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 >> 张学宏

个人情况: 甘南州统计局职工,国家公务员。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甘南藏族自治州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9-06
案例分类: 公务员(党政人士)  劳教  剥夺睡眠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甘肃 > 兰州 红古区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兰州1号劳教所,男,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7-02-11:营救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地区大法弟子张学宏 大法弟子张学宏被邪恶绑架在合作市公安局看守所已经多日,望当地同修提供详细情况,并将邪恶曝光,营救大法弟子张学宏。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1/148762.html

2007-02-11:营救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地区大法弟子张学宏
大法弟子张学宏被邪恶绑架在合作市公安局看守所已经多日,望当地同修提供详细情况,并将邪恶曝光,营救大法弟子张学宏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1/148762.html

2005-06-05: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后续报道 大法学员集中后,邪恶非常惧怕学员整体正念强大的场。一开始就制造高压恐怖的气氛,支撑和维持最后的疯狂。大队长许万君、教导员罗少华亲自跳出来攻击大法,散步谣言,煽动吸毒人员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对立情绪。副大队长王绪兴叫嚣:互监要大胆、大胆、再大胆!(互监是对大法学员進行监控的吸毒人员,充当爪牙与打手,一般两个监控一名大法学员,用恶警的话称“三人互监”)公然教唆吸

2005-06-05: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后续报道
大法学员集中后,邪恶非常惧怕学员整体正念强大的场。一开始就制造高压恐怖的气氛,支撑和维持最后的疯狂。大队长许万君、教导员罗少华亲自跳出来攻击大法,散步谣言,煽动吸毒人员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对立情绪。副大队长王绪兴叫嚣:互监要大胆、大胆、再大胆!(互监是对大法学员進行监控的吸毒人员,充当爪牙与打手,一般两个监控一名大法学员,用恶警的话称“三人互监”)公然教唆吸毒人员迫害大法学员。专干李文辉散布:法轮功就是敌人。对不屈服于邪恶的大法学员柴强、白贵祥等人则進行疯狂的迫害。

表面看,集中以后环境似乎“文明、宽松”了,实际上是更“巧妙、精致”的高压式封闭洗脑。如不出工劳动时,安排各种名目的讲课、学习、写体会,好象是在讲道理、学知识,实际是在潜移默化中灌输“党文化”的一套,达到异化洗脑的丑恶目地。对新关押的大法学员单独隔离,高压恐吓,暴力下屈服者逼迫写“三书”、“揭批”,坚定大法的学员被关小号迫害或投入严管组继续迫害。定期开邪恶的“揭批会”,强迫被洗脑的大法学员说违心的话,颠倒黑白。

“大棒加胡萝卜”的暴力逻辑。对在暴力下违心屈服于邪恶的大法学员,给以相对的“宽松”和“小恩小惠”,使被迫害者甚至产生感激之情。对正念坚定的大法弟子,则是毫无人性的软硬兼施的长期迫害。如对陈刚长期限制睡眠,借军体训练体罚、虐待陈刚、王淑坤。如崔咏麟三次被关小号、被打、被铐在床架上,两次被关小号都超过了10天。同时,坚定的学员被关在严管组、高压监控,一举一动受监视,甚至上厕所、正常洗漱都受到限制。对肉体与精神折磨都不能改变大法弟子正念的情况下,恶警又卑鄙无耻的造谣、陷害,对学员扣分、处分,以延长非法劳教期限变相加重迫害大法弟子。如陈刚、崔咏麟、司永前都被扣分延期。对大法学员纷纷申明“三书”作废,从新走正,是邪恶最害怕和恐慌的。他们马上翻脸,撕去伪善,迫害更疯狂、歇斯底里。如2004年5-6月,打手中队长边云生伙同专干李文辉,私设小号,用酷刑连续迫害张学宏、马祖福、李雪原,还有司永前被吊铐在床架上好几天、被关小号折磨10天、恐吓、限制睡眠,陈旭中一周不让睡觉、被吊、被铐,白贵祥多次罚站、不让睡觉、戴背铐、被打。

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中,很多恶警已是毫无人性,利欲熏心。恶人们不相信善恶有报,拿迫害的累累血债作为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在邪恶酷刑迫害中,大法弟子发正念反制邪恶,恶警痛苦的要死要活,但是它们不知反省,变本加厉,置自己的生命的未来于万劫不复。然而天理昭昭,行恶之人迟早要遭报。

2005-05-27:张学宏,甘南州统计局职工,国家公务员。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解教后约9个月时,即2002年11月6日(中共16大召开前两天),被当地公安强制绑架关进看守所。这一关就是8个月,此期间,当地恶警欲迫害张学宏非法判刑,因没有任何证据与笔录,被检察院驳回,但最终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仍判张学宏非法劳教三年。

2005-05-27: 张学宏,甘南州统计局职工,国家公务员。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解教后约9个月时,即2002年11月6日(中共16大召开前两天),被当地公安强制绑架关进看守所。这一关就是8个月,此期间,当地恶警欲迫害张学宏非法判刑,因没有任何证据与笔录,被检察院驳回,但最终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仍判张学宏非法劳教三年。

2004-06-21:从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后,由甘南州副书记沙拜次力主管,州政法委、市政法委、州公安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伊合昂街道办、同庆街道办、当周街道办、周安全局、州统计局联合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他们采取跟踪、监听电话、窃听、抄家等手段。 99年10月中旬,张学宏、石天喜等6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到兰州一大法弟子家,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恶警非法绑架,由合作市公安局接回拘留15天(每人被

2004-06-21:从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后,由甘南州副书记沙拜次力主管,州政法委、市政法委、州公安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伊合昂街道办、同庆街道办、当周街道办、周安全局、州统计局联合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他们采取跟踪、监听电话、窃听、抄家等手段。
99年10月中旬,张学宏、石天喜等6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到兰州一大法弟子家,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恶警非法绑架,由合作市公安局接回拘留15天(每人被强迫交150元钱)。2000年6月,张学宏、曲源、孟宪芳、王举英等9名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访,被合作市公安局刑警队和政保科冯翠萍从半路截回,恶警将张学宏、曲源行政拘留15天后又被转入刑事拘留,张学宏被刑事拘留3个月,其余的被拘留了39天,罚金每人1000元,所谓的生活费每人390元。2001年2月初张学宏、石天喜等4名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访,在天安门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绑架,恶警把身上的钱全部没收。2月下旬被合作市公安局和单位接回合作,恶警将张学宏、石天喜关到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其余2人遣送卓尼县刑事拘留,三月后非法判劳教1年(送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受尽折磨)。

张学宏所在单位、甘南州统计局的不法官员从7.20开始就迫害他,不让他外出,找他谈话,让他放弃修炼,并将他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停发。2001年3月由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一期洗脑班,让大法学员写保证书,如果不写就送進看守所。2001年7月中旬,甘南州安全局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邪恶之徒曹建军带4、5个人到每个大法弟子家搜真象资料、真象光盘。到张学宏家后因张学宏妻子王举英不交真象资料,曹建军等就强行非法抄家并将王举英抓去问资料来源。王举英不说,被软禁到安全局3楼办公室4天3夜不让睡觉,他们换班审问。后被送到市看守所拘留15天。

从此迫害不断升级,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伊合昂街道办隔三岔五就到大法弟子家叫写什么保证书、转化书、签合同等。2002年2月张学宏劳教回家后,从3月中旬开始,同庆街道办书记、政法干事和合作市公安局政保科尕日玛等天天到张学宏家骚扰。张学宏刚上班不到1个月,4月30日城南派出所恶警李靖带一干警到张学宏家找他妻子王举英谈话,并让签字,被王举英拒绝,下午3点左右恶警李靖和市公安局4名刑警将张学宏从单位强行绑架送進看守所拘留10天(没通知家属)。2002年11月6日下午2点左右,城南派出所恶警李靖和市公安局刑警7人闯進张学宏家,一看张学宏不在家,四人去单位再次将张学宏非法绑架,其余几人将王举英从家中强行非法绑架后抄家。另一位大法弟子孟宪芳被从家中哄骗到看守所。孟宪芳、王举英被非法拘留27天(每人交200元钱),而张学宏被刑事拘留8个月,被定为所谓的顽固不化再次遭无理非法劳教3年(恶警没通知家属)。张学宏单位官员张大庆没有因自己职工从单位被抓走而对公安局進行过问,反而配合邪恶之徒将张学宏的工资和其它待遇从2003年3月停发至今。

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当事人:原州委副书记沙拜次力,原州政法委书记马新山,现州政法书记代茂,市政法委书记周新民,甘南州安全局曹建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建奎,政保科尕日玛,教导员拉巴,城南派出所李靖,伊合街道办书记马建忠。

2003-09-06: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法弟子张学宏,从2002年11月16日再次从单位被绑架至今未放。从99年7月20日至今,甘南州市政法委、公安局前后将张学宏拘留5次。2001年春节期间上京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并劳教一年,无故抄家2次,将张学宏的妻子拘留3次。在劳教期间工资及一切待遇全部停发。2003年4月30日城南派出所恶警李靖等四人到单位将张学宏强行绑架到合作市看守所拘留10天后释放。后又被绑架非法关押遭受迫害至

2003-09-06: 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法弟子张学宏,从2002年11月16日再次从单位被绑架至今未放。从99年7月20日至今,甘南州市政法委、公安局前后将张学宏拘留5次。2001年春节期间上京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并劳教一年,无故抄家2次,将张学宏的妻子拘留3次。在劳教期间工资及一切待遇全部停发。2003年4月30日城南派出所恶警李靖等四人到单位将张学宏强行绑架到合作市看守所拘留10天后释放。后又被绑架非法关押遭受迫害至今。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联系资料(区号: 941)

2018-09-15: 兰州市西固区政法委:
地址:西固区公园路3号,邮编730060
书记李宗科
记副书记陈绍清13919432669、09317556221
综治办主任姜和忠09317542076、13893489768
书记魏秀龙09317542012、13909482632
书记王立山09317542012、13993166806

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
地址:西固中路189号,邮编730060
电话:09317536089
检察长周永麟
检察长张春葆
代理检察长敬庆萍

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
地址:西固巷136号,邮编730060
电话:09317225099
举报:09317312574
局长李有伟、政委田宗英
副局长:张文彪(主管派出所)、车磊(主管国保大队、法制室、拘留所)、钟杰、石磊
国保大队:
队长蔺海琰09317533659、13399315670住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河湾堡东街41号602室,邮编730050
蔺海琰妻子韩爱君、儿子蔺鹏
督察队:
队长靳庆明09315165096
钱钧09315165096
沈某 13369465445

西固区陈官营派出所: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东路168号,邮编730060
电话:0931-7325021
西果园看守所: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上果园村1号
所长王延峰
队长刘东升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举报电话: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公诉科:0931-8236257、0931-8236237、0931-8236219
检察长王锐
副检察长:韩荣翠、马春、李程、张耀东
检察员:王丹群、李春城、唐占才、向维斌、王亚健(女)、付绍芹(女);助理检察员:彭维萍

控告申诉科:
科长孙宝芳
副科长王华明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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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41)

2007-02-11:参与绑架者:
合作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长    才让冬智 13893981727
郑云飞      130993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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