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大庆 大同区 >> 孙占琴


紧急成度:
拘留时间: 2007年12月12日
有关恶人: 大同国保、公安分局、七厂派出所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7-12-17
案例分类: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刘德生 孙占琴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8-01-05:近期大庆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十二月十二日,大庆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冯海波,伙同大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六一零”头子刘天伟,采油七厂派出所所长韩立臣带了几个警察,一行八人闯入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妇家,非法抓捕刘德生并抄家,一台笔记本电脑、刻录机还与一百零一张光碟被抄,就连带字的纸条也当作“证据” 抄走。刘德生现被非法关押于大庆市第五看守所,一直绝食抵制迫害,身体非常虚弱出现病

2008-01-05: 近期大庆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十二月十二日,大庆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冯海波,伙同大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六一零”头子刘天伟,采油七厂派出所所长韩立臣带了几个警察,一行八人闯入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妇家,非法抓捕刘德生并抄家,一台笔记本电脑、刻录机还与一百零一张光碟被抄,就连带字的纸条也当作“证据” 抄走。刘德生现被非法关押于大庆市第五看守所,一直绝食抵制迫害,身体非常虚弱出现病状,分局副局长刘天伟却找藉口推托不准家人探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5/169661.html

2007-12-27:刘德生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五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大庆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冯海波伙同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头子刘天伟,同采油七厂派出所所长韩立臣带了几个警察,共计八人来到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家。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并抄了家,搜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刻录机还有一百零一个光碟,就连纸条上写的字都搜走当作所谓的证据。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五看守所,从被关押那天起一直在绝食。

2007-12-27: 刘德生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五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大庆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冯海波伙同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头子刘天伟,同采油七厂派出所所长韩立臣带了几个警察,共计八人来到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家。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并抄了家,搜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刻录机还有一百零一个光碟,就连纸条上写的字都搜走当作所谓的证据。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五看守所,从被关押那天起一直在绝食。

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德生,经不起精神上的打击、肉体上的折磨,身体非常虚弱出现了病状。家人要求探视可公安分局刘天伟说:“要看找大庆公安局”。现在一直不准家人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7/169138.html

2007-12-13:大庆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妻被非法抄家 大庆采油七厂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妻都60多岁,于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被大同国保、公安分局、七厂派出所恶人非法抄家,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3/168322.html

2007-12-13: 大庆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妻被非法抄家
大庆采油七厂法轮功学员刘德生、孙占琴夫妻都60多岁,于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被大同国保、公安分局、七厂派出所恶人非法抄家,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3/168322.html

2002-01-17: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份事实 刘德生,男,57岁,黑龙江省大庆大同区立志办事处职工,家住大庆大同区采油七厂。2000年11月20日去北京上访被七厂派出所押回当地后拘留半个月。后来由于去北京刻法轮大法的条幅,被公安分局又报市“610”办公室批送劳教一年,于9月21日被放回。2000年11月20日被七厂派出所的姜彦双勒索1150元。 http://www.minghui.o

2002-01-17: 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份事实

刘德生,男,57岁,黑龙江省大庆大同区立志办事处职工,家住大庆大同区采油七厂。2000年11月20日去北京上访被七厂派出所押回当地后拘留半个月。后来由于去北京刻法轮大法的条幅,被公安分局又报市“610”办公室批送劳教一年,于9月21日被放回。2000年11月20日被七厂派出所的姜彦双勒索115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08.html

大庆 大同区联系资料(区号: 459)

2020-09-17: 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林源第四中心派出所警察吴军廷电话 13394651887 丛志强:18603678551

2013-05-29: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

▼参与迫害大庆林源胡柏娟、肖滨华、孙玉梅责任单位及人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 邮编163515
张冠华 代理检察员(本案主要负责人)(暂无联系方式)
办公室 6271133 办公室号 宅号
阮之华 检察长 13359590095 6170095
宋连喜 副检察长 13359590377 6170377 6176207
佘顺祥 副检察长 13359590712 6170712 6161616
王汉成 副检察长 13359590722 6170722 6271197
刘建春 纪检组长 13359590769 6171706 6166788
王居卓 政工科长 13359590737 6170137 6170737
李志鹏 反贪局长 13359590719 6170719 6272000
魏广文 侦查监督科长 13359590758 6170758 4414758
于立学 反渎职侵权局长 13359590715 6170758 6166616
常旭东 办公室主任 13359590736 6170736 6271819
熊东来 调研室主任 13359596169 6176169
李俊刚 公诉科长 13359590706 6170706 6272823
刘春波 监所科长 13359595750 6170750 6271166
胡蕊 民行科长 13359590733 6170733 6276958
刘春刚 控申科长 13359590713 6170713 4413952
龙春河 控申副科长 13359590721 6172000 6172672
刘利国 预防科长 13359595121 6177000 6276958
闻广军 反贪局副局长 13359590717 6170717 44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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