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友 |
2013-03-07:榆树冤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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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先友:被奋进劳教所野蛮灌食致死
王先友,男,五十五岁,原青顶乡什家村人。修炼前被狐黄白柳之类的附体折磨得痛不欲生,求医无门,曾去过精神病院治疗,学大法后一身轻松,疾病全无。因坚信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长春奋进劳教所。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因抗议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和不让法轮功学员与家属见面而绝食。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劳教所开始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一月五日八时许,王先友当场被灌食死亡。(当时灌的是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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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7/榆树冤狱(1)-270701.html
2008-06-29:我遭受数次毒打折磨的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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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了,我为了说真话表达真实情况来到吉林省长春市省政府,被警察强行押到临公里警校一天,九月二十日临近“十一”,江氏政府又大肆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我又被本村治保主任李凤超配合青山派出所所长张德志绑架到榆树公安局,遭到政保科恶警的毒打后被非法关押七十天放回。在这些日子里,我和这里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恶警的毒打、体罚,他们打炼功的女法轮功学员,半夜拉到外面挨冻,不让穿棉衣,戴脚镣,给法轮功学员刘淑霞上大挂,就是把两手抻直,用螺丝固定在铁架子上,动弹不得,拉着戴脚镣的学员在院子里走,不一会儿就血肉模糊,学员在室里背经文全所干警都出动毒打法轮功学员,我记得当时有韩玉珠、路树林、焦明峰、焦传付、王先友、单振双(六十多岁)、谭秋成等,后来把韩玉珠、陈荣辉、谭秋成等押到看守所继续迫害。有一个叫大孙的警察在外面丢了钱,回到所拿法轮功学员出气,大打刘淑春数十个嘴巴,毫无人性,在这里还不叫我们吃饱饭,晚上不给被盖,强行让家属交伙食费、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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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邪恶之徒也是变着法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有专门刑事犯看管,不让我们睡觉,成天坐板(体罚的一种)到晚上十二点,有时到后半夜三、四点钟,可五点照样就得起床。强行让学员们在大热天走队列,有一个叫白依拉的蒙族人操练,此人当过兵,性格暴躁,犯盗窃罪,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运动,稍有不满就拳打脚踢,白小军的腿都被他踢折了,学员庄显坤浑身长满疥疮行动十分不便,他们还强迫他照走不误,一班的郑红星家住河南,在长春某高校念书,被犯人孙天军毒打多次,生殖器都给踢坏了,郑忍受不了这里的残酷迫害,被逼的在一次早操时从四楼跳下以死抵抗邪恶暴行。法轮功学员王先友被劳教所野蛮灌食迫害致死。直接责任人张健华、李相辉、尹波、李长春,管教沈全红、潘树强、钟文革等。他们还秘密把韩玉珠、梁振兴、冯立平等转回苇子沟继续迫害,韩玉珠就是在苇子沟被迫害致死的。那一天是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农历正月十七,也是这一天,我们法轮功学员又被押送到邪恶的朝阳沟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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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恶党与大魔头江氏集团互相勾结,恶人为虎作伥,对大法、法轮功学员及世人犯下滔天大罪,罄竹难书,就我认识的与在一起生活过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的就有二十多人,其中有刘成军、魏修山、刘海波、韩玉珠、郑福祥、王先友、白小军、金俊杰、郑永平、孙权福、岳凯、李淑花等,这只是我所见证邪党所犯下罪恶的一部份,在邪党恶人的罪恶史中还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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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9/181105.html
王先友(Wang, Xianyou),吉林省榆树市人。2000年2月因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并被劳教,在吉林省奋進劳教所,因干重活被砸伤,躺在床上不能动。2001年1月份,家属突然接到王先友死亡的消息。当家属去劳教所查死因时,劳教所则称王先友是死于心脏病。
据知情者透露,王先友修炼后身体健康,身心收益,却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罪并被劳教,失去一切自由和权利。为了制止这种助纣为虐,乱治无辜使人致伤、致死的行为,家属及一些有良知的人们强烈要求:1、依法惩处那些执法犯法的人员。2、 调查事实真相。3、 立即停止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乱抓、乱打、非法残害无辜的行为。
2004-02-20: 99年7月20日江××发动全面迫害法轮功开始,我到省政府所在地长春上访请愿,表达心声,被警察强行押到警察学校大院关押一天,被遣送回家。想了很久,知道这么好的功法没有错,教人做好人多好啊,为什么不让炼,我想不通,没有道理呀!
临近国庆节,江集团怕法轮功学员上访,下令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9月20日我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榆树拘留所,当时村治保主任李凤超,所长张德志,十分卖命于江氏集团。在公安局,政保科的警察随便打人、骂人,根本没有人民警察的形象。在拘留所里不让学员炼功、学法。成天坐板体罚,非打即骂。女监舍学员炼功,他们就用皮带、塑料管,拳打脚踢毒打她们;冬天让大法弟子到屋外受冻,只穿内衣,还给学员张化云、刘术春等戴大号脚镣满院走,把脚脖子都磨得血肉模糊;还给学员上大挂:就是把手、脚用铁筋固定在特制的铁架上,动都动不了,不能坐,不能站,非常痛苦,一般人是想象不到的。不给学员吃饱饭,每天只两小块玉米发糕,还得交15元伙食费(每天),否则晚上就不给被盖。而且那里的警察还趁机勒索钱财,小卖店的东西是外面的好几倍。还不断地对我们进行精神侮辱和肉体折磨:政保科经常来提审我们,对坚定修炼的学员连打带骂,经常有学员被打得鼻青脸肿。“十。一”那天,我们四、五号监舍的学员和女号学员背老师的《论语》,恶警们气急败坏,对我们好一顿毒打,我记得当时被打的学员有韩玉珠、陆树林、焦明峰、焦传付、王先友、单振树等,后来把韩玉珠、陈荣辉、谭秋成、陆树林等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一次,一孙姓警察在外面丢了钱,回来拿法轮功学员出气,打了女学员刘术春好几十个嘴巴,毫无人性。在这黑暗的地方,我被非法关了70多天,有的大法弟子最多被关了三个多月。行政拘留最多是15天,可见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是为所欲为。
2002-07-23: 榆树市青山乡的大法弟子韩玉珠被灌食致死,榆树市青顶乡的大法弟子王先有被灌食致死。榆树市客运公司职工年仅30岁的大法弟子岳凯在劳教所被迫害生命垂危后,劳教所为推卸责任,迫使家属花钱买出来后,死在家里。榆树市女大法弟子李淑颖(岳凯的妻子)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抗议迫害绝食一百多天,劳教所竟把去探视的两个哥哥关押了四、五个小时逼迫签字承担李淑颖绝食的后果责任。不签字限制人身自由,两个普通人被匪警恐吓得违心签了字。还有许多榆树市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北京的劳教所……,他们在遭受着非人的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33740.html
2001-10-20: 王宪友,99年9月因依法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60天。2000年2月因公开炼功被拘留,3月被劳教,被非法劳教期间因为坚持修炼法轮佛法而被迫害致死。
2001-03-25: 榆树市公安局自99年7月,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拘留、罚款、毁书。刑讯逼供张立友、刘凤明、许亚轩等学员。99年10月1日之前,他们大面积抓捕法轮功学员,却把拘留所真正的犯人被放出去以腾出空间。为了防止学员合法上访,榆树市公安局把许多法轮功学员从家里抓起来,青山乡焦明丰、张俊燕等在地里秋收的10多名学员被派出所从地里送去拘留所,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过期不放,许多学员又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劳教。据不完全统计,被榆树公安局非法劳教至少有60人次。因为他们非法判劳教、拘留,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受尽劳教所、拘留所非人的酷刑残害。榆树市王先有、韩玉株含冤死于劳教所。用尽高压手段强迫学员写保证,强迫家属交罚款,不知有多少人被巨额罚款。仅2000年2月,就有200多人被拘、被罚,每人被勒索少则1500,多则几千,一直到现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还在延续。他们还向无辜的学员索要巨额车费,没有任何凭据,揣入私人腰包。但强制改变不了人心,许多学员都严正声明在高压欺骗下的“保证书”作废,誓死坚修大法。于是,他们又开始大面积抓人,已抓了40多名学员,强行写保证,并逼迫学员家属交罚款。许多人气愤地说这和绑架勒索有何区别,人民的执法官,乱抓无辜,发昧心财,执法犯法,不分正邪,置人民的生命、生存权利于不顾,悲哉!
2001-03-25: 榆树市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不完全统计)
张立友、韩玉株、王先有、许亚轩、汪保功、刘凤明、谭秋成、焦明丰、焦传富、焦守桐、郑福祥、周迷广、某女(短个,40多岁),某人(四大队高个)、郝淑芹、李贵英、周其玲、某人(四大队,不决裂)小陈、王晓江、李元峰妻、单振双、单新立、杨福珍、赵淑侠、吴晓光、张龙云、熊贵荣、高淑兰、高风琴、王某、刘淑春、刘淑娟、柴秀芝、柴秀华、林松涛、梁及荣、赵淑春、陈荣辉、朱峰、袁铁梅、沈江雁、江老师、董心静、老黄女儿(黄×玲)、老黄儿媳、杨占久、崔占云、铁背心炼功点辅导员(女,高个)、某男(高个、奋進炼功点)、李树影、王保工(两次)
2001-02-11: 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王先友亲人朋友的严正声明
我们是吉林省榆树市王先友的亲人,朋友。王先友于2000年2月因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王先友修炼后身体健康,在奋进劳教所,因干重活被砸伤,躺在床上不能动。2001年1月份,突然接到王先友死亡的消息,我们去劳教所查死因,他们只说是死于心脏病。无论王先友是在长期高压下导致死亡,还是遭残害而死,吉林省劳教委及奋进劳教所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炼功锻炼身心,却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劳教,失去一切自由和权利。为了制止这种助纣为虐,乱治无辜使人致伤、致死的行为,我们强烈要求:1、 依法惩处那些执法犯法的人员。2、 调查事实真相。3、 立即停止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乱抓、乱打、非法残害无辜的行为。
江泽民制造铺天盖地的谎言,制造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欺骗愚弄百姓,警告那些追随江泽民无知作恶的公、检、法人员,不要借口是上边的命令就胡作非为,苍天有眼、善恶有报,所有的恶债都要偿还!停止作恶,悬崖勒马莫作江的殉葬品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2001年2月4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1/7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