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0: 湖南衡阳市邪恶之徒对谭伯余的经济迫害
谭伯余,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步云桥镇坪塘中学工作,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中共邪恶残酷迫害法轮功期间,其因修炼而遭到邪党人员的各种迫害,经济损失严重:
1999年12月28日,祁东县步云桥镇政府及派出所来校强迫谭伯余修炼必须放弃,并强行收取保险抵押金伍佰元,后此款已作罚款(有发票)。
2000年12月24日,谭伯余上北京信访,后被关進监狱,一直到2001年8月6日才出狱,期间扣谭伯余進京上访罚款6735元,因谭伯余未上课又扣代课款1350元。上述款项总计:8585元(均有发票)
另外出狱时交祁东县公安局押金3000元(发票遗失)
交狱中生活费2000元
其他费用500元
谭伯余因未在校上班应得而未得的款额达2000元。
其它我因修炼入狱家人为营救出狱所花费有关款额未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0/145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