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深泽县“六一零”、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如下:
1、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晚,公安局、派出所对全县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侯村法轮功学员秘改欣被绑架、非法冤判三年徒刑。小堡村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张朝峰被绑架,被冤判三年半。
2、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晚,又对部份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抄家,李家庄王青花、石桥头村刘秀棉,南卓头村英棉,北卓头村张欣改,西河村孙静霞共五人被绑架。其中西河村孙静霞、北卓头村张欣改二人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石桥头村刘秀棉被送石家庄洗脑班迫害二个月之久。
3、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傍晚,深泽镇法轮功学员王敬芝和刘平娟,去学校看望即将高考的孩子,被绑架关押。
4、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在县城新开街开理发店的徐艳洁遭绑架。徐艳洁,女,四十多岁,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5、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晚上,公安局和各乡政府、派出所的不法人员,以稳定奥运为借口,对深泽县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突发性的搜捕、抄家。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骚扰和迫害。小只要村张荣芬、贺青,西南留村张建永,杨村张六英,南关村英欣,西河摊村周兰芝,田家庄村江荣俭,刘王庄村祝平宣等多人被非法抓捕。其中,张荣芬、贺青、张建永、张六英、周兰芝、祝平宣等被非法劳教迫害。
6、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南赵八村法轮功学员茹英、西大陈村法轮功学员许荣恩被骚扰。耿庄村法轮功学员韩芝敏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7、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时,城东分局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王彦绑架,并进行了强行抄家。
8、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留村乡贾村法轮功学员张永昌被非法劳教一年。
9、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石油法轮功学员安金婷被邪恶之徒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10、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西赵庄村法轮功学员王俊洁,女,六十多岁。在深泽县城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11、二零零九年九月底,西河滩村女法轮功学员张杏转,被非法劳教一年,强行关押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12、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上午,东北留村法轮功学员刘俊欣,在回家途中被绑架,后直接送石家庄洗脑班迫害。
13、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铁杆乡徐运芬被绑架到石家庄洗脑班迫害。八月十六日,绑架小只要村法轮功学员信俊彩、石桥头村法轮功学员吕萍并送石家庄洗脑班迫害。
14、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深泽县城区分局绑架了北袁庄村法轮功学员袁会永和在北袁庄村居住的法轮功学员陈培云,并掠走了部份用来做生意的私有财产。后陈培云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郝娟上任短短的几年间,就有三十一个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不要以为这只是个数字,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了一个受迫害的家庭,每个家中都有老人和孩子,这不仅仅是这几个法轮功学员的事,是更广大的民众遭受迫害。几年中,法轮功学员顶着被抓、被劳教、被判刑的巨大压力,多次写劝善信、送真相资料,有的学员还亲自找到郝娟家中对其讲真相,希望她能早一天了解法轮功真相,明辨真伪,善待法轮功学员,也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是受蒙蔽太深,又被权欲冲昏了头脑的郝娟听不进学员的规劝,仍然一意孤行,还是选择了继续迫害法轮功,积极配合江氏集团的非法组织“六一零”,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用她的话讲“抓住法轮功就送劳教”,她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种执法犯法,胆大妄为无视国家法律的做法,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在中国大陆,人们普遍法律意识淡泊,不懂法,很多人对法律敬而远之,不愿意也不想了解法律,又以为法律说的是对的,这一切给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迫害中,它们压根就没给法轮功学员讲过法律,然而却在法律的外衣下干着最邪恶的勾当。这也证实了中共邪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残暴,同时也给那些为了权欲泯灭良知的所谓执法者们提供了有利可图有机可乘的机会。
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由即为我可以信仰,也可以不信仰,我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既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此为真正的信仰自由。现在的“伪”信仰自由是:你只有不信仰的自由,和只能信仰我让你信仰的这个宗教的自由,而没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
一个公民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思想和信仰,只要他没危害他人的实际行为,就不能认为他是违法犯罪。思想信仰是自由的,法律只能管公民的行为,而不能限制公民的思想,信仰属于思想范畴,公民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不违法,不构成犯罪,更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中国《刑法》总则中,明确指出构成犯罪要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后果和程度)。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就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法轮功学员不存在侵害了什么,没有被侵害对象。
然而江氏集团和各级追随着,以权代法,肆意剥夺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的信仰自由;剥夺法轮功学员选择有益健康锻炼的方式;剥夺法轮功学员受到污蔑时,申辩理由的自由。剥夺法轮功学员通讯自由;剥夺法轮功学员就业、就学的权利;剥夺法轮功学员现金、存款、退休金等,剥夺法轮功学员正常生活、交往的自由;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都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
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深泽县所有参与迫害者们:镇压法轮功完全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很多都是口头通知,不留文字的,你们想过没有?一个政府竟无视国家和法律,用栽赃陷害,谎言,流氓的手段毒害着我们的国人十几亿,那么各级执法者的盲目随从,所造成的后果也是你们必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想一想,当历史翻过这一页,你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们也诚心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世界人民的赞颂,针对法轮功学员用暴力手段进行的绑架而后剥夺人身自由、实施虐待、强迫放弃信仰,是无视法制和基本人权,公然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是披着执法的外衣残害良善,危害着整个社会,必须停止这种灭绝人性的迫害。我们真心希望那些被蒙蔽、利诱还在做恶的官员、警察们能明白真相,停止做恶,不要被非法组织“六一零”利用。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做恶者不但自己难逃恶报,还会殃及家人,希望你们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再助恶为虐,不要再执迷不悟,做邪党的替罪羊、殉葬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迫害,退党、团、队自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5/河北深泽县法轮功学员近期受迫害纪实-239505.html
2008-04-17: 河北深泽县秘改欣被非法判刑三年
去年“五一”前后,河北深泽县侯村法轮功学员秘改欣被绑架。深泽县政法委和深泽公检法串通一气,于4月2日下判决书非法判秘改欣三年徒刑,直接由中级法院下发判决,并制止家人上诉,可见邪党的恶毒和恐惧。望广大知情同修设法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7/176650.html
2007-07-28: 河北省辛集市看守所仍非法关押多名大法弟子
河北省辛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一部份已解救出狱,目前仍有邓淑波(南贤邱村人)、秘改欣、张朝峰(此二人为深泽县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8/159661.html
2007-06-26: 河北深泽县大法弟子王青花、刘秀棉被绑架
2007年6月22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深泽县公安局,各乡派出所又对部份大法弟子進行骚扰,搜家。留村乡李家庄大法弟子王青花和赵八乡石桥头村大法弟子刘秀棉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深泽县看守所。
王青花曾在2000年被非法劳教三年,身体出现病业后,被保外就医,后又被公安局恶警贾玉峰(已调走)强行劫持回劳教所。
刘秀棉曾在2000年被非法劳教一年,曾遭酷刑折磨,打耳光、警棍打、灌食、手脚被捆住吊起来,几分钟就疼的昏死过去,被折磨的差点精神失常。
在2007年4月29日、30日,在河北省邪党书记白克明的施压下,曾对深泽县大法弟子進行过大搜捕,共抓捕八人,现仍有侯村秘改欣和小堡村张峰两人被非法关押在辛集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6/157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