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4: 贵州玉屏县大法弟子刘菊花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公安局与大龙镇政府大龙派出所,于2006年底联合出动非法抓捕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刘菊花致死。当时的情况补充如下。
2006年农历11月14日下午4点多钟左右,大龙镇610办公室头目彭昌平 ,大龙派出所副所长伙同县公安局、镇政府工作人员多人,分成两组窜入大法弟子家中翻箱倒柜,抄家搜捕,并分头把江碧钰、刘菊花从各自的家中拖走。恶人杨波说:送她们去贵阳法制学习班学习。
邪党人员把两大法弟子劫持到玉屏屏溪派出所后,彭昌平与杨波密谋了几句后,就把刘菊花与江碧钰分开。据悉,恶警把刘菊花带到拘留所严加拷问,直到迫害致死。第二天一早,彭昌平、杨波二恶人通知刘菊花的家属,撒谎说:是刘菊花自己“跳楼自杀”,还对死者亲属进行威胁说:送去火化不准超度、不准张扬、不准安葬,保证做到这几点就赔偿80000多元人民币,做不到就不准领取赔偿费,骨灰要放到2007年的2月底才落土安葬。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农历11月15日8点多钟),彭昌平、杨波把江碧钰劫持往贵阳所谓的“法制学习班”继续关押迫害。十天后,江碧钰被送回玉屏转到了家里。
目前,玉屏县邪党人员对大法弟子的讲真相、传《九评》、劝三退、散资料等十分畏惧,恶警们昼夜开车在街头小巷川流不息,窜来窜去,恐吓民众。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5/4/154103.html
2006-12-26: 贵州玉屏县大法弟子刘菊花被迫害致死
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大龙镇大法弟子刘菊花,五十几岁,家住玉屏县大龙汽车修配厂宿舍二楼,于2006年12月5日晚上9点,被邪党人员从家中绑架,两小时后死亡。据悉,公安赔偿10万元(待查),声称是“跳楼”。但从刘菊花的遗体看没有明显外伤。
据报导,2003年8月4日,大龙镇出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和标语,玉屏县国安远建平、李东平伙同新晃县国安队长姚本鑫,610办主任李新民,将4名大龙镇大法弟子绑架,并去湖南新晃县把大法弟子杨秀铭绑架到玉屏县看守所折磨迫害,最后将他非法关押15个多月后强行判刑七年,于2004年11月18日送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6/145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