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金昌市 >> 刘桂菊

女, 7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甘肃金昌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7-06-11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刘桂菊 曹和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1-08-23: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绑架,后被家人接回 8月9日上午10点多,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菊(女,近70岁)家闯入四男两女,敲门时晃了一下搜查证,进门就问你们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紧接着就翻箱倒柜抄家。带着搜查证开始抄家,一个警察肩上的仪器在不停的闪着。抄走的东西有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共90多本)、私人电脑等。然后将刘桂菊绑架到龙首分局,非法审讯。下午2点多,又有4个警察到刘桂菊的家里,威

2021-08-23: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绑架,后被家人接回
8月9日上午10点多,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菊(女,近70岁)家闯入四男两女,敲门时晃了一下搜查证,进门就问你们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紧接着就翻箱倒柜抄家。带着搜查证开始抄家,一个警察肩上的仪器在不停的闪着。抄走的东西有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共90多本)、私人电脑等。然后将刘桂菊绑架到龙首分局,非法审讯。下午2点多,又有4个警察到刘桂菊的家里,威胁并欲绑架她的丈夫曹和平,被曹和平轰走了。

儿子媳妇得知后一直在外面要人,儿媳给里边邪警打电话:我妈要有个好歹我就送你家去。晚上8点多刘桂菊被儿子媳妇接回了家。

2017-05-10:甘肃省金昌市龙首分局对法轮功学员敲门骚扰 2017年5月3日-6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及下属派出所警察三人一组分别对金川集团公司退休职工王文贵、孙爱玲、刘桂菊、杨秀芳与在职职工马咏雁进行敲门骚扰,几个警察进到法轮功学员家里,打开执法记录仪摄像、录音,并到各屋查看、摄像。 同时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因为马咏雁被施压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网曝光,对马咏雁进行报复迫害,扣发工资2000元。 武威路派

2017-05-10: 甘肃省金昌市龙首分局对法轮功学员敲门骚扰
2017年5月3日-6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及下属派出所警察三人一组分别对金川集团公司退休职工王文贵、孙爱玲、刘桂菊、杨秀芳与在职职工马咏雁进行敲门骚扰,几个警察进到法轮功学员家里,打开执法记录仪摄像、录音,并到各屋查看、摄像。

同时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因为马咏雁被施压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网曝光,对马咏雁进行报复迫害,扣发工资2000元。

武威路派出所警察邢富强冒充派出所所长欺骗、骚扰法轮功学员,邢富强原是龙首分局国保警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一直积极参与迫害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后调到下属武威路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0/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7417.html#1759234936-47

2015-09-11:被非法扣罚工资16万 刘桂菊曹和平控告江泽民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实业公司退休职工刘桂菊和丈夫曹和平,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控告江泽民亲自发起和实施了对法轮功的“文革式”的镇压。 在这场持续十六年的迫害中,刘桂菊、曹和平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刘桂菊被非法劳教三年(监外执行)、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夫妇俩被单位非法扣罚工资共十六万多元。 以下是刘桂菊、曹和平在控告书中陈述遭

2015-09-11:被非法扣罚工资16万 刘桂菊曹和平控告江泽民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实业公司退休职工刘桂菊和丈夫曹和平,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控告江泽民亲自发起和实施了对法轮功的“文革式”的镇压。

在这场持续十六年的迫害中,刘桂菊、曹和平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刘桂菊被非法劳教三年(监外执行)、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夫妇俩被单位非法扣罚工资共十六万多元。

以下是刘桂菊、曹和平在控告书中陈述遭具体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二年刘桂菊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李新华,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邢富强、藏延东,兰州路派出所李姓警察等十几人闯入我们家非法抄家后,把刘桂菊绑架到兰州路派出所讯问逼供,晚上十点多押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刘桂菊被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判三年非法劳教,李新华等人押送刘桂菊到甘肃省平安滩劳教所,检查身体,心脏病严重,劳教所拒绝接收。

李新华等人把刘桂菊押到甘肃省金昌市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亲友托人送给金昌市公安局三千五百元钱,刘桂菊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曹和平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被迫害得整个人脱像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下午曹和平被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邢富强,矿山路派出所王泽志等人从班上绑架到龙首分局拘押三天三夜,那时天还冷,他们叫人在水泥地泼水,强迫曹和平光脚站在水泥地上,长时间不让动,曹和平被冻得哆嗦成团。之后曹和平被王泽志等人押到甘肃省金昌市看守所关押二个多月,曹和平被凌虐折磨的整个人脱像,体重从一百六十多斤降到不足一百斤。

二零零二年曹和平被二矿机修车间主任洪和平停发工资一年,表面说每月发三百元生活费,实际只发几十元。当时我们一双儿女还在上学,父母被绑架停发工资,没有生活来源,儿子被迫辍学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零七年刘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甘肃省永昌县公安局彭维平、闫正武、李国玉、罗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华,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等人闯入我们家非法抄家,刘桂菊被绑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车刘桂菊心脏病、高血压、心绞痛发作昏厥过去,他们强抬刘桂菊进戒烟所。六月九日刘桂菊被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刘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曹和平只因为不配合对妻子刘桂菊的迫害,就被张树伟、邢富强、代姓警察绑架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公司戒毒所行政拘留十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分局李叙和、北京路派出所杨姓警察、滨河路派出所警察闯入我们家抄家,刘桂菊被绑架到滨河路派出所讯问两个多小时。二十多天后,金川分局李叙和等人把刘桂菊、曹和平押到金川分局,讯问逼供,刘桂菊被强制取保候审一年。

夫妇俩共被单位非法扣罚工资共十六万多元

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曹和平被单位扣罚工资六万多元。

从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年间,刘桂菊被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实业公司扣罚工资十万余元。

控告人刘桂菊、曹和平要求中国最高检察院对造成他们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依法惩处,对参与迫害我们的警察,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撤销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1/被非法扣罚工资16万-刘桂菊曹和平控告江泽民-315375.html

2015-07-15: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至九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滨河路、新华路、金川路派出所和社区人员,非法传唤、骚扰向最高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刘桂菊、符文玲、马咏雁、曹芳、王玉梅、高吉银和王玉红夫妇俩等。 七月八日上午十点,下着大雨,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代宝吉等人员把刘桂菊的儿子强行带到龙首分局,胁迫刘桂菊到龙首分局接受非法传唤,代宝吉

2015-07-15: 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至九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滨河路、新华路、金川路派出所和社区人员,非法传唤、骚扰向最高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刘桂菊、符文玲、马咏雁、曹芳、王玉梅、高吉银和王玉红夫妇俩等。

七月八日上午十点,下着大雨,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代宝吉等人员把刘桂菊的儿子强行带到龙首分局,胁迫刘桂菊到龙首分局接受非法传唤,代宝吉问刘桂菊你想干什么,你发的什么东西,刘桂菊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代宝吉讯问:控告状写的什么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邮寄的,邮寄的回执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打印机等,非法讯问一个多小时后回家。

七月八日上午九点多,马咏雁单位领导问马咏雁,你近期是不是又给我找麻烦了?你最近寄过什么东西没有?马咏雁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单位领导感到很震惊,也感到压力很大,因为单位领导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施压。

七月九日,龙首分局安来寅、幸福路派出所祁世龙等人员把马咏雁从单位用警车劫持到幸福路派出所非法传唤两个小时,安来寅、祁世龙讯问:“个人家庭成员情况,受到过哪些处罚,邮寄的是什么,控告状的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寄的,回执单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以及打印机等等。你还有什么补充,马咏雁说:“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有控告的权利,控告权利受法律保护,不能被打击、报复。”

七月七日下午,金川路派出所和金芝里社区的六、七位人员,其中有三女到高吉银、王玉红夫妇家骚扰,门未敲开。

七月八日,滨河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符文玲家,说:你再不要告了,你有什么问题我们给你解决,符文玲说:“我控告江泽民,你能解决得了吗?”

新华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曹芳家骚扰,说:省上要来人,不要再去发传单了。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对象是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批评与建议、申诉与控告、检举等权利。当局近日声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从五月一日有案必立。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就是在犯法。

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年直接参与迫害的是当地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社区人员、单位等,他们都是屈从于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但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首犯。而且控告江泽民,还可以给被其胁迫、利用参与迫害的人改过的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对一些继续肆意践踏法律,顽固坚持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仍死心塌地积极追随江泽民,执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及其他人员,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法轮功学员慈悲为怀也不愿看到他们的悲惨下场,希望他们好自为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5/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312479.html

2011-11-24: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部份情况补充 ......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六号区的黄晶莹,非法抄家没抄到任何物品,到单位也没抄到任何东西,非法关押在滨河路派出所一天后放回。还有三号区法轮功学员刘桂菊,没抄到任何物品后,绑架后不长时间放回。 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三人,余成红、刘志萍,还有一李姓女法轮功学员,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

2011-11-24: 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部份情况补充
......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六号区的黄晶莹,非法抄家没抄到任何物品,到单位也没抄到任何东西,非法关押在滨河路派出所一天后放回。还有三号区法轮功学员刘桂菊,没抄到任何物品后,绑架后不长时间放回。

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三人,余成红、刘志萍,还有一李姓女法轮功学员,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9763.html

2008-03-10:甘肃省金昌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2007 年12月,金昌市邪恶之徒非法审判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毛伟被非法判处6年徒刑;法轮功学员符玲文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姚芙蓉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曹芳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蔡勇(新学员)被非法判处3年6个月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

2008-03-10: 甘肃省金昌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2007 年12月,金昌市邪恶之徒非法审判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毛伟被非法判处6年徒刑;法轮功学员符玲文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姚芙蓉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曹芳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法轮功学员蔡勇(新学员)被非法判处3年6个月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0/174044.html

2007-12-19:甘肃永昌县法 院恶人张永儒恶行 永昌县法院审判员张永儒,非法审判过多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赵凤连、张彦林曾遭张永儒判重刑,后被迫害致死。 近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张永儒再次判处六名法轮功学员,毛伟判处六年,蔡勇判处三年六个月,符玲文判处四年,刘桂菊判处四年,姚茉蓉判处四年,曹芳判处四年;现在羁押于永昌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

2007-12-19: 甘肃永昌县法 院恶人张永儒恶行
永昌县法院审判员张永儒,非法审判过多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赵凤连、张彦林曾遭张永儒判重刑,后被迫害致死。

近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张永儒再次判处六名法轮功学员,毛伟判处六年,蔡勇判处三年六个月,符玲文判处四年,刘桂菊判处四年,姚茉蓉判处四年,曹芳判处四年;现在羁押于永昌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9/168664.html

2007-12-03:甘肃永昌县伪法院对六人秘密判决 2007年10月19日,甘肃省永昌县伪法院与金昌市伪中级法院一起对六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他们是:毛伟、符玲文、刘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机)。11月27日,永昌县伪法院对他们六人秘密非法判决。 整个过程中,恶人们拼凑和罗列了一些罪名,即所谓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等陈腐名词。当庭问及每个人回答问题时,大法弟子都是义正辞严的回答:我们没有犯罪,我

2007-12-03: 甘肃永昌县伪法院对六人秘密判决
2007年10月19日,甘肃省永昌县伪法院与金昌市伪中级法院一起对六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他们是:毛伟、符玲文、刘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机)。11月27日,永昌县伪法院对他们六人秘密非法判决。

整个过程中,恶人们拼凑和罗列了一些罪名,即所谓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等陈腐名词。当庭问及每个人回答问题时,大法弟子都是义正辞严的回答:我们没有犯罪,我们做的是最正义的最伟大的事情。而且大法弟子毛伟当庭以洪亮、清晰的声音,正告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及时退出邪恶共产党,立即停止对大法弟子的无端迫害。恶人只好草草收场,做了悬而未决的审理。

但在11月27日,永昌县伪法院的不法人员突然下发了所谓“判决书”。

此前,在2007年3月4日大雪过后的清晨,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城的人们惊奇的发现,在永昌县城许多地方出现了“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 1900万”等的标语,以及正告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人恶警传单,这彷佛是利剑撕开了共产邪灵笼罩的黑幕,给永昌民众带来了了解真相、选择美好未来的机缘。永昌县恶徒万分惊慌,开始捕风捉影非法抓人。毛伟等数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3/167657.html

2007-10-18:甘肃永昌县公检法欲非法审判数名大法学员 甘肃永昌县邪党公检法欲于10月16日非法审判数名于3月13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2007 年3月4日大雪过后的清晨,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城的人们惊奇的发现,在永昌县城许多地方出现了“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1900万”等的标语,以及正告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人恶警传单,这彷佛是利剑撕开了共产邪灵笼罩的黑幕,给永昌民众带来了了解真相、选择美好

2007-10-18: 甘肃永昌县公检法欲非法审判数名大法学员
甘肃永昌县邪党公检法欲于10月16日非法审判数名于3月13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2007 年3月4日大雪过后的清晨,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城的人们惊奇的发现,在永昌县城许多地方出现了“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1900万”等的标语,以及正告永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人恶警传单,这彷佛是利剑撕开了共产邪灵笼罩的黑幕,给永昌民众带来了了解真相、选择美好未来的机缘。

一贯积极迫害法轮大法的永昌县恶徒万分惊慌,将此上报给甘肃省公安厅,又在省公安厅督导下成立了所谓3.03专案组,由金昌市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主导,下属各县局国保大队配合,秘密开始调查。永昌县国保大队主要成员是李国玉、罗文虎、闫正武。

3月13日,法轮功学员毛伟被绑架,两次抄家,关押一个星期后,尚克武专门申请了5千元资金,抽调16人组成的审讯组。对毛伟進行了连续6天6夜的残酷迫害。然后邪恶将他秘密转押在山丹县看守所,6月初才转回永昌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4月下旬,法轮功学员蔡勇由于电话被监听,在兰州被省公安厅派人绑架,后被转押山丹,现被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

6月下旬,法轮功学员姚芙蓉被绑架,邪恶闯進她家,抄了家,现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曹芳在回家路上被绑架。

同时受到迫害的还有刘桂菊、符玲文、杨晓川、韦凤玲等法轮功学员,其中刘桂菊、符玲文被绑架后保外就医,杨晓川、韦凤玲被迫流离失所。

永昌县邪党公检法将于10月16日非法审判以上法轮功学员。所谓案件已被转移到永昌县检察院,所谓公诉人是刘泽,此人38岁左右,男,多次参与对永昌县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非常邪恶。

目前恶警不仅不让毛伟家人探视,还威胁毛伟的律师不得给毛伟作无罪辩护。在非法审判前,也不让毛伟的律师接见毛伟。现金昌市看守所与永昌县看守所合并。

请同修做好持久发正念除恶、讲真相、营救同修的事,同时尽可能提供有关邪恶人员的电话。

参与迫害人员:
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显明、张鹤新
永昌县法院刑一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儒、张万龙、徐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8/164748.html

2007-08-06:甘肃金昌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非法关押 继2007年3月13日毛伟被金昌市公安局分局滨河路派出所绑架后,截至2007 年8月4日,金昌有多名大法弟子(姚芙蓉、蔡勇、刘桂菊、付姓老年同修、永昌两名同修)遭到国保大队及市公安局的跟踪及绑架、强行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记机。据了解他们都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6/

2007-08-06: 甘肃金昌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非法关押
继2007年3月13日毛伟被金昌市公安局分局滨河路派出所绑架后,截至2007
年8月4日,金昌有多名大法弟子(姚芙蓉、蔡勇、刘桂菊、付姓老年同修、永昌两名同修)遭到国保大队及市公安局的跟踪及绑架、强行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记机。据了解他们都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6/160254.html

2007-06-12:金昌市大法弟子曹和平、刘桂菊曹方被绑架 2007年6月5日,金昌市大法弟子曹和平、刘桂菊夫妇被绑架。6月6日,金昌市大法弟子曹方被跟踪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2/156748.html

2007-06-12: 金昌市大法弟子曹和平、刘桂菊曹方被绑架
2007年6月5日,金昌市大法弟子曹和平、刘桂菊夫妇被绑架。6月6日,金昌市大法弟子曹方被跟踪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2/156748.html

2005-10-01: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2002年金昌市法轮大法日,大法学员广传真像,救度世人,邪恶之徒疯狂抓人。金昌市被绑架的学员:马跃芬、马志刚、安占峰、秦德武、杨笑川、王金平、张永龙、曹和平、刘桂菊、王玉梅、郭红、白淑芳、孙爱玲、陈利高、赵佩文、杨秀芳、安洪全等30人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

2005-10-01: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2002年金昌市法轮大法日,大法学员广传真像,救度世人,邪恶之徒疯狂抓人。金昌市被绑架的学员:马跃芬、马志刚、安占峰、秦德武、杨笑川、王金平、张永龙、曹和平、刘桂菊、王玉梅、郭红、白淑芳、孙爱玲、陈利高、赵佩文、杨秀芳、安洪全等30人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41.html

金昌市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24-04-14:
甘肃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祁世成198094580102023-11-05:
请知情人补充详情与永昌县法院电话。

永昌县公安分局部份电话
雷小宁:副县长,局长党委书记,检察长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王晓刚
王晓刚 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警号:040734,曾在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担任教导员,2015年担任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政委 0935-8396178

祁世成,男,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生,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现任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淑霞
公诉人员: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淑霞18093513806
审判长:狄俊泰 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邓永花
审判员:邓永花:0935-7591625



2023-08-17: 甘肃金昌市国保队长祁世成
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

2023-04-05: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公安分局:
祁世成,男,1980年11月2日出生,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男,1964年9月22日出生,13993567358(所长)
米宝明,男,1961年8月24日出生,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男,1962年9月1日出生,13993577886
郭万兵,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13830588388
王嘉炜,男,1992年2月13日出生,18793603368
李 婧,女,1991年9月2日出生,13619358408
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管佛光,男,1307937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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