的头砸破,鲜血直流,腰部打伤,眼睛打青,邪恶的打手专门扭掐她的胸部,从乳房到腰部一片青紫,惨不忍睹。
法轮功学员巩锦绣,打手用铁衣架抽打身体,抓着头部往墙上撞,头发被一把一把地抓落在地上。
法轮功学员奚留英,邪恶用铁夹子,夹她的乳房,冬天把她衣服剥光,用尿桶装冷水从头浇到底,一次用四桶水,头发一抓就是一撮掉下来,眼睛打肿看不见东西,拉到医院治疗。
法轮功学员胡珍茹,60多岁,恶人不给她睡觉,强行要她站在反着放的板凳四脚上,经常摔倒在地上,眼镜被打碎,恶人还用拖把捅她的下身。
法轮功学员翟裕新,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周英、洪鹰带着6-7名吸毒卖淫女强行压在地上,直接用勺子将米饭往她嘴里塞,乘机打、掐、扭她的嘴,洪鹰恶狠狠地说:把你的嘴打成猪嘴看你还吃不吃,一直绝食一年,加期半年,灌食一年半。
法轮功学员赵荣彩,由于不愿意写她们的那些肮脏的邪话,在恶警孙萍的示意下,吸毒犯把她打成脑震荡,脸色苍白,呕吐,躺在水泥地上起不来,后来拉到医院治疗。
法轮功学员王建萍,绝食抗议非法关押,6-7名吸毒犯将其强行压在地,有的踩她的脚,有的踢她的腿,有的打他的嘴,用勺子直接灌食,由于多次绝食,她的牙齿被恶人快要撬光了。
法轮功学员王惠兰,在恶警孙萍的指使下,全身被打的都是伤,青一块,紫一块,不是罚站就是罚蹲,腿肿、脸肿,不象人样子。
以上仅举几例,也只是冰山一角。
2007 年11月,唐国防企图学着别人样子召开全体法轮功学员答疑会。内容当然是反面的,然而全体法轮功学员当场当其面揭露了三大队是如何迫害法轮功的,采用的恶毒的手段和邪恶的招数来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唐国防假惺惺地批评恶警要注意方式,然后气急败坏地说:“今天就是共产党十恶不赦,也轮不上你法轮功。”最后言不由衷地说,“不要指望这些人能‘转化’”,灰溜溜地走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31/175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