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5:黑龙江双鸭山市立新派出所以强凌弱
2007年3月18日,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的新兴大街四马路段,一男子四十多岁,在猛打一女子,旁边人拉架都拉不开,在这时有一巡逻车经过,警察将他们拉开带走。
在立新派出所,经询问方知,男的叫李双岭,在四方台亚泰公司运销部当领导,女的叫孙凤英,无职业。丈夫打妻子。后来,女子被立新派出所送到拘留所被拘留15天,原因是男子在利用金钱贿赂个别警察,状告女的在学法轮功。炼法轮功就应该这样被虐待吗?打人的人逍遥法外,被打的人却被关起来,这是哪家王法?这是什么世道,立新派出所不调查事情真相,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以强凌弱,这样的执法者,老百姓真是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诉,我们的社会有这样的执法者,国家何以安定?
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是一群善良的民众,在全世界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上亿人在修炼法轮功,为什么只有在中国却遭到如此的迫害?有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在受迫害,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吗?我希望通过这件事,唤醒善良人们的正义与良知,去了解一下法轮功,不要被谎言蒙蔽了双眼,失去这万古的机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5/152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