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山东临朐县刘立新、宿立春等四大法学员被绑架的电话补充
2007年6月1日,山东临朐县刘立新、宿立春等四名大法学员被当地恶警绑架。
6月1日晚10点左右,临朐县龙岗镇派出所恶警冯志恒等窜至宿家庄村绑架三名法轮功学员:宿立春和两名老年妇女,并把宿立春家翻了个底朝天,翻走部份钱财。
6月1日上午,山东临朐县龙岗镇大法弟子刘立新正在宿家庄村菜市场干活,突然来了一伙人,强行将刘立新绑架。经查是临朐县公安局与龙岗镇派出所联合参与绑架刘立新。下午有龙岗镇派出所恶警张立波等送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正告临朐县参与此事的警察立即悬崖勒马,否则大难正向你们走来。迫害法轮功恶有恶报的例子在龙岗镇政府及派出所就有很多。望你们能好好想一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4/156795.html
2007-06-11: 山东龙岗镇派出所非法劳教两名法轮功学员
2007年6月1日,山东临朐县大法弟子刘立新在龙岗镇宿家庄收菜时,被龙岗镇派出所恶警冯志衡等人绑架。同一天晚上,冯志衡等人又将宿家庄宿立春等。随后刘立新和宿立春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刘立新,男,临朐县龙岗东村人,41岁。于1997年冬天得法修炼,在得法前是一名晚期肾炎患者,是法轮大法救了一家人的命。他13岁时就得了肾炎,长年吃药不见好转,在1991年结婚两年后,病情加重,曾经到济南某医院去过不下十次,潍坊人民医院两次,青州人民医院一次。其中有一次,一个潍坊医院的专家开错了一种药,病情更加严重,脸虚肿得没有一点血色,尿蛋白,一见风就感冒,五冬六夏都穿厚衣服。从93年到97年成天大小便在屋里,一点活也干不了,成袋成袋的药从临朐医院和龙岗医院赊回家服用。
由于长年治疗,致使家里债台高筑,家徒四壁。过年了,一家人连件新衣服也买不起,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1997年的冬天,刘立新经朋友介绍炼起了法轮功,身体奇迹般逐渐康复,也能下地干活了,一家人及亲朋好友无不感激法轮功师父的救命之恩。龙岗医院很多职工是最了解他的病情,当知道他炼法轮大法好了后,医院里很多人对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奇效震撼。从此有医生也开始炼起了法轮功(在镇压后不得不放弃了)。
在2007年6月1日上午,龙岗镇派出所冯志恒绑架了刘立新,当天下午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4天后被非法送往王村劳教。冯志恒在当天晚上又丧心病狂的绑架了龙岗镇宿徐家村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宿立春和两名老年妇女。其中两名女弟子被勒索钱财后放人。宿立春被送往临朐看守所,后也被转押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当有人问为甚么也劳教宿立春时。冯志恒不知羞耻的说“宿立春给刘立新当陪衬”,龙岗有这样的派出所所长只能是危害一方。
自1999年7月,中共邪党在中国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在2000年5月刘立新被龙岗镇以政法委书记夏传庆为首的恶人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每天只让睡2小时,还遭到夏传庆等恶徒的拳打脚踢。非法榨取1000元后才放回家。2000年的冬天,以夏传庆为首的恶徒多次上门恐吓,并逼迫刘立新等法轮功学员扫大街。
在2004年临朐县公安局邪教大队和龙岗镇派出所的恶警妄图绑架刘立新,刘立新被迫流离失所,过起了流浪生活。但为了家庭生计只能躲躲闪闪,提心吊胆的在菜市场收菜挣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1/156692.html
2007-06-05: 山东临朐县刘立新、宿立春等四大法学员被绑架
2007年6月1日,山东临朐县刘立新、宿立春等四名大法学员被当地恶警绑架。
6月1日晚10点左右,临朐县龙岗镇派出所恶警冯志恒等窜至宿家庄村绑架三名法轮功学员:宿立春和两名老年妇女,并把宿立春家翻了个底朝天,翻走部份钱财。
6月1日上午,山东临朐县龙岗镇大法弟子刘立新正在宿家庄村菜市场干活,突然来了一伙人,强行将刘立新绑架。经查是临朐县公安局与龙岗镇派出所联合参与绑架刘立新。下午有龙岗镇派出所恶警张立波等送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立新在这以前曾多次遭受当地政府及派出所迫害。刘立新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没修炼以前身体有肾炎病,为了治病负债纍纍。但肾病很难治愈,一度家庭几乎难以支持下去,吃药在当地是出了名的药罐子。自从修了法轮功以后,身体渐渐的好了,从负债纍纍,生活逐渐好了起来,家人及亲朋好友无不称赞是法轮功救了刘立新一家。
然而自1999年7月,中共邪党在中国全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刘立新一家像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被非法罚款、关押、被迫流离失所。
2000年5月被龙岗镇以政法委书记夏传庆为首的恶人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多日,每天只让睡2个小时。最后被镇政府非法榨取1千元,才放回家。在2001年被以夏传庆为首的恶人强迫扫大街。
2004年临朐县公安局和龙岗镇派出所非法抓刘立新为能得逞,刘立新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5/156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