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林 |
2017-05-18: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家门口的监控人员在5月17日撤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8/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48377.html
2017-05-18: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一家失联
3月8日,通州区胡各庄派出所片警唐玉春曾骚扰过胡传林一家,胡传林告诉他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并告诉他要在职权内尽力保护法轮功学员,不要参与迫害。后来胡传林与片警唐玉春约定5月12日见面,胡传林夫妻想借此机会跟片警坦诚地谈一谈。
5月11日中午,片警唐玉春又打电话给胡传林,说他这两天忙,5月12日不见面了。但是在当天下午及5月12日下午,唐玉春又多次上门骚扰。5月12日下午6点左右,唐玉春带着另一警察、三个协警持续敲门,被胡传林妻子黄玲拒绝后,便派一便衣蹲坑在门外楼梯处。唐玉春及三名协警持续骚扰到晚上7点多才离开。
不久,片警唐玉春又开车停在胡传林家楼下,车里至少有三人。5月13日早上,有一辆白色封闭货车停在胡传林家北侧窗户下面。有三个穿警服的警察,开车的是片警唐玉春,警号06412;还有一个协警穿便衣。此后,就没有胡传林一家的消息了,如有人知道,请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8/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48333.html
2017-05-16: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一家被骚扰补充
经电话讲真相劝善,5月13日下午6点左右,停在胡传林家楼前的封闭货车开走,家门口仍有人24小时盯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的坐在椅子上,堵在胡传林家门口,不让出门。期间,一个通州潞城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進家谈,因他不提供姓名和任何身份证明,黄玲没有让他進,他给了一个座机电话010-89580749。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6/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8226.html
2017-05-13: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一家被通州区派出所骚扰
5月10日,通州区胡各庄派出所片警唐玉春到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家敲门,并跟胡传林打电话,询问家里是否有人,胡传林当时正在上班,后来胡传林与片警唐玉春约好周五见面谈。5月11日中午,片警唐玉春又打电话给胡传林,说他这两天忙,周五不见面了。但是在当天下午及5月12日下午,唐玉春又多次上门骚扰。5月12日下午6点左右,唐玉春带着另一警察、三个协警持续敲门,被胡传林妻子黄玲拒绝后,便派一便衣蹲坑在门外楼梯处。唐玉春及三名协警持续骚扰到晚上7点多才离开。随后他们又开警车到小区另一大法弟子家去骚扰,晚上8点半警车才离开。不久,片警唐玉春又开车停在胡传林楼下,车里至少有三人。后面情况待补充。
3月8日,片警唐玉春曾骚扰过胡传林一家,胡传林告诉他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并告诉他要在职权内尽力保护大法弟子,不要参与迫害。本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吕经理也曾被迫参与骚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3/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7867.html
2015-10-26: 北京胡传林、黄玲夫妇三月份被绑架迫害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6/北京胡传林、黄玲夫妇三月份被绑架迫害经过-318157.html
2015-10-07: 北京通州公安分局骚扰法轮功学员胡传林
今年3月7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绑架,4月6日被取保。9月29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胡传林接到一电话,说是通州分局的,问胡传林还炼不炼,让胡传林明天上午去报到,到台湖看守所那里。那人开始态度蛮横,当胡传林核实他的身份,说:“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当时的预审姓马,也不是你呀。”那人的态度一下就变了,说:“哦,哦。”他说他姓赵。
后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卫部及驻校警察核实,是通州分局预审处因取保一事让胡传林去问情况。9月30日上午,二外后勤处一领导与胡传林一同到了通州分局看守所,胡传林见到两个预审,一预审姓刘,三十多岁,很胖;一预审二十多岁,叫赵云(音),偏瘦。胡传林正面讲真相,刘姓预审表现很抵触,不愿听,期间说有对大法师父不敬的话。然后就让胡传林做笔录,问是否参加非法活动等,胡传林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不存在非法活动。胡传林对笔录不签字。胡传林要求刘姓预审取消取保,刘姓预审说他要先报给通州分局法制办,然后再报分局分管局长。
10月4日,赵云及另一警察穿便衣敲胡传林家门,当时胡传林没有在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7/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17213.html#1510623358-35
2015-07-08: 两次被劳教迫害 大学教师夫妇起诉迫害元凶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黄玲夫妇为大学老师,他们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政快递出起诉江泽民刑事控告书,次日送达签收。
刑事控告书中写道:
“由于强身健体和寻求人生的真谛,我们夫妻相继在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后身体各种病症彻底好转,近二十年没有吃过一粒药!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与社保基金。修炼后,我们心情平和,遇到矛盾都能够先从自身找原因,做事先考虑别人,将从前的埋怨、牢骚的思维状态转变成了平和祥善、向内找的思维方式中,这是只有亲身修炼大法才能达到的心态”。
迫害开始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妻子黄玲因上访在怀孕期间被非法关押,导致双胞胎早产,其中女婴在出生后十二天离世,男婴出生时仅为一千二百克。
十六年中夫妻二人分别两次被劳教、四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二次被迫流离失所,离开工作岗位,孩子无人照料,双方父母经常以泪洗面。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八十万元,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上的创伤巨大无比。”
在谈及起诉的缘由,控告书中写道: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伟大的法轮功创始人一再教导他的弟子们在被迫害中一定要秉持和平、理性、善良地讲清真相的原则,救度众生,全球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从未放弃过对迫害过自己的具体的工作人员、公检法机构人员的救度,以期把他们从即将到来的恶报中拉出来!鉴于此,我们决定起诉首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8/两次被劳教迫害-大学教师夫妇起诉迫害元凶-312123.html
2015-03-21:北京胡传林、黄玲夫妇再遭绑架经过
中共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公安“610”、派出所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拍照、摄像、录音,声称向上交差,有的直接绑架到洗脑班进一步迫害。
在此期间,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黄玲夫妇再遭绑架。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黄玲,43岁。3月3日,胡传林外出上班并送孩子上学,晚上回到家中黄玲不在家,也没有留信。3月4日,胡传林请假一天四处打听寻找黄玲未果。
3月5日,胡传林找到他工作的学校二外保卫处说明此事,碰到朝阳区三间房派出所孟姓片警,胡传林就把黄玲消失怀疑被绑架一事说了,让他们帮助找人。并劝孟不要参与迫害,孟片警当时就变色说:“凭你现在说的,我就可以把你带走。”
3月5日下午,胡传林找到黄玲的学校传媒大学保卫处秦处长、王副处长,二人都推说不知。之前他们都说要送黄玲去洗脑班。
3月5日晚上9:30,两个警察敲门,口气很不善,声称是通县胡各庄警察,上门了解黄玲失踪情况。胡传林拒绝开门并说明天自己会去讲明情况。
3月6日上午,胡传林到派出所得知黄玲的母亲已经报案。
3月6日下午,胡传林失踪。
他们14岁的孩子,十几年来由于父母的多次被绑架迫害,小小年纪心灵饱受摧残。受父母的影响,他正直善良,性格宁折不弯,由于外婆被邪党毒害不愿理解他们,并且对他的父亲胡传林一再诋毁,他心理上就不愿亲近外婆。父母都被绑架,再遭打击的孩子无所依托,令人担忧。
据悉,北京“610”、派出所,要求在邪党两会期间监视法轮功学员或限制自由。北京朝阳区610、三间房派出所也对辖区内在册法轮功学员实行了此项命令。三间房管片恶警孟某,手里有几张名单,似乎有挂横幅被摄像录下的人,他们在此期间还绑架了其他学员,具体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1/北京胡传林、黄玲夫妇再遭绑架经过-306522.html
2015-03-15: 继妻子失踪之后,北京胡传林又失踪
继三月三日晚上北京法轮功学员黄玲女士失踪之后,三月六日,她的丈夫、北京第二外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也突然与家人失联,至今不再有电话等任何音讯,估计是三月五日去派出所寻找妻子时遭到绑架。
三月四日晚九点三十分,通州胡各庄两个警察在胡传林家门外敲门,说要了解黄玲失踪情况,口气很不善。当时胡传林和十几岁的儿子在家,他们没给开门。
三月五日,胡传林没有上班,跟单位请了假,带着孩子去中国传媒大学、朝阳区三间房派出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打听妻子的线索。传媒大学保卫处和三间房派出所警察向他隐瞒实情。当胡传林善意劝告三间房派出所孟姓警察尽量别参与迫害这事时,他突然话题一转,说“凭你现在说的,我就可以把你带走!”
三月六日上午,胡传林带着孩子去胡各庄派出所打听妻子下落,从此杳无音讯。
在两会召开之前,朝阳区610、三间房派出所就企图限制胡传林自由或把他带走,他们一直在跟踪、监控他。种种迹象表明,黄玲就是被北京市朝阳区610和国保跟踪绑架的,说明他们已经盯了黄玲、胡传林夫妇一段时间了。
他们的孩子只有十几岁,从出生起就饱经目睹父母受迫害的惊吓,自从黄玲失踪后,他没有心思再去上学,一放学就一步也不愿离开他的爸爸,令人心酸。现在父母双双又身陷囹圄,孩子也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5/继妻子失踪之后,北京胡传林又失踪-306259.html
2014-10-11: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图)
北京地区系列报道之二
北京外国语学院教师在校多次被绑架并减发、停发工资
胡传林,男,四十多岁,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硕士。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胡传林四次被绑架、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九年三月,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回校后,被学校边缘化到后勤处工作。因为胡传林多次被中共迫害,他的所在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年终考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年份定的是不合格处理,这种不合格是跟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期间(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学校没发一分钱工资,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期间,在胡传林的妻子被非法劳教时,胡传林也被非法的所谓“取保候审”对待,之后无罪解除。可是在这两年多期间,单位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当时的单位人事处说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发放的,可是政策明明规定的是当“取保候审”无罪解除的时候,扣发的工资和岗位津贴要补发,但当时的人事主管领导却始终推诿不予补发。
胡传林的数次被绑架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多年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人事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一直遵照上级命令,实施“转化”胡传林的计划,并部署监控、“转化”胡传林,最后一步就是若胡传林拒绝“转化”就将他劫持到洗脑班、开除工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11/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图)-298828.html
2013-11-13: 走出劳教所仍被监控 北京胡传林被迫离家
在中共非法劳教所纷纷解体中,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今年六月底得从劳教所出狱回家。但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仍在继续。胡传林回到家后,仍然处于被中共人员的监视中,现胡传林已被迫离开单位和家。
胡传林一九九八年从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工作。
自中共邪党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以来,胡传林数次被绑架、劳教。二零零九年三月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回校后,被边缘到后勤处工作。一九九九年至今十四个年头,胡传林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拘留三次,强迫进洗脑班一次。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经过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十几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突然闯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办公室,绑架胡传林,为首矮个的四十岁左右,自称朝阳公安分局的,身着黑色T恤,黑裤子,脸也是阴黑的,满脸凶相,不穿制服、不出示任何证件,胡传林追问其姓名始终不敢回答,四肢朝天肆无忌惮的横躺在胡传林办公室的会客沙发上,旁若无人的撩拨着手机,胡传林对其劝善不要迫害炼功人,他不但不知悔改,还大言不惭说他抓过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也没有遭到过报应,一脸横肉、满腔匪气。胡传林追问:“你是不是法轮功明慧网恶人榜上曝光的张英男?”他始终不作回答。
众目睽睽下,一便衣把胡传林的胳臂倒拧至极限(追问其姓名,他自称姓石,一米八以上,脸偏白,三十岁左右),把胡传林用脚踹倒在地上,用膝盖压着胡传林的背。在三间房派出所,因为胡传林拒绝回答一切问题,石姓警察就胡乱的写了一篇问询笔录,让胡传林签字,被胡传林拒绝,他让胡传林看,其中有“问:家中法轮功书籍谁给的?答:法轮功功友给的。”胡传林说你们这是想栽赃陷害别的炼功人。这就是中共警察办案的方式,从头到尾都是制造冤假错案。在朝阳看守所,胡传林对预审劝善,预审反而威胁胡传林:“再说,把你媳妇也抓进来!”
警察把胡传林绑架后,二十四小时内根本不通知家属及单位,四十天超期关押,胡传林的家人和单位都不知道人关押在哪里,不知案情进入到何种程序,一切全是黑箱操作。非法批胡传林两年半劳教期却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告知,家人多次询问三间房派出所和张英男,却相互推诿,没有任何明确说法。至今胡传林本人没有得到劳教决定书。而所谓“案情”就是因为胡传林坚信法轮功,家中有法轮功书籍(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就被他们栽赃陷害为妨碍国家法律实施,严重违反《宪法》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的规定,实属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所做出的劳教决定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严重不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存在程序违法,滥用其职权,属典型的违法错误劳教决定,严重侵犯了胡传林合法的人身自由权利,石姓警察存在对胡传林的人身进行故意伤害罪,他暴力绑架胡传林的时候,就在胡传林的居住楼下,有众多邻居、住户及学校保卫部人员在场观看。
新安劳教所以妻儿安全威胁胡传林
胡传林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新安劳教所六队时,胡传林的妻子、中国传媒大学教师黄玲委托的律师找到胡传林,胡传林在行政复议书上签字表示要求行政复议,律师刚走,六队大队长王某就威胁胡传林说:不要给劳教所找麻烦,你这一复议给我找多少事!说不定你媳妇和律师见面时就会被抓,你考虑清楚了写个撤诉书。胡传林担心孩子和妻子的人身安全,被迫撤诉。
胡传林在劳教所被强迫进行所谓的“改造”。强迫下蹲、强迫站军姿、走队列,强迫歇斯底里唱赞歌喊口号、打饭前要强迫背诵司法部所谓“二十三号令”,按照播音速度需要十分钟。就餐时,被强迫下蹲喊“队长好!谢谢队长”才能打到饭,每人如此,餐餐如此。同样,上厕所洗漱等日常一切活动都要强迫立定大家集体喊“队长好!谢谢队长”才能进行,一年四季走路要始终靠墙角,进门要大声喊报告,而且要走直角,不能径直走。他们把这种精神折磨和人格侮辱叫做“规范养成”,劳教局就这么规定的,全国都一样。在劳教所里种种条件限制禁止人买些食品补充身体,每顿饭吃的全是水熬菜,据说,每人每月的伙食费财政款是一百元出头。而劳教所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无偿为劳教所赚钱,在市面上卖的一次性医疗用的棉签就是被关押人员分拣的。
在劳教所里,新进的法轮功学员和拒绝洗脑“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要进行所谓的封闭式隔离严管,每天被盗窃、寻滋等劳教人员看管,强迫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宣传片,强迫整天坐儿童椅体罚折磨,腰要挺直,双腿并拢,大小腿之间弯曲成九十度,两手平放在腿上,屁股只能坐小椅子的三分之二,不分年龄大小和身体状况,不允许动一点,不能说话,限制喝水、限制大小便、限制睡眠,万事要打报告。而所谓的看护人员则可以翘着二郎腿、训斥法轮功学员、随意聊黄色段子、交流犯罪经验,每个屋子都有监听和监视设备,队长们却根本不管,在同一监室,真正的违法犯罪者却成了“二队长”了。胡传林曾经质问过一个看护的:你们才是真正的劳教人员,为什么反不遵守“规范养成”?事后他小声跟胡传林说:“队长不授意,谁敢啊?我们私自敢严管你们吗?私自限制你们大小便吗?队长明面上也不能限制你们大小便,恶人不都得我们来做吗?共产党确实坏,我们知道 《九评共产党》上讲的都是事实。”
北京新安劳教所有一个叫韩宇(音)的法轮功学员,抗议中共迫害,常年绝食,被鼻饲灌食长达一年多,那段时间,中共外交部在电视里谴责美国关塔纳摩监狱给犯人灌食侵犯人权,二队副大队长郭某却在大家面前大言不惭的说:“我们这里也有灌食的,那个韩宇就天天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助纣为虐
从一九九八年至今十五个年头,因为胡传林多次被中共迫害,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年终考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年头给的是不合格处理,这种不合格是跟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期间(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学校没发一分钱工资,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期间,在胡传林的妻子被非法劳教时,胡传林也被非法的所谓“取保候审”对待,之后无罪解除。可是在这两年多期间,单位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当时的单位人事处说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发放的,可是政策明明规定的是当“取保候审”无罪解除的时候,扣发的工资和岗位津贴要补发,但当时的人事主管领导肖韵竹却始终推诿不予补发。
胡传林还有一个一九九九年出生的孩子,这十四年来,自打他一来到世上,就饱受父母被迫害之苦。
如今,学校又要将胡传林按自动离职处理,这实际上就是在继续变相执行江泽民针对法轮功的“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3/走出劳教所仍被监控-北京胡传林被迫离家-282597.html
2013-07-02: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大法弟子胡传林已于2013年6月27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76095.html
2013-01-27:北京西城区法院被迫回覆胡传林诉讼案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并被秘密转到新安劳教所后,遭受到劳教所邪恶的折磨,曾一度被折磨得精神失常。为此,律师及家属進行了积极的营救。十二月二十三日,胡传林要求撤销非法劳教的行政诉讼书寄往西城区法院。但西城区法院在法定时间内没有任何回覆。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行政诉讼书寄往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同时附上胡传林一家人在修炼后身心受益、在中共的迫害中长期遭受迫害的过程。一月二十三日,西城区法院南区立案庭才有回应,打电话要诉讼案的补充材料。
一月二十四日,诉讼案补充材料寄往西城区法院南区立案庭,内容详细说明:北京劳教委、北京公安违法劳教胡传林、劳教委及新安劳教所相互勾结阻止律师复议、迫害胡传林所用的手段的情况,并阐明修炼法轮功无罪、参与迫害者应负法律责任。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共人员是主要迫害者
自从胡传林被迫害及在新安劳教所遭受折磨的消息传出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领导及老师收到外界的众多真相信及真相电话,普遍都知道了真相。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领导层却一意孤行。一月中旬,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倪志恒、保卫处处长许赜、人事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张严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到新安劳教所见了胡传林,并与劳教所商讨要开除胡传林。
胡传林的数次被绑架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多年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共人员一直遵照上级命令,实施“转化”胡传林的计划,从院级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专门的“转化”小组负责,并部署具体步骤一步步监控、“转化”胡传林,最后一步就是若胡传林拒绝“转化”就将他劫持到洗脑班、开除工职。这个“转化”计划是秘密文件,有具体人员负责、各部门配合。“转化”小组负责与北京教工委、“610”、北京市局十四处联系,监视胡传林的一举一动和思想动态,定期向这些部门汇报。监控主要由保卫部实施,保卫部对胡传林的办公室实施人员及电话监控,同时单位门卫、监控室时刻监控及记录胡传林的行踪,在胡传林的住处则安排后勤处人员监控、汇报胡传林一家的出入。
这一次胡传林被绑架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领导及保卫部迟迟不向公安单位询问胡传林的下落,说是要配合警察。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将自己的职工送進劳教所及监狱,成为迫害胡传林的主要责任者之一,也将自己放進未来审判的被告席。
在这场邪党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中,参与迫害者,不管是自愿也好,不甘愿的也好,做了,后果就得自己来承担。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胡传林被折磨精神失常 新安劳教所罪不可恕
胡传林的亲属在接见及与新安劳教所电话联系中一再要求劳教所彻查是甚么原因导致胡传林精神失常,并要求满足胡传林生活上的基本需求,但多次被新安劳教所无理拒绝。
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的接见中,胡传林的亲人看到胡传林及许多法轮功学员身着单衣,后来才得知在新安劳教所中法轮功学员买不到棉衣。劳教所一方面不提供学员棉衣,一方面又将家人寄去的棉衣退回。当将此事向新安劳教所管理科反映时,管理科一杨姓狱警断然否认,科长商俊兵干脆蛮横的搁断电话。
胡传林的亲属又多次打电话给新安劳教所管理科,要求管理科调查为何胡传林被折磨的精神失常,要求管理科科长商俊兵给予答覆。商俊兵则每次以开会不接电话。杨姓狱警说:“这件事情很复杂,说不清楚”。在多次找商俊兵没有结果后,家人向新安劳教所的上级机关——北京市劳教局反映。劳教局监察处的于志成始终否认胡传林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后劳教局纪委让新安劳教所给予答覆。一月二十二日,管理科科长商俊兵被迫接了电话,家人担心胡传林有生命危险,商俊兵说“绝对不会”。家人问为何导致胡传林精神失常,商俊兵竟称“因为法轮功想的和别人不一样”,并态度恶劣地叫家人“不要打电话了,我们没法工作”。
胡传林原来非常健康,被关入劳教所后出现精神失常,新安劳教所却一味推卸责任、搪塞家属。但是无论怎样隐瞒,其罪责是逃脱不掉的。谁使用甚么卑鄙的手段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将时时面临被追查,必会面对法律的制裁与天谴。北京新安劳教所作为具体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以各种手段残害法轮功学员,必将受到严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7/北京西城区法院被迫回覆胡传林诉讼案-268285.html
2013-01-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胡传林被非法劳教 上告无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后勤处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在办公室被闯入的北京十四处、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警察绑架,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北京新安劳教所,胡传林曾被迫害得精神恍惚。十二月二十三日,胡传林的诉讼书寄往北京西城区法院,法院不作为,至今杳无音信。
胡传林,男,四十一岁,北京广播学院传媒经济学硕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职员,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十几年了,他一粒药也没吃过,纠缠他多年的胃病等各种疾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胡传林感到精神也愉快了。作为法轮功学员的一员,胡传林也遭到多次中共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北京警察直接闯進胡传林办公室,以所谓的“改身份证(胡传林从未改过身份证)”等莫须有的罪名绑架。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六大队后,家人仍然没有接到非法劳教通知,他的代理律师于十一月七日、十一月十四日要求会见,被新安劳教所执行科吉光楠以各种理由阻止接见。十一月十六日,十一点至十二点二十分,律师见到胡传林,发现仅半个月时间,胡传林已经被折磨的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直到十一月二十一日,家人才收到朝阳分局寄出的非法劳教决定书。
十二月十九日,胡传林被转至新安劳教所二大队,二大队是新安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残忍。自从胡传林转到二队,近一个月,家人没有他的音信。
十二月二十三日,胡传林的诉讼书寄往北京西城区法院后,在法定时间内,西城区法院不作为,没有任何反应。依据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意愿,诉讼书将寄往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申诉北京劳教委迫害胡传林,及西城区法院违法不作为的行为。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胡传林与父母通了电话,说他们那里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正在后面等着打电话,通话时间只有几分钟。胡传林父母给他寄、送的衣物全部被新安劳教所退回,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又在那里几乎买不到甚么保暖的衣服,环境恶劣。
胡传林因为修炼法轮功,一身的疾病得到康复,工作上兢兢业业,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赢得同事、家人、邻里的好评。他所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一位老师听到他被非法抓捕后,说:“我听到胡老师被绑架,我简直是……是愤怒!说真的,我在家里气的发抖!我直接找到那些头头,我问他们:他是我们的职工呀,他干甚么了?啊,他干了甚么?你们说说。单位为甚么不派人去,单位怎么就不能把他保出来,想办法…… 他们就支吾。”这位老师说:“我特相信,人做事,天在看。我特相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胡传林的妻子黄玲是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也多次被绑架劳教,目前被逼携子离家出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胡传林被非法劳教-上告无门-267833.html
2013-01-13: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转至新安劳教所二大队
十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的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转至新安劳教所二大队。
二大队是新安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非常邪恶。自从胡传林转到二队,近一个月,他的父母没收到他的一封信。
一月一日,胡传林与父母通了电话,说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正在后面等着打电话,通话时间只有几分钟。胡传林父母给他寄、送的衣物全部被新安劳教所退回,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又在那里几乎买不到甚么保暖的衣服,环境恶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3/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67759.html
2013-01-06: 优秀人才遭迫害 中共践踏法律阻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6/优秀人才遭迫害-中共践踏法律阻上诉-267490.html
2012-12-3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胡传林在新安劳教所被奴役
12月18日上午,律师再次在新安劳教所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执行科的吉光楠在场,还有一狱警一直站在胡传林身后。他们是在心理谘询室见面。胡传林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比上个月有很多好转,他告诉律师他现在被关押在新安劳教所六队,并且每天被迫与其他被关押人一同做奴工。
12月23日,控告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迫害胡传林的诉讼书寄往了西城区人民法院。
胡传林被绑架、劳教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收到了众多的真相信和真相电话,学院院长收到了一百多封真相信,触动很大,单位同事对胡传林被非法劳教一事非常愤慨,纷纷要求学院领导出面去劳教所探望胡传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30/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7141.html
2012-12-01: 北京二外胡传林被迫害 同事愤怒、妻子控告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10月18日被中共恶党非法劳教、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同事知道真相后非常气愤。有一位老师直接找到单位领导,要求单位出面要人,并痛斥恶党人员。
这位老师说:“我听到胡老师被绑架,我简直是……是愤怒!说真的,我在家里气的发抖!我直接找到那些头头,我问他们:他是我们的职工呀,他干甚么了?啊,他干了甚么,你们说说。单位为甚么不派人去,单位怎么就不能把他保出来,想办法…… 他们就支吾。”
这位老师说:“我特相信,人做事,天在看。我特相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下面是胡传林的妻子黄玲就胡传林被迫害一事写给北京检察院的控告信,及北京法轮功学员写给胡传林所在单位的真相信:
一、控 告 信
投诉控告举报人 :黄玲,女,汉族,系被非法关押人胡传林之妻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新安劳教所马捷所长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投诉控告举报事项:第一被投诉控告举报人迫害胡传林几近精神失常。第二、第三被投诉控告举报人非法劳教胡传林。
我是黄玲,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我丈夫胡传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职员。我丈夫胡传林于10月30日被转至北京新安劳教所六队,11月14日胡传林被允许跟他母亲通了电话,他母亲说,在电话中胡传林已经表现的非常失常,与他平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能听得出来,他处于精神分裂的状态。
11月16日,律师在新安劳教所面见胡传林,通过与胡传林谈话,律师讲胡传林的精神处于不正常状态。
新安劳教所六队警察对胡传林的母亲说已带胡传林看过医生,医生说胡传林的大脑确实出了问题。
胡传林是9月21日被关在朝阳看守所,在看守所中他写信要求请律师。他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但自从转到新安劳教所,短短半个月时间,胡传林已被折磨的精神失常,新安劳教所是否对胡传林实施恐吓、威胁、精神刺激、酷刑,包括不允许正常睡觉、实施药物等?
我作为胡传林家属,强烈要求检察院依法调查新安劳教所的违法行为,制止新安劳教所对胡传林的迫害。
胡传林于9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关押在朝阳分局看守所,预审是朝阳分局预审大队四十室警察张英男。
胡传林在被关在朝阳分局看守所时,预审张英男只提审了他一次,胡传林始终未接到任何被劳教的通知书。直到10月30日,胡传林在被送到新安劳教所后,在劳教所才看到了劳教决定书,胡传林本人一直没有正式收到决定书。并且,胡传林的家属也一直未正式收到任何书面的处理决定。直到11月21日,朝阳分局才将劳教决定书寄到胡传林家里。朝阳分局超期关押胡传林、不下劳教决定书劳教胡传林、秘密转移胡传林至劳教所,朝阳分局严重违法,请检察院依法调查,惩办朝阳分局的违法行为,撤销对胡传林的劳教决定。
胡传林作为法轮功学员,一直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并未做出任何有损于社会、有损于他人的违法行为,相反,他的言行对社会、对他人都是有益的。北京市劳教委员会以胡传林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物品将他劳教,是触犯宪法规定的公民拥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人权,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根据我国《宪法》(编注:中共制定宪法是为了欺骗公众,欺骗国际社会,中共从来没有遵守过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中共完全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犯罪组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轮功修炼属于思想领域范畴,属于信仰范畴,个人修炼法轮功符合我国宪法规定,应受法律保护。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拥有法轮功宣传品不是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法律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行为。拥有法轮功宣传品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不是违法行为。
(1) 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公安部(2000)39号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7种邪教组织和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均没有法轮功。(编注:公安部没有权力认定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中共邪教操纵的公安部根本没有资格认定邪教。)
(2) 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没有涉及到法轮功。(编注: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不是人民选举产生,而是中共邪党操纵的橡皮图章,没有合法性。)
(3)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说的是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而不是法轮功宣传品,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编注:所谓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被中共操纵的工具,这个所谓的解释违背宪法,不具有合法性)。
那么现实生活中为甚么有人误认为法轮功是×教呢?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编注:这是一个当权小丑信口雌黄,不是甚么“正式公布”)法轮功是×教。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文章(编注:所谓的“人民日报”完全是中共邪党的喉舌)。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再次把法轮功和×教组织联系起来(编注:所谓的“人民法院”是中共邪党操纵的工具,其所谓的解释和通知不具备合法性)。控告人认为,在封建社会,皇帝的话就是法律(编注:古时君权神授,而中共邪党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既非君权神授,也不是人民选举,不具有任何合法性。邪党头目和古时的皇帝也不具有可比性)。现在,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法制(编注:这是中共邪党骗人的言论,中共政法委操纵公检法,根本没有司法独立,中国也根本不是法制社会),领导人(编注:江泽民是一个窃取权力的小丑和罪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的讲话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更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内部通知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唯一法律依据。刑法没有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得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命令、指示定罪处刑,也不得根据任何党政机关或其领导的决定、指示或命令定罪处刑,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以任何形式规定甚么行为是犯罪和应处何种刑罚。也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任意入人于罪。
拥有法轮功宣传品是“言论自由的范畴”。《宪法》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甚么是公民言论自由权?法律上说,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既然说公民对任何社会问题有“言而论之”的权利,那法轮功学员拥有的资料,无非就是合法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因此,司法机关依据的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教决定书》对申请人的行为定性为窝藏法轮功宣传品、破坏法律实施是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是渎职法律的行为。请依法撤销该劳教决定书。
请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书面回覆。
此致
北京市检察院
控告人: 黄玲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劳教管理委员会
报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二、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及中国传媒大学各位老师的一封信
各位老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仍能抽时间看完这封信。
今年9月21日中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胡传林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动用多辆警车以所谓的“改身份证(胡传林从未改过身份证)”等“莫须有”罪名非法绑走。其妻黄玲被迫带着十三岁的孩子流离失所。10月18日,在未经庭审,也没有正式劳教决定书的情况下,胡传林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如今,胡传林在劳教所已被迫害得一度精神失常。
胡传林家人聘请的正义律师对中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進行申诉,却遭到包括朝阳区分局预审处、北京市劳教局、新安劳教所及律师协会等在内的多方阻挠及恐吓,不许律师会见胡传林。参与迫害的某些人员甚至还骚扰、误导胡传林年迈的父母,妄图让他们主动取消会见申请。胡传林的父母年过八十,刚都做过白内障手术,本该安享晚年,却因此事忧心如焚,日夜难安,有泪不敢流,不得不四处奔波求救。
经过律师、家人、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多方努力和坚持,直到11月16日,胡传林才得以和律师会面,签署了行政复议书。但就这签署过程也是波折重重。先是二人会面之前,就有一所谓的新安六队(胡传林被非法关押之处)狱警欺骗律师说胡传林本人声明已经放弃复议,不用见面。后欺骗伎俩无效,在胡传林签署复议书时,一旁监视的狱警和新安劳教所执行科的吉某某甚至上前抢夺胡传林手中的笔,不让他签字。律师大声呵斥他们行为违法,而胡传林本人也很坚定,再加上行恶的二人也怕自己违法行为被抓到证据,复议书最终被签署。
这一个小小的维权正当手续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应是很容易办到,但在中共统治下的这个自称法制的社会中却困难重重。每走一步都惊心动魄。而这种事还不是个例。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三年中,在江氏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等一系列邪恶政策下,数百万法轮功学员遭受着各种各样难以述全的魔难。被恐吓骚扰、绑架、经济制裁、酷刑拷打、注射伤害神经的毒素,甚至被活体解剖,其器官被中共官员贩卖谋利……无数的和美家庭在这场本不应该发生的浩劫中被无辜拆散毁灭,白发人送黑发人,幼童变成孤儿,流离无所依靠。
但这场对修炼法轮功民众的迫害,并不是法轮功本身有问题,也不是法轮功学员做了甚么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其迫害的根本原因是出于当时的党魁江泽民对修炼法轮功人数日益增多的妒嫉之心以及一部份官员(如罗干周永康等)为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迎合江氏的意图,不顾社会安定,不断挑起争端营造出一种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是站在政府及民众对立面的假相。他们无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及法轮功学员一再申明不参与政治,只想修身向善,做一个于社会于他人有益的好人;也无视他们对社会做出的实际贡献;更不顾中央其他六常委的反对,擅自发动迫害,并为了将中国民众拉到他们那一边,利用民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炮制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及其它所谓的各种“杀人案”或“精神病案例”,举全国之力,利用全国媒体,采用造谣、栽赃、张冠李戴等手法,不停抹黑歪曲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形象,让民众不敢主动了解真相。同时又动用军、警、特务、整个行政司法系统逮捕虐杀法轮功学员,试图堵住他们和其他知情人的嘴,不让他们讲真话,把全国民众都拖入实施者的犯罪队伍。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法门,教导人们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从而达到身心健康。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以来,其在祛病健身和道德提升方面可以称得上是奇迹的显著功效使受益的民众自发以口传心授、人传人的方式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周围邻居或者同事,因为善良的人总希望别人也都能过得幸福。所以在迫害发生之前,仅国内就有一亿人在修炼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本人更是多次受到政府褒奖。而九九年迫害发生以后,虽然中共对内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外利用特务造谣、经济贸易收买他国政府、攻击国外法轮功学员,仍无法阻止法轮功在国际上迅速传播。九九年开始迫害之初,江氏叫嚣着要在“三个月之内消灭法轮功”,但十三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被消灭,而且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收到的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支持信函达三千多项。
反观中共,这些年因不顾民意倒行逆施,将国家超过半数以上的生产总值用于迫害法轮功,大力提拔愿意罔顾良心跟着中共干坏事的贪官污吏,压制、打击和误导民众的道德人权意识,把好人说成坏人,把坏事说成好事,粉饰太平,造成社会问题丛生,贪污腐败越禁越烈,民怨沸腾。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在国际上也被定性为“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同于二战时希特勒对犹太民族的大屠杀。特别是活体摘取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来牟取暴利的滔天罪行被揭露出来后,国际震惊,纷纷谴责及调查取证。
其实,纵观中共乃至共产国际的历史,就会发现中共迫害法轮功并不是其统治时期的特殊手段,也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共产党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而江氏等人的行为只是正好符合了它的特性和要求。大纪元发表的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中曾这样评论过共产党:“纵观八十多年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其所到之处永远伴随着谎言、战乱、饥荒、独裁、屠杀和恐惧;传统的信仰和价值观被共产党强力破坏;原有的伦理观念和社会体系被强制解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和谐被扭曲成斗争与仇恨;对天地自然的敬畏与珍惜变成妄自尊大的“战天斗地”,由此带来的社会道德体系和生态体系的全面崩溃,将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拖向深重的危机。而这一切灾难都在共产党精密的策划、组织和控制下发生着。……”
中共靠暴力和谎言起家,也靠暴力和谎言维持统治。它的中心思想是“斗”,而这种斗争哲学却是跟人性及中国的传统文化相违背且格格不入的。在它抢夺了国民党的抗日胜利果实以后,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它用所谓的“无神论”强制抹杀中国人传统的“信神敬天”思想,把中国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封杀篡改,丑化成所谓的“封建愚昧落后”,尤其文革中所谓的“破四旧”,让中国人砸毁庙宇、强制僧侣还俗、烧毁典籍、并大力抹杀羞辱洗脑负有文明传承和教书育人责任的知识份子,使真正的中华文化出现断层,然后把自己的斗争哲学利用媒体、教育系统及日常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灌输给它所统治下的中国民众,妄图培养出一代代没有独立思想,只听中共一家之言的奴民。同时,共产党不断的在中国進行各种政治运动,“三反”、“五反”、“大跃進”、“十年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它划分出所谓的参与斗争的“百分之九十五”和被斗争的“百分之五”,利用中国人斗中国人,在不断的斗争中反覆强化中国人的恐惧和削弱中国人的道德良知和人性,强化它所谓的“党性”,使其能更顺利的从精神和肉体上控制及奴役民众,以达到不断延续中共统治,使其及其后代能一直肆意而彻底地享用民众所创造财富的目的。
而今,中共的独裁腐败统治已日落西山,包括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等在内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党官纷纷在国际上被告上法庭,薄熙来、薄谷开来、王立军等也因参与迫害并活体解剖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而遭报应落网,元凶之一的周永康则面临穷途末路。天灭中共已成历史趋势,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众识破中共的谎言和恶行,包括中共官员在内,已有一亿两千七百多万民众纷纷选择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用实际行动宣告远离中共。而这数字还在每天不断增加中。
如今,胡传林仍被非法关押中,其妻、子也仍旧流离在外。他们一家在迫害的十多年中历经魔难。胡传林及妻子黄玲先后多次被绑架劳教和抓往洗脑班,在这些地方他们多次遭到毒打辱骂、做奴工、多天不让睡觉、背铐、电棍恐吓、长时间下蹲不许站立等多种酷刑。由于二人长期受到非人折磨,原本因炼功变得健康的身体受到很大伤害。胡传林头发花白,胃部经常不适,持续打嗝,身体严重消瘦;黄玲牙齿掉了三颗,头发也白了许多,而且双腿浮肿,胃疼不已。他们的孩子,龙凤胎中的女儿因黄玲被非法关押导致早产中窒息而死;儿子因早产患了心脏病,03年做手术时,妈妈黄玲被关在劳教所,身边只有爸爸和奶奶;04年黄玲回来时,四岁半的孩子还不会说话,后又患上肺结核。当孩子心脏病及肺结核都逐渐康复,入学后学习成绩越来越好时,2007年父母再次双双被绑架,孩子无人照料,曾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卫部一个小房间里一人住了半个月,发烧后被送回老家。直到2010年,胡传林一家才又团圆。
仅仅过了两年,好不容易的平静生活又被打破。胡传林又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劳教所,黄玲为避免被绑架带着孩子出走。我们对他们的安全忧心不已。尤其近期,胡传林从劳教所里传出消息,他已经被折磨的精神失常,出现精神分裂的症状,长时间晚上睡不了觉,白天精神恍惚,甚至已经出现幻觉。胡传林说:“你们想像不到里面是甚么样的。”当时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狱警仍肆无忌惮地对胡传林威胁不允许他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么在完全封闭的劳教所里会对胡传林发生甚么、已经发生了甚么,这实在令人堪忧!当年黄玲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劳教所时,为了依法向检察院投诉,就遭劳教所狱警指使吸毒人员长时间报复性毒打致脑震荡、伤痕纍纍,今天,胡传林又是承受了怎样的酷刑刺激使大脑受损呢?
讲真话,坚持真理以及维护信仰,本是做人的最基本道义和责任,更是做人的基本权利,任何一个政权或个人都不能以此为理由或藉口迫害他人。为了维护我们中国民众(其中也包括您)的合法生存环境,也为了使胡传林被早日平安释放和家人团聚,我们恳请您也伸出正义之手,共同帮助仍在无辜遭受迫害的同事。您的一个善举,一句善言能使行善的人更加胆气十足,也能使仍在作恶的人胆寒收手,同时也能给您及家人的未来带来幸福。人在做,天在看,善良绝不会被湮没,而行恶者必将得到应有的下场。让我们都能在善恶前做出正确的选择,为我们的未来奠定幸福的开端。
在此,也衷心感谢这么些年来不惧压力、仗义执言、关心帮助法轮功学员的老师及您的家人们。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安康,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也希望曾加入过中共党团队任何一个组织的人尽早上网或找他人帮忙退出,为自己开创一个幸福的未来。
北京法轮功学员
写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中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北京二外胡传林被迫害-同事愤怒、妻子控告-266079.html
2012-11-22:北京胡传林被折磨致精神恍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十月三十日被劫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非法劳教。胡传林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曾亲自写信要求请律师,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后,仅半个月时间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以下是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朝阳分局、看守所、新安劳教所、北京劳教局串通一气、相互包庇,为了阻止胡传林的家属和律师依法進行控告及行政复议,隐藏甚至企图毁灭证据,不下劳教决定书、不通知家人、超期关押、秘密转移、煽动威胁阻止律师会见的违法经过。
胡传林被劫持到劳教所后,他的代理律师于十一月七日赶到新安劳教所要求会见胡传林,遭新安劳教所无理拒绝。律师于次日向北京劳教局控告新安劳教所的违法行为,并就北京劳教局、新安劳教所以传染病条例为由阻止律师会见一事,书面向市政府、市人大、市检察院等部门進行控告。
十一月十四日周三,律师与新安劳教所执行科的吉光楠电话联系,问何时能会见,吉光楠说他来安排。十五日周四,吉光楠跟律师说安排在十六日周五见面,说如果不来的话要跟他电话说一声。律师想不可能不去。就在这天,劳教所为了离间家属与律师的关系,胁迫胡传林跟她母亲通了电话,这是他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后第一次与家人通电话,她母亲随后就跟律师打电话,说胡传林不复议了。很明显,劳教所对胡传林進行威胁、欺骗。
后来经胡传林的母亲证实,十一月十五日,胡传林在被允许与母亲通话的过程中,那次通话意外的被允许通了半个小时,胡传林在电话中说你们想不到这里是甚么样的。胡传林母亲说可以听出胡传林不是处于以往正常的状态,他是被施以非人的折磨,已经被折磨的精神极其压抑。
十五日周四这一天,胡传林的代理律师收到所在地律师协会的电话,问律师接了一个北京的案子是怎么回事,让律师不要去北京了。从中可以看出,新安劳教所为了阻止律师会见胡传林,表面上安排律师会见,但同时背地里耍手段,想方设法处处给律师设置障碍、施加压力、孤立律师,目的是企图让律师自己取消会见。
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律师来到新安劳教所,执行科吉光楠把律师带到一间心理谘询室,首先威胁律师,说除了案子以外甚么都不能说。然后关押胡传林的新安劳教所六队警察,欺骗律师说胡传林不复议了,律师再谈也没必要了。律师对那个警察说:“我是受家属委托的律师,我需要对委托人、当事人负责,我必须当面见到胡传林,由他亲自告诉我他的意愿”。那警察一看拦不住,出去了。
十一点至十二点二十分,律师会见了胡传林。律师见到胡传林时,发现他的状况非常不好,已经被折磨的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胡传林对律师说他现在头脑中经常出现幻觉,律师问他是否被打、被酷刑、被实施药物,胡传林不说。而吉光楠和恶警拚命的在一边说没有。律师对胡传林的状况十分担忧,将手机号码留给胡传林,告诉他随时都可以跟律师联系。
会见过程中,吉光楠始终坐在旁边监听,时不时六队的恶警進来看一下,随着时间的加长,恶警的脸色也越不好看。律师详细的跟胡传林讲述了警察在绑架他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不通知家人、超期关押、不下劳教决定书、秘密私下将人劫持到劳教所等等行为的违法性,并告诉胡传林外边已经打了两次控告,给胡传林看了控告信,同时也讲述了在11月7日律师要求会见被劳教所拒绝、又找到劳教局進行控告的事。律师拿出行政复议书,徵求胡传林的意见,胡传林拿起笔就开始签字。这时在一边监视的恶警和吉光楠就不干了,恶警对胡传林喊:“你让我们怎么做工作?”胡传林对恶警说:“我没有甚么过多的想法,我只是希望跟律师见面。”恶人不干,就想抢胡传林的笔,差点就要动手了,律师大声说:“你们想干甚么?!你们想干甚么?!现在是当事人他自己想行使自己的权利,你们要干甚么?你们想清楚了!” 恶警和吉光楠怕律师抓住他们违法的证据,没敢动。胡传林跟律师赶快完善了代理行政复议的手续,把该签字的手续都做了。律师要离开时说:“权利是自己争取的,大家一起做呀。”
胡传林被绑架后并不知道妻子当时也面临被绑架的危险。胡传林刚见到律师时,急切的向律师询问妻子和孩子的下落,律师告诉他人都平安。胡传林说,他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警号034072的预审员欺骗他说:“考虑到你家的情况,只抓了你一个人,不会抓你妻子了,你告诉她回家吧。”律师说:“我知道的情况是,你妻子看到有警车才离开的。”旁边坐的吉光楠怕谎言被揭穿,急的对律师叫:“你怎么这样说,预审对我们说没去抓他妻子。”律师说这事委托人告诉的,警察可以去调查。吉光楠气急败坏的说不许再谈家里的事,只许谈案子。
当律师问到胡传林是否有劳教决定书时,胡传林说他直到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时才知道自己已被非法劳教。那天新安劳教所只给他看了一次劳教决定书,没有给他本人。律师立即质问吉光楠:“为甚么你们不给他劳教决定书,本人连劳教决定书都没有,你们是严重的违法!”恶警推说劳教所没有责任给劳教决定书。律师一再追问,要求向上反映,恶警最后没办法,取来劳教决定书,不给律师看,只给胡传林,让胡传林念给律师听,律师把劳教决定书的编号记了下来。
十一月十八日,律师要求撤销对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非法劳教的行政复议书已寄往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十一月十九日一早,胡传林年迈体弱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连夜赶来探望儿子,门卫直等到其他人都会见完之后,才让胡传林的父母進去,他们隔着玻璃和胡传林见了面,整个接见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胡传林说他在新安劳教所一直严重失眠,晚上睡不了觉,白天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一次警察把医生找来给他开药,医生拒绝开药,说他这种状态吃药会更不好。胡传林的身体也更消瘦了。
胡传林被非法关在朝阳看守所时,自己亲自写信要求请律师,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劳教所后,仅半个月时间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新安劳教所恶警都敢肆无忌惮的对胡传林实施恐吓,那么在新安劳教所里,在恶警感到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胡传林到底遭遇了怎样的邪恶折磨,就可想而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2/北京胡传林被折磨致精神恍惚-265769.html
2012-11-12: 北京劳教局、劳教所串谋阻律师会见胡传林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非法劳教后,北京朝阳分局、看守所为阻止胡传林的律师复议,使出超期关押、不下劳教决定书并将胡传林秘密转至劳教所的卑鄙手段。而北京市劳教局和新安劳教所也串通一气,为阻止律师会见胡传林,竟绞尽脑汁祭出北京市传染病条例。胡传林的律师已表示要继续控告相关人员的非法行为。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职员胡传林九月二十一日在办公室被北京十四处、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十月二十二日,胡传林的律师唐天昊拿着齐备的手续到朝阳分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看守所和预审张英男无理拒绝。
律师与胡传林的母亲向相关法制及政府部门递交了控告信,此后,朝阳分局法制处就故意不发劳教决定书,以阻止律师复议。律师及胡传林母亲多次电话询问法制处和预审张英男,都推说等等发、或说不知道,问他们胡传林现在人在哪里,张英男一直撒谎说在看守所。实际上,他们一边应付律师和亲属拖延被控告的时间,一边在十月三十日就将胡传林偷偷劫持到新安劳教所。
十一月六日,胡传林的同事收到新安劳教所寄的会见通知。第二天下午二点,唐天昊律师就赶到新安劳教所要求進去会见胡传林,门卫挡住不让進,律师要求门卫给管理科打电话,门卫不给打,说他是律师,只能给执行科的吉光楠打电话。吉光楠在电话中态度恶劣,拒绝安排律师会见。唐天昊律师问他为甚么不给安排,吉光楠张口说现在是十八大,是敏感时期,这期间整个所都不安排会见。一会儿又说要见只能等到入所十四天后,律师问他为何要等十四天,吉光楠说是所里规定,刚進所的人隔离十四天,谁也不让见,家属也不能见。律师要他拿出法律条文,吉光楠支吾的说是新安劳教所的规定。
最后律师正告吉光楠,要是阻止律师会见,立刻就向上级部门控告。后来吉光楠不得不出来见律师,又進去汇报,反覆来回两三趟,后来看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说甚么让律师理解,说他们领导和所长都知道了,劳教局也知道了,局里和所长都说不让见,说甚么人進来要先隔离,为了确保没有传染病,保证与他接触的人的安全。这完全是一派谎言。实质上是新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因为法轮功学员一進劳教所,他们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邪恶的高压迫害,强迫学员转化,采用的手段都是极其残酷无人性的,他们特别惧怕这些迫害手段被曝光,而唯一暂时不泄露的办法就是将法轮功学员隔离,不让法轮功学员接触到任何人。但是还要找个冠冕堂皇的藉口说给外人听。
现在并非流行病时期,一个司法部门拿一个医疗规定做挡箭牌,只有卑鄙无耻的中共的司法部门才能干出这种事。
律师向吉光楠要他领导的姓名和电话,吉光楠不给,一再说所长和劳教局都说不让见。吉光楠说没办法,谁让现在是特殊历史时期呢。律师告诉他,就因为是特殊历史时期,我们才更要法治。
十一月八日上午,律师到北京劳教局监察处控诉新安劳教所阻止律师会见。监察处的两个人拖了很长时间才出来向律师询问情况。一个叫于达成(音),三、四十岁;另一个二十多岁。律师将前一天在新安劳教所要求会见,吉光楠回答的情况详细说了,于达成做了记录,只说让律师在外边等着,他们就進去了。结果四十多分钟也没有任何回覆。律师几次打电话催促他们,开始他们不接电话,律师又让门卫给他们打,告诉他们再没回覆就去找别的部门告他们。后来两人见推不过了,才又出来见律师。这时口径就和新安劳教所一样了,于达成说不能见。律师问依据甚么条例。于达成说是北京市的传染病的条例,在政府网站上就有。于达成为了推卸责任,就说监察处不负责解释法规,如果对甚么规定有看法,可以向法制处提出。律师重申了现在国家并未流行传染病,那个条例是否适用于劳教所、是否适用于此时,律师会去调查,一旦不合法,会進行控诉。
北京朝阳分局、看守所、劳教局、劳教所不法人员串通一起阻止律师会见胡传林,目的都是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他们的所作所为恰恰是在利用着中共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邪教在破坏着法律的实施。
中共一天不解体,就一天不会有正常的法制社会。在此也借用律师的一句话正告公安、劳教系统的人员:薄熙来怎么样,他也没能一手遮天,在这些黑暗的场所里,你们还想永远一手遮天?清醒的想想吧,不要愚蠢的跟着中共一条道走到黑了,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才是明智的选择。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2/北京劳教局、劳教所串谋阻律师会见胡传林-265356.html
2012-11-07: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大法弟子胡传林被绑架补充消息
11月5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同事收到从新安劳教所寄来的会见通知,附有一张小条,上面写胡传林10月30日转入新安劳教所,落款是新安劳教所,没有盖章。
至今,家人包括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卫部都未收到任何正式的劳教决定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7/265171.html
2012-11-06: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绑架情况补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母亲,十月三十日打电话给朝阳分局预审张英男,张英男说胡传林人还在朝阳分局看守所。胡母问至今人被关已过四十天,为何胡传林现在还被关在看守所,并且家里也未收到劳教书。张说人在看守所是因为劳教后还有个起诉期,至于劳教书,张英男说他不知道。
北京市公安局和各分局的法制处是负责非法劳教的部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6/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5121.html
2012-11-02:北京胡传林被非法劳教 母亲控告迫害者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胡传林,九月二十一日在校后勤处办公室被闯入的警察绑架,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半。他的妻子、北京传媒大学教师黄玲被迫携子离家出走。
十月二十四日,胡传林年过七旬的母亲的控告信寄往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朝阳分局非法绑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随同附上了一封胡传林母亲的亲笔信,向北京市各级政府申诉儿子无辜被绑架的事实,呼吁尽快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胡传林。
胡传林,男,四十一岁,北京广播学院传媒经济学硕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职员,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胡传林从小就肠胃不好,炼功前曾一度“肠炎平”等药不离身。当时胡传林年纪轻轻,精神、身体就被疾病折磨的很疲惫。当他看到为自己操劳的父母身体一天天衰老下去,看到生活中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他曾苦苦地思索过:人活着是为了甚么?
一个偶然的机会,胡传林从朋友那里了解到了法轮功。通过仔细阅读法轮功的书籍《转法轮》,他发现法轮功不像一般的功法那样只是练练动作祛病健身,而是重在指导炼功人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去修心性,心性提高上来功才能长上来,才能达到真正祛病的目的。他感到这是他苦苦寻觅的功法,这是真正教人走正道的功法。许许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他看完《转法轮》,一下子都明白了!心里豁亮了,明白了人为甚么生在这个世上,为甚么会有不如意的事情,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是甚么!他的内心不再感到迷茫和无助,从此他心里充满了欣喜和善。在工作中,他任劳任怨,经常是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他也从不埋怨;生活中,他总是热心的照顾别人、帮助别人。通过炼功,他明白了做人要重“德”的重要。无论在家庭中、工作中、生活中,胡传林与人接触时,遇到甚么事情,总是按照炼功人、“真、善、忍”的标准去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就先找自己的不对,不去指责别人,他为人和气,也从不与人发生争执。胡传林的心态和炼功前发生了本质的变化,随之而来的,他的身体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十几年了,他都是一粒药也没吃过,纠缠他多年的胃病等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了!无病一身轻,胡传林感到身体轻松了,精神也愉快了。
但是就在他沉浸在修炼、不断提高自己心性的喜悦中时,一场意想不到的铺天盖地的镇压开始了。一九九九年七月,共产党强行取缔了法轮功,动用了全国的军、警、特务等机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劳教、判刑、送進“转化”班(实则洗脑班)。全国的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一起上,一言堂的鼓噪,如同文革再次降临。
胡传林因为修炼法轮功,一身的疾病得到康复,他从一个精神苦闷、找不到人生目标的人转变成了一个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的炼功人、一个真正的好人,这脱胎换骨的变化是法轮大法赋予他的。中国人有古训讲“知恩图报”,“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法轮功给他带来了这样大的益处,当大法在世间被恶人肆意污蔑时,胡传林感到有责任站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这是做人的起码准则吧。
法轮功学员没有参与政治,炼功人讲“真、善、忍”,法轮功学员讲述的都是自己亲身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讲述的都是共产党怎样残酷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
共产党为甚么要迫害法轮功?要知道这个原因,就需要对共产党的本质有个了解,对共产党的历史有个了解。当年,共产党发动文革,把那么多无辜的人打成“右派”,屠杀了那么多异己分子,三天就把国家主席刘少奇给打倒了,因为这就是共产党的邪恶本质,通过暴力运动来控制人、驯服人,以此维持它的统治。共产党有九大邪恶基因:邪、煽、骗、抢、斗、痞、间、灭、控。无论是在共产党对民众搞“运动”时,还是它极力造假粉饰太平时,它都是充满了上述的九大特点。暴力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谎言就登场,谎言不能控制人的时候杀戮就上来。
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也是如此,迫害的理由全是造假,真正的原因是共产党嫉恨炼法轮功的人太多了。在一九九九年,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接受《转法轮》的人数达到一亿。一亿人是不少,可是好人多了这社会不就更好、更稳定了吗?但是不行,共产党看到好人多了它却好像受到了威胁,它害怕。法轮功修炼者不参与政治,只是一心修炼,做个道德高尚的人,只会对社会有好处。可是共产党却不允许,一意孤行要打击社会上最善良的炼功民众!
从一九九九年到今天,十三年中,法轮功学员遭受了惨烈的迫害,无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進劳教所,多少万学员被非法关進监狱,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关進精神病院!多少家庭离散、家破人亡。法轮功学员历经着各种酷刑下种种折磨和摧残,历经着妻离子散、生离死别,为的是让无辜的民众了解真相,能够从中共的谎言中解救出来,能够获得救度。
作为法轮功学员的一员,胡传林也遭到多次中共的非法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四月,胡传林被关押在北京市朝阳区洗脑班進行迫害,期间经历不让睡觉、被恐吓;
二零零二年九月,胡传林被北京市公安局关押在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胡传林在北京朝阳区三间房派出所恶警企图强行绑架他时走脱,他们一家流离失所三个月;
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胡传林被北京丰台派出所非法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大兴区团河劳教所迫害,期间经历不让睡觉、坐小椅子(一种体罚,屁股只能沾椅子边,双手双膝并拢不让动)、站军姿、长时间练操、长时间蹲地不让站立、电棍恐吓,各种恐吓与威胁,吸毒犯人包夹、谩骂、随意指挥、不准抬头、夹手走路、走直角路等等诸多刑罚。非法劳教迫害后,胡传林的身体受到很大伤害,头发白了很多;胃部经常难受不适、持续打嗝,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同时身体严重消瘦;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胡传林再次被非法绑架、劳教两年半。
胡传林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中共恶党残酷迫害的遭遇,中国大陆亿万法轮功学员也都是在这样经历着。法轮功学员这些年来为甚么遭受迫害?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坚持讲真话,不论受到怎样不公正的待遇都要讲出真相。历次中共政治运动迫害众多无辜百姓,其中不乏敢言真相者,中共一贯对讲真话的人从不放过。但是善恶到头终有报,这是天理。中共对中国民众和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恶,必然要遭到清算的。
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十三年过去了,在海内外了解法轮功真相和修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对法轮功支持的民众越来越多,江泽民和他的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等几十名中共高级官员在诸多国家被以反人类罪起诉,王立军、薄熙来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打手,都是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主要犯罪人,如今也遭到了恶报。
现在中共体制内的官员都知道中共黑暗至极,也都在偷偷的给自己留退路。许多官员打电话到海外退党中心要求退党,许多官员主动向追查国际提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行,更有许多官员、六一零人员、警察暗地里向法轮功学员通信、主动保护法轮功学员,为自己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赎罪。而那些还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充当打手的公安、司法界人员,是否也应该清醒清醒?法轮功学员是慈悲的,即使在受难中也会把真相讲给你们,但是,时间是有限的。做的坏事越多越难以偿还,不要再为中共恶党卖命,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未来是属于能够分清正邪的人,未来是属于真正善良的人。生命是宝贵的。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悬崖勒马,不要把法轮功学员的劝善之言当作耳旁风,到报应之时再后悔就已经晚了。
附:法轮功学员胡传林母亲的申诉及控告信
北京市各级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胡传林的母亲黄基英,我的儿子胡传林在九月二十一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和朝阳分局绑架到了朝阳看守所,我得知消息后,彻夜睡不着觉,担心、思念儿子使我的精神都要崩溃了。就在我儿子被绑架的前两天,我和他爸爸(近八十岁的人了)都刚刚做了白内障手术,我和他爸爸得知儿子被关,心如刀割,我们是有苦无处诉,有泪不敢流,看到别人一家人团圆在一起,我们是多么盼望能见到儿子平安回家呀,多么盼望他们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生活呀。谁家没有父母,谁家没有子女,做父母的都是这个心,只要孩子能平安,对我们做父母的就是最大的安慰。
我儿子胡传林自小就特别懂事,他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们家四个孩子,那个时代大多家庭经济上都紧张,我们家孩子多,家里经济上更紧。胡传林从小就很善良,经常帮助小朋友,从来不跟人争吵。他看到我和他爸爸为家里劳累,很心疼我们,他说他要好好读书将来报答我们。虽然他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生病,即使在病中,他也捧着书本学习。我们看到孩子这么懂事,我们就是再苦再累心里也高兴。胡传林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北京广播学院读研究生,那时他的肠胃长期就不好了,他是经常身上带着药,我们都为他的身体很担心。一九九五年他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真的好了,不用再药不离身了。看到儿子身体能健康,我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心情也轻松了。我儿子是个直性子,是甚么就说甚么,从来不跟人说假话,不做骗人坑人的事情。他在单位里工作也是这样,他的为人单位同事都称赞。最开始他在二外教务处工作,他的工作量相当于那时三个人的工作量。在一次他们学校评估工作中,他是主力,后来学校表彰先進单位和个人,他代表他们教务处上台领的奖。后来他到了二外后勤处工作,也是勤勤恳恳地工作。有一次,外单位来了个实习人员,跟着我儿子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那个实习人对我儿子领导说,我儿子的工作要在他们单位得五个人做。他在后勤处工作,接触很多临时工,临时工有事也都爱找他,说他待人和气,愿意请他帮助。
我儿子为人善良、孝顺,心地好。就是这样一个好人,现在就回不了家了,被关了,我们不能让这样的好人被关呀!现在我儿媳和我孙子也不知下落了,我孙子刚上初中一年级,又失学了。做长辈的我们已经多少天吃不下去饭,我们天天盼着能见到孩子。我们相信这社会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也相信会有讲理的地方,我们向各位领导求助,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帮助我儿子胡传林一家,让我儿子能得到自由、一家人能团圆,让我孙子能够上得了学。
此致
黄基英
十月二十四日
投诉、控告、举报
投诉控告举报人 :黄基英,女,汉族,系被非法拘押人胡传林之母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承办该案民警;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及民警张英男及其他承办该案民警:
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看守所及王树学所长
投诉控告举报事项:1、第一、二被投诉控告举报人非法绑架胡传林。
2、第三被投诉控告举报人非法关押胡传林。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于中国传媒大学有自称为第一投诉控告举报人的韩姓警察与张姓警察(未穿警服,也未出示警官证)威胁黄玲。非法要求黄玲提供家庭住址信息、通讯信息和限制自身行动自由,由于黄玲并未有任何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同时也并未向其出具监视居住决定书等书面文件,由于未有合法的相关手续,黄玲合理拒绝。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时许,胡传林未归家,黄玲见胡传林办公处附近出现警车(警一千二百九十九)和一辆依维柯警车。黄玲电联胡传林,被告知“现在警察找我谈……”,后电话被挂断。随后胡传林的亲属多次电联其办公室,接通即挂掉,再以后就不再接通。胡传林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刑事拘留,并未立即通知家属。后得知,第一、二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对胡传林的住处实施了非法抄家及抢劫相关物品。由第三被投诉控告举报人非法关押胡传林。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儿媳委托律师前往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会见胡传林,当律师向第三被投诉控告举报人提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时,第三被投诉控告举报人办理会见的工作人员,百般刁难,“这样的所函、委托书及专用介绍信是不合格的,必须要求律师事务所在司法行政部门進行购买。”,律师辩称,“这样的委托书、所函及专用介绍信一直沿用很多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你们是违反该法律条款,有何法律依据需要去司法行政机关购买?”,后因以已被劳教、非其权限范围为由,拒绝办理会见,也拒绝提供有权限办案机关的联系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胡传林并无以上情形,所以第一、二被投诉控告举报人的拘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请各级纪检、监察、检察部门、人大委员会能够关注和重视本案中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切实履行好监督纠错职能,并纠正存在的其它违法做法,以杜绝其违法行为,避免损害政府和行政司法机构的良好形象,并切实保护好投诉人儿子胡传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书面回覆。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 黄基英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政府
报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北京胡传林被非法劳教-母亲控告迫害者-264787.html
2012-10-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胡传林被绑架补充消息
10月22日,律师到北京朝阳看守所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胡传林本人,被朝阳看守所和预审无理拒绝。10月29日,律师打电话至北京公安局法制处,控告朝阳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北京公安局法制处答覆朝阳区公安分局即可办理会见,律师找到朝阳分局,分局回覆预审张英男有权限安排会见。最后找到张英男,张英男推脱说他没有权限。当律师问到是否家属可以向他要劳动教养决定书时,他说需要等到劳动教养决定书下达后,向家属邮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31/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4730.html
2012-10-23: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非法劳教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员、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半。他的亲属已请到正义律师对中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進行申诉。
十月二十二日,律师找到朝阳分局看守所大厅预审接待处,要求会见。接待处非常害怕,他们拒不安排会见,都互相推诿,特别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3/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64388.html
2012-10-20: 仗义直言回覆北京教工委 三月后胡传林遭绑架
自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中共绑架后,他的亲友四处奔波打听他的下落及状况,最近,胡传林来信希望请律师進行申诉,他的亲友也想为他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九月二十一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后勤处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在他的办公室被闯入的警察绑架。后来据目睹者说,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朝阳分局、三间房派出所都来了警察,也不说原因,就把人带走了。胡传林年迈的母亲反覆追问二外院保卫部部长,保卫部部长还是说不知道为甚么,那些人没说,大概还是那事(修炼法轮功)吧。
法轮功学员胡传林曾经在二零零七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回来后,单位把他的工作从教务处转到后勤处。在后勤处,胡传林依然待人善良、工作勤勉负责,他所经管的后勤处工资劳务问题从未出现过差错,两年来他的工作得到领导、同事、后勤处上百名临时工的一致认可,大家都爱找他办事,说他从不刁难人。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仍然经常遭到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的骚扰。在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二年两年时间里,北京市教工委就三次以送洗脑班来威胁胡传林,逼迫他放弃信仰,每次胡传林都正面回答他们,我有信仰自由。在今年六月份,北京市教工委又一次通过单位干扰胡传林的正常工作,胡传林直言给教工委写下:
“『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万事万物都是由『真、善、忍’构成的,我是同化『真、善、忍’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法轮大法是宇宙根本大法,维护大法是我的责任,任何邪恶的力量无法改变,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也验证了法轮大法坚不可摧。修炼人的正念坚不可摧。”
单位的领导同事看了胡传林所写的,很受震动,都说也只有你们修炼法轮功的人才敢讲,你们和一般人的思维真不一样。本来单位保卫部有个人很想利用逼迫胡传林表现一下自己,等他看完了胡传林的亲笔信之后,一句话也不说了,后来见到胡传林反而忍不住笑了,从此再不说甚么了。
法轮功学员胡传林因为坚持修炼,坚持讲真话,又一次遭到中共的迫害,这再一次表明中共心虚到甚么程度。有人说,它现在是撕破脸,赤裸裸的来耍流氓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0/仗义直言回覆北京教工委-三月后胡传林遭绑架-264260.html
2012-10-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绑架补充消息
9月12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父母收到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转寄过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被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书先是寄到二外保卫部,让单位的人签字,单位的人不签字,又转寄给胡传林的父母。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非法罪名是“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栽赃的所谓案情是“有继续习炼法轮功及藏匿法轮功物品的嫌疑。”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预审员是朝阳分局预审大队预审处40室(直接分管迫害)恶警张英男。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5/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64074.html#121014233810-1
2012-10-09: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胡传林被绑架情况补充
十月三日至五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法轮功学员胡传林的母亲在儿子被绑架后,多次给三间房派出所和朝阳分局打电话询问儿子的情况,三间房派出所警察他们现在不管了,朝阳分局警察说,他们也不管,人现在在朝阳看守所,要问到那里问,然后给了一个看守所的电话。
胡传林的母亲打电话过去给看守所,问是否在看守所,接电话的人说不给查,让等消息。甚么时候有消息,说不知道,并再不回答。胡传林的母亲十月八日打电话给二外保卫部部长,部长说甚么都不知道。从单位到派出所、分局,对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行互相推卸责任、相互推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9/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3841.html
2012-09-23: 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左右,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职工胡传林再次遭恶警绑架,其妻子现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3/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63133.html
2009-05-30: 儿童节 多少孩子含泪思念爸妈(图)
父母双双遭绑架 八岁孩子被审问
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黄玲和丈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职员胡传林,因炼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双双被绑架。现黄玲被非法关押在山西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胡传林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
胡传林被绑架后,国保的人秘密带胡传林到一家宾馆里,从九月十一日至九月十七日,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逼迫他说出家里放法轮功书籍的地方。最后居然拿出刑具,一种类似于喷雾器的东西,只要按下去,喷出来的烟雾能使人窒息,来威胁他。
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还干了一件最见不得人的事情:黄玲和胡传林分别被绑架后,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警察就从定福庄二小把黄玲和胡传林的孩子叫了出来,他们连续问了孩子两个小时,问黄玲和胡传林都去过谁家,八岁的孩子最后抵不住,说去过小轩阿姨家。就这样他们随后就把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教师轩金鸽老师从家中带走,然后以搜到家中一份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劳教她两年。
在轩金鸽被劫持在丰台看守所期间,她远在新疆的父亲听到女儿被关押,心里又急又担心,几天之内就不幸去世了,临终前也未能见女儿一面,现轩金鸽也被非法关押在山西女子劳教所。
那种阴森、恐怖的审问,对八岁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那种恐惧之后还会时时伴随着他,而父母又双双被劳教,没有人能安慰的了孤独痛苦中的孩子,这是一种怎样的残忍!何止这些,黄玲一九九九年遭中共邪党迫害,当时黄玲已怀有身孕,是双胞胎,被迫害后,于一九九九年秋早产,女儿夭折,儿子虽侥幸存活,但身体不好,这个小生命在娘胎里就遭受摧残,现在又被强行夺走双亲的关爱呵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0/201909.html
2009-04-06: 中国传媒大学教师:我一家这两年遭受的迫害
我是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黄玲,我丈夫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职员胡传林,我们都炼法轮功。现在我是在山西女子劳教所,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将两年来经历的事写出来,希望大家了解具体发生在我们一家人身上的事情。
2007年9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动用了三十多名警察,把我和丈夫从单位强行绑架走,随后强行搜家,非法审讯、捏造事实、强行送至劳教所。整个过程都是秘密的、黑暗的、怕曝光的。
我被绑架后,12日下半夜三点被劫持到丰台看守所,从9月12日到10月17日我和丈夫都被关在丰台看守所。在这期间,我被所谓的“提审”了两次,提审员是丰台镇派出所警察,他们反覆问我炼不炼功,干过甚么事情,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教人向善,我们除了炼功,没有做甚么事情,当然我们会告诉别人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让人知道真相。
在此同时,我丈夫胡传林被国保的人秘密带到一家宾馆里,从9月11日至9月17日,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逼迫他说出家里放法轮功书籍的地方。最后不惜拿出刑具,一种类似于喷雾器的东西,只要按下去 ,喷出来的烟雾能使人窒息,来威胁他。
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还干了一件最见不得人的事情:9月11日我和丈夫分别被绑架后,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警察就从定福庄二小把我们孩子叫了出来,他们连续问了我们孩子两个小时,问我们都去过谁家,八岁的孩子最后抵不住,说去过小轩阿姨家。就这样他们随后就把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教秘轩金鸽老师从家中带走,然后以搜走家中一份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劳教她两年。
在轩金鸽老师被劫持在丰台看守所期间,她远在新疆的父亲听到女儿被关押,心里又急又担心,几天之内就不幸去世了,临终前也未能见女儿一面,现在轩金鸽老师也被非法关押在山西女子劳教所。我这里不想特指哪个警察,他们是在执行所谓的“任务 ”,当然这种迫害善良人、无辜者的所谓“任务”本身是邪恶的,是执法犯法的行径,也是未来审判他们的罪证。我想说的是共产邪党就是这样以卑鄙的手段迫害我们法轮功学员的,从九九年一直到现在,他们都是这样干的。天网恢恢,善恶必报!
10月18日,我们被送到北京调遣处,所有被劳教的人都要从调遣处过一趟。在调遣处里,警察(十六队大队长,付××为首)把我带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叫了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围着我,逼迫我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炼功。我不写,她们强行让我蹲着,按着我,逼我就范。前前后后進来了十多名警察给我做所谓的“思想工作”,她们不让我站起来,并且不让去厕所。因为不让上厕所,我就不想再喝水,也吃不下饭,那个为首的警察急了,亲自灌我喝水、吃饭。为了逼我放弃炼功,警察让那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在纸上写满了谩骂的话,都是那些不堪入耳、恶毒的侮辱法轮功的话,按着我的手往上面按手印,说这就是我写的,然后往我身上贴。在警察的默许下,那四、五个人按着我,不让我动,因为蹲的时间长,腿、脚麻的失去知觉,可我动一下,她们就连掐带拽。从上午九点一直到晚上八点,十多个小时的时间,等我站起来的时候,腿都不能伸开,膝盖处动不了。
从那以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我都感到自己右腿大腿处一阵阵疼,每次坐后站起来的时候,不能马上走路,就是走起来也一拐一拐的,要活动一会儿才好些。据我所知,和我一块儿被送到调遣处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逼写“保证书”的时候,也受到如此“待遇”她经历过后,双腿肿了许多天。还不止如此,共产邪党人员对我们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远不止这些,这只是他们惯用的那么一点点手段。
2007年11月21日我被由调遣处劫持到了北京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是中共邪党体制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色”。目前在世界各国都不存在劳教所,只有中国有。按照国际司法制度,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必须得经过法庭、经审判。而中共邪党的劳教不经法庭,直接上报所谓的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即可,是否劳教、劳教时间长短,抓人的恶徒就可以说了算。这种不经法庭、不允许聘请律师辩护、由行政机关作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严重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劳教所在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期间起了很坏的作用,它是共产邪党非法关押、用强制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主要场所,在这里面发生的事情不亚于当年的文革,甚至更甚。劳教所的黑暗,没有类似经历的人很难想像。
北京女子劳教所关押了五、六百名法轮功学员,并且百分之六十都是五十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一進劳教所,我就再被逼着写“保证”,劳教所比调遣处做法更甚,采取的是“熬鹰”的手段,就是不让我休息。几个警察围着我,轮流地不停地说,一直到夜里两点才让我回去睡觉,然后四点就又把我叫了起来。当我当面给她们指出来,讲这是共产邪党迫害我们法轮功的手段,是熬鹰,是侵犯人权,剥夺我休息的权利,她们无话可说。后来她们干脆把墙上唯一的一个钟表摘了下来,不让我看到时间,以便继续这种迫害手段。她们美其名曰这是“让你多思考,早点让你睡觉,你就不会去想问题了”。试问,有这种让人思考的方式吗?这就是共产邪党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转化法轮功学员 ,所谓的“教育、感化、挽救”。
在这期间,劳教所还采用了不让我上厕所、让我长时间站着等迫害手段,并且在我面前一遍遍谩骂、威胁我如果不放弃就要被送進监狱等等,不法警察们这些所作所为都不敢让人看见,她们也不让我与其他人见面。这种迫害完全隐蔽在黑暗的、不让人见的黑屋和角落里。我亲眼看到和我同一天進入女子劳教所的一名延庆的法轮功学员,她叫闫玉琴,四十九岁,她在这个劳教所里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的整个过程!我也因为试图帮助她、制止她周围的“包夹”打骂她多次受到警察的威胁、恐吓。在我离开北京女所的时候,闫玉琴已经被单独放在了一个房间,由一名包夹人员看着,在此之前,闫玉琴被精神病专家做了两次监定,警察不敢公布监定结果,只是说闫玉琴患了神经官能症。
在这个黑暗的北京女子劳教所里,我呆了二百三十九天,唯一让我能够感到我与外界还有联系的就是每月家人来接见,可是就这仅有的一点联系,很快也被剥夺了。
2008年7月17日凌晨三点,劳教所警察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让我穿上衣服,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只是说有事,并且开始派人去收拾我的物品。五点钟,把我押送上了一辆注明『司法’的大巴车,同时押送上去的还有另外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经过七个多小时的长途,我们被转到了山西女子劳教所。为甚么转所?没有人给我们解释。只是在私下里,警察说这是为了“保”北京的奥运。用这种方式“保”奥运?共产邪党抓了人又怕人看见、怕人说?这样做是不是就标志着中共邪党统治下的社会人权状况在变好?社会更加和谐了?由北京送到山西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名,不止这些,我知道我们是北京女所第四批转到外地的,前面还有三批,有的去了东北马三家,有的去了内蒙古……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现在都流落在外地,无法与家人见面。我想共产邪党它现在是没有办法了,它害怕,因为它干的那些坏事太多、太无耻,所以拚命制造谎言以及通过其他手段掩盖真相。
山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有百馀名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大的有六十八岁,最小的有二十六岁,五十岁以上的占百分之五十。对于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要被强行经过所谓的“转化”。劳教所采用的转化手段几乎都是一样的,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讲,在2008年上半年,山西女所“专管大队”(专门负责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还整夜不允许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睡觉,整夜站着,用暴力强行转化。警察这种不人道的非法虐待行为多次被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有多名行为恶劣的山西女所警察上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榜”,国内、国外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地给山西女所打电话,这里的情形才得到改善。现在警察不敢让法轮功学员整夜不睡了。但对他们企图要转化的人,仍在采用减少睡眠的方式,中午不让睡,晚上十二点以后才让睡,早五点就叫起,整天由包夹跟着。对于坚持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警察采用种种方式孤立,隔离她们,并且制造种种谎言侮辱她们的人格,甚至将她们延期。
有个法轮功学员,她不放弃炼功,专管大队大队长雷红征、刘中梅勃然大怒,非法将她延期一个月,后来她们还不解气,与山西女所所长王敏一起又将一个月改为三个月。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延期上签字,找到警察雷红征、所长王敏,问她们为何将一个月改为三个月,她们无言以对,推卸责任的说所里报的是一个月,劳教局给批成了三个月。后来干脆将她转到封闭队,不让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
和我一同从北京来的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专管大队迫害,面对警察的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冯蕴青等严词拒绝,并明确告诉她们这是共产邪党的迫害。大队长雷红征三天三夜不让李秀珍睡觉,第四天将李秀珍、冯蕴青送到封闭队。封闭队的各种条件、制度、环境在山西女所是最差的。
我和另一名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郝晋京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被送到这个队。这个封闭队曾经百分之七十都是吸毒人员,每名法轮功学员至少被两名吸毒人员包夹,警察在背后让吸毒人员怎样怎样对待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监视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如果包夹做得好,警察会给他们多种奖励和方便;如果做的不好,警察会处罚她们。所以有不少这样的包夹,为了得到一点利益,尽心尽力地为警察卖命,看着警察的脸色行事。这是很类同于文革时的人盯人、人整人、打小报告,这种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制度是中国司法界的又一个“特色”。
在这种“包夹”制度下,有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打、骂、侮辱、言论、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部份或完全的剥夺。而这些“包夹”也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共产邪党的意图、警察的意图被这些包夹人员具体地执行,一旦出甚么问题了,这些包夹人员就成了替罪羊。山西女所封闭队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曾多次被包夹打。
2008年8月8日,法轮功学员高素英要写劳教复议书,要求取消对自己的非法劳教,遭到在警察纪香芝指使下的四、五名吸毒人员的拳打脚踢,高素英被打、掐得浑身青紫,她的胸部被踢,疼痛长达三个月。之后在邪警陈春香的授意下,那几名吸毒人员做颠倒事实,反而说高素英打包夹,从而将高素英延长劳教期三个月。当高素英想写申诉书上诉时,警察陈春香又让包夹将她的笔和纸收走,只要看到她写字,就将纸夺走撕掉。直到现在高素英仍没有纸笔。
从北京来的李秀珍也曾被五、六名吸毒人员围着打。有多次我在水房与法轮功学员正常地说话,包夹就对我们大声叫嚷,不允许我们讲话,当我们反问她们凭哪条法律不让讲话、哪个警察不让我们说话了,她们又不敢说。
在劳动制度上,有明文规定被关押人有与家人的通话权。可是在山西女所的封闭队,我们无法与家人通电话,家人打進来的电话也不让接,我已有近半年没有和家人打电话了。在购物方面,我们也是被卡,封闭队的警察私设条条框框,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次每月只买到了十元的日用品,有的甚至连日用品都不让购买。2008年 11月,封闭队大队长陈慧茹再次不允许这里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购买物品,后来又改口说只许买十元的日用品(一个月的用度)。按现在的物价,十元钱连一提卫生纸都买不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都找到陈慧茹,讲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陈慧茹最后不得不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日用品的购买上不限制。
在伙食上,政府财政拨款是每人140元/月。在山西女所,细算一下实际伙食费,会让人吃惊,平均每人不足60元/月。三餐主要靠的是馒头,早、晚上的粥里的米粒可以数清粒数,中午六个人的菜倒進小铁碗,还不足一碗半,有人戏称这些菜是两片菜叶子、一根胡萝卜。米饭的质量是最差的,米在蒸的时候,加了很多水,做成了像稠粥一样,一人平均不足二两。因为主要靠馒头充饥,菜里没有油水,又限制买食品,封闭队许多被关押人员饿的从食堂带馒头回去吃,被警察发现不但被骂上一顿,还要受罚。有人被罚当众吃下十多个馒头,吃得当众吐出!
当然警察动不动就骂人,这已经是家常便饭。有亲身体会的人讲,这里就是黑砖窑,只不过披了层国家“法律”的外衣,所以实质上它比“黑砖窑”更邪恶。它是堂而皇之地迫害人。它把六十多岁的老人抓進来,把患肝炎、皮肤病的抓進来,并让与其他健康人混住一起,既不给她们及时治疗,也不管其他人的死活。更不可思议的是,对患病的人没有一点照顾,不让她们买点营养品,也不减一点奴役劳动任务量。在这里还发生了一件荒谬的事,一个14岁的女孩被送進劳教所,这个女孩讲,派出所的警察明知她才14岁,还是把她送了進来。她和其他被关押人一样,每天干活儿,两个月后,她的父亲将她保出。
在山西女所,几乎每个被关押人员都被迫参加劳教所的所谓“出工”,而这种“出工”是没有报酬的。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每天都出工,周六休息一天,周日照常出工。每个被迫出工的人每天干的活儿有记数,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受处罚。在2008年9月14日中秋节前,山西女所专管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出工”十多天,为山西一酒楼包装月饼,甚至中午都不能休息。最后劳教所让酒楼将月饼箱拉走时,每位被迫出工的法轮功学员只分得了三块月饼!过年前十二月份就开始增加出工时间,达到每天七、八个小时,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山西汾酒厂与山西女所建立关系,汾酒厂的外包装酒盒子长期就由山西女所三个队做。在元旦前,三个队共做了四万个酒盒子,一个酒盒子至少赚0.6元,四万个酒盒子就赚0.6×4=2.4万元。同时,专管大队还做了20万个福字、对联,一个按0.1元算,20 万个就赚0.1×20=2万元。
山西女所被迫“出工”的被关押至少有二百人,如果在社会上,工厂雇佣这样一个工人至少应支付工资500元/ 月,二百人就应支付10万/月,一年按工作十个月算,年支付工资就是一百万,这些钱显然落不到被关押人员身上,那一百万哪去了?劳教所、汾酒厂和他们上级部门、人员私分了。劳教所一边直接迫害着法轮功学员,一边利用着法轮功学员为他们牟取暴利。在山西女所封闭队有多位法轮功学员拒绝这种“出工”,拒绝为劳教所赚黑心钱。封闭队大队长陈慧茹、陈春香就强制让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工房站着,不允许坐。看到这些法轮功学员一旦坐着,她们就指使吸毒人员把凳子抢走。一次吸毒人员抢夺法轮功学员的凳子,将法轮功学员李秀珍推倒在地,其他法轮功学员找到警察陈春香,问她“是不是你让吸毒人员做的这些事”,她避而不答。当告诉她吸毒人员动手推人时,她大声嚷“我没看见,我不知道”。
2008年11月25日上午,警察陈春香将这几位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推到门外,大喊“不干活就给我出去,到外边冻着去”。这些法轮功学员在外面站了一个多小时,她们中年龄最大的已有五十多岁。警察陈慧茹在一次指使吸毒人员抢走法轮功学员凳子时,当问到她为甚么这么做,她不敢承认,就说“我借凳子用用”。她痛恨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有一天,警察陈慧茹亲自动手强行让一名长期拒绝“出工”的法轮功学员面对墙站着,说“我不愿看到你”。
2008年12月1日,司法部领导来山西女所检查,山西女所为了达“部级标准”,处处造假,不允许被关押人员说实话,不允许讲每天上、下午都出工,只能说上午学习,下午出工,出工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中间还休息五十分钟!并且专为司法部领导准备一台晚会,在观看这台晚会时,这些来检查的领导是刚从酒桌上下来的,趁着酒兴,司法部劳教局的一位曹处长,与山西女所所长王敏(女)大唱“糊涂的爱”,然后冠冕堂皇地告诉下面的人要好好做人,这些来的人除了那位曹处长外,还有重庆劳教局局长、新疆劳教局局长,他们也都上台演唱。
如今我们一家三口身在三处,这就是中共邪党“和谐”社会中一个普通的法轮功学员一家的遭遇。我写出我们的经历,是想告诉大家我们到底遇上了甚么样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从我们一家人的遭遇中看清中共邪党的真实邪恶面目,尽快从中共邪党邪恶组织中退出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已罄竹难书。不仅如此,中共邪党也迫害了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中共邪党的“假、恶、斗”毒素祸乱了整个中国社会和人心。恶有恶报,中共邪党做下的恶行也把它自己推上了绝路,谁愿意和它一起走上绝路呢?赶快从恶党中退出来。将来你会知道你是幸运的,在生命最最关键的时刻,你没有迷失,你选择了从通向悬崖的列车上退下来,也为自己选择了永久的未来。
2008年底于山西女子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6/198464.html
2008-02-08: 呼吁营救北京大学教师胡传林、黄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8/172021.html
2007-10-08: 近期北京高校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抄家
近期北京地区发生了多起大法弟子被邪党非法抓捕和抄家的事件,且九月十一日就有十多名同修被迫害。
九月十一日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作的大法弟子胡传林和他的妻子、在中国传媒大学工作的大法弟子黄玲被北京恶警非法抓捕,目前具体情况不详。
家住朝阳区定福庄地区在中国传媒大学工作的大法弟子小轩(具体名字不清楚)于九月十二日被八名恶警从家中绑架,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明,也不知人被绑架到哪里去了。请知情同修進一步补充。
北京市“六一零”邪恶组织也层层下压各区街道办事处的“六一零”和社区有关人员多次到同修家中或打电话進行骚扰,有的扬言要办“转化班”,有的说是让写所谓的“思想汇报”,还有的到家中以“回访”为名要给定甚么硬性的规定等等。恶人是以邪党要召开“十七大”和北京奥运会为由掀起了对大法弟子的又一次迫害。
针对目前的迫害情况,建议北京地区同修向内找,加强整体配合,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8/164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