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0: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蒋家桥派出所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步云桥镇法轮功学员李苏华(新和村一组,现年65岁)、李家军(鸟唐村8组,61岁)、曹秋香(鸟唐村12组,58岁)、陈华英(新和村2组,现年75岁)等几名法轮功学员,在蒋家桥镇祖三弯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到蒋家桥派出所。当时三名恶警开车追捕法轮功学员。那时四名法轮功学员已坐车回家,恶警拦车,搜查抓捕,并将四名法轮功学员送步云桥派出所。步云桥派出所不管,恶警又将四名法轮功学员转回蒋家桥派出所,刑讯逼供,强迫法轮功学员下跪,并拍照。下午,送祁东县拘留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0/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49005.html
2010-05-15: 祁东县“610”、恶警又骚扰法轮功学员
5月4日,步云桥政法委书记、“610”周武生带队,在步云桥镇赶集时大肆搜查法轮功学员的身,当时正值赶集(当地逢每月的1、4、7号赶集)的陈华英(76岁),因身上有神韵光盘和真相资料,被恶警强行抢走,并扬言:下回再拥有(真相资料)就把你们都关起来。
5月7日,上午10点到法轮功学员肖文元(80岁)家骚扰,行恶带头者政法委书记(姓名不详)、治安队曾爱明、“610”周武生,在没得到受害人肖文元允可,强行抄家。因门都关着,假说肖文元家里有法轮功学员在炼功,便翻墙从楼上强行进入肖文元家,并开始搜索大法真相资料,未果。便扬言:不准集体、多人一起炼功。
5月7日11点半,恶警到法轮功学员肖刚华家,欲强行搜查,因肖刚华不在家,没得逞。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5/223680.html
2007-03-25:湖南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长邹爱民的犯罪事实
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邹爱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六年,从步云桥镇到祁东县,邹为了个人的升官发财,带领其一伙恶徒残酷迫害法轮功弟子,非法抄家、勒索罚款、酷刑折磨、非法拘留、劳教等罪恶手段无所不用,将整个祁东县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
邹爱民,男,老家祁东县石亭子镇草鱼村一组(俗称石铁桥院子),林业中专学校毕业,先后在祁东县四明山林场派出所、石亭子派出所工作,一九九九年任祁东县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又依仗衡阳市公安局长邹安保的关系,调任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的一天晚上,邹带人秘密抓捕了九名大法弟子(分别是罗孝华、罗孝显、肖爱民、肖高仲、肖莫兰、肖绿云、唐炳生、肖阳秀等),其中罗孝华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后取保候审,索要伙食费四百五十元;罗孝显在这次被非法抓捕放回后,又因九九年十一月进京上访,被强收押解费一千元,非法罚款四百元,并非法拘留四十七天,索要伙食费五百六十四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又被非法抓捕判劳教一年,因劳教所拒收,解回祁东县看守所超期关押二年零四个月。
邹在上次抓人几天后,又将匡代杰、潭江元、邓荣禄非法抓捕后关押在祁东县拘留所,关押期满后由步云桥镇派出所专车接回,并当晚在电视中强迫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还强收每人伙食费一百八十元。几天后又将匡宗尧抓捕并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四十二天后取保候审,索要伙食费五百五十元,(在拘留所搜身时搜走一十元)。
九九年十一月有十多名大法弟子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去北京上访(分别是谭江元、肖文元、肖远文、谭金云、陈华英、曹秋香、匡冬妹、邓冬妹、邓云梁、邓福生、罗孝显、曾祥命、蒋秋云、蒋顺秀、邓常秀、陈怡宝、谭敦善等),全部被邪恶非法转押祁东县拘留所、看守所。其中谭江元被恶徒由祁东县拘留所转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半;肖文元被强制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而邹爱民又收其家人罚金二百元;肖远文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押金五百元,在拘留所关押二个月又索要伙食费七百二十元(每天一十二元),二零零零年六月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七天,索伙食费一百八十元;蒋秋云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拘留四十多天,索要伙食费六百元;陈怡宝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押金五百元,拘留二个月,索要伙食费七百二十元,搜身四百元,二零零零年六月因集体炼功拘留七天,又索要伙食费一百八十元,同月上访在衡阳截回,拘留二个月,又强收押金七百元;谭敦善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镇政府罚四百元,非法拘留四十七天,索伙食费五百六十四元,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因赶集跟大法弟子在一起,被邹爱民绑架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六十二天,强收伙食费七百七十四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因进京上访押回祁东看守所关押一年多,零二年元月二十三日放回,罚款八百元。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5/151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