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抢劫的情况补充
4月17号早晨7点,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派出所所长等人到古月庵村法轮功学员马凤荣家,当时马凤荣正在前院,他们就围过人,拉着马风荣向她本院去。当时马风荣那院已有许多人,到屋里就乱翻,打印机电脑被他们带走。当时马风荣说:“不许动,这是我救人用的,炼法轮功,我一身的病都好了。”
他们还想翻厨房,被马凤荣和她儿子制止。马风荣让她儿子用手机给他们录下来。这时他们强行把马凤荣带走。马凤荣大声喊着:“村里人你们听着,警察又来抓好人来了。”这样就把她带到了大官厅乡派出所,4月18号回家。
4月17号早晨7点,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陈圩村刑警队马新(电话18931702888)、刘鹏, 吕寺村书记刘永宅(电话13722753838)等人,来到大官厅乡吕寺村李文君家,看到李文君家大门锁着,就走了。下午两点多,听村里人说,又有四个人来到李文君家,在大门紧锁的情况下,抬着梯子,翻墙进入李文君家。
4月17日,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催尔庄镇大垛庄村张炳锋夫妇俩正在地里刨树,派出所来了4个人,说配合一下,架着张炳锋就走。到张炳锋家拿着搜查证就翻,张炳锋的女儿抱着书不给他们。派出所所长向上抬着她的头,另两个人把书抢走。然后,警察把张炳锋送到派出所,家人去要人,直到天黑,才放人。
4月17日早晨7点左右,沧县国保大队公安局李勇胜,白建华、赵建峰等人穿着便衣,突然闯进屋,找法轮功学员金月。金月的婆婆以为是单位的人,就呼喊金月。当时,金月的三个孩子还未起床。
随后,又跟着进来几个人,不由分说,就各处乱翻。其中一个叫赵俊峰(手机号:18330717208)的把罗向松(电话:13833728886陈圩大队书记)喊来。警察们南北房子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把打印机、纸全部翻出,放到车上。
这时,就要把金月强行带走。金月在炕边坐着,老大、老二坐在腿上,老三坐在金月怀里,其中一个警察就在金月怀里,把老三夺过来,扔在一边。这时金月的婆婆就来到金月面前挡着金月。警察又把老三夹在自己的腋下,顺势双手按住金月婆婆,几个警察一哄而上,就把金月给绑架出屋。三个孩子哇哇大哭。
大门口外面,金月家的房子正在做防水,路人目睹金月不服从,警察抓住金月的头发硬拽上了警车。三个孩子一边向家走,一边哭着说:妈妈让他们带走了。
4月25日,金月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8/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5710.html
2022-10-15: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多个乡镇的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以“二十大”为借口,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多个乡镇由政法委拟定黑名单,指派各乡镇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九日这几天时间中,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派出所警察徐立勇和另一名警察分别骚扰了其它各村法轮功学员,包括:
大官厅乡陈圩村:金月、陈秀敏、张俊英、陈景武
大官厅乡古月庵村:马凤荣
大官厅乡吕寺村:李文君
派出所工作人员询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说过来看看。同时趁法轮功学员和家人不注意,非法偷拍。
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派出所警察去汪家铺端庄子村,分别骚扰了法轮功学员董淑霞、张桂娥、赵淑凤。并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非法拍照。
沧州市沧县仵龙堂乡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乡内各村法轮功学员,并进行非法拍照。已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东官庄村王秀英、大卷子村胥金会。
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了乡内法轮功学员,已知望海寺村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详情待续。
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宋庄子乡王宅村法轮功学员唐玉娥。警察去她家门市骚扰,并非法拍照。唐玉娥善意给他们讲真相。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5/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0785.html
2008-04-09: 河北法轮功学员李文君自述遭受的迫害
我叫李文君,女,三十多岁,是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一名法轮功学员,现将我因为修炼法轮功,多年来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写出来,让人们更加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
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得法前,我是一个爱争强好胜的人,不能比别人差,由于这种思想,我总是嫌弃自己的丈夫没本事挣大钱,三天两头和他吵架。修炼法轮大法后,当看到《转法轮》这本书教人去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理时,我被吸引住了。我知道了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都是错的,从此改变了以前不好的想法,和丈夫、公婆的关系相处和睦了;而且我的身体比以前好多了,干活有使不完的劲。当时我就有一个想法: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按照“真、善、忍”去做,那该多好啊!
从那以后,我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人生充满了希望,以前觉的人与人之间就是争争斗斗的关系,觉的这样的人生太没意义了。法轮大法使我完全变了一个人,乐观、开朗、乐于助人,和亲人们及周围的邻里相处非常好。我的丈夫看到我的变化,也炼起了法轮功。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邪集团开始残酷迫害善良的修炼人以后,我们的日子就没有安生过。先是被乡政府,劫持强迫参加洗脑班多次。为了澄清事实,向人们说明大法的真相,我和本乡多名同修贴大法真相,又被官厅乡恶人劫持到乡政府進行洗脑数天。
二零零零年收秋以后,我去天津东丽区姐姐家,看望姐姐,官厅乡派出所的恶警因为害怕我去北京上访,找到我骗我说,我的孩子头被人打破了,赶快回家。结果我被骗到官厅乡派出所,所长庞忠清(音)把我送入沧县看守所,毫无道理的将我非法关押一个月。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我抗议警察这种野蛮行为,同时向关押的其他人讲述大法的真相,教她们炼功。有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娘,多年久治不愈的大便干燥,经过几天的炼功就恢复了正常。她们也都说:这么好的功法,政府为甚么不让炼呢?一个月后,我就被释放回家了。
二零零一年春天,天津东丽区大无缝派出所恶警在河北省沧县官亭乡非法抓捕了我,将我抓入天津东丽区派出所;之后,又非法搜查了我的家,抢走了大法的书籍,炼功用的录音带,法轮大法创始人的像片等等,作为迫害我的所谓“证据”,将我关押在东丽区看守所,后又转到津南区看守所关押。同时和我一起被抓捕关押的还有同样修炼的姐姐和母亲,我们都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抓捕的。
在津南看守所关押期间,我不断的向各种人讲述大法的真相,对那时刚刚发生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向世人讲述自焚事件从头至尾都是江氏流氓集团一手导演的。恶警们害怕人们知道真相,不让我讲,一个姓孙的女恶警,将我带出去,用电棍电击了我的全身;我没有怕,电完了我回到号里,接着讲。后来,电我的人得了一场大病,遭了恶报。
在看守所里,我开始炼功,恶警们就给我戴上手铐,脚镣行动及其不方便,在那里我也不断地向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揭露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为了抗议迫害,我开始绝食。绝食后,恶警们又把我送回东丽区派出所,在那里,她们给我野蛮灌食,继续对我進行迫害。
我被天津东丽区第二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姐姐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年底,我被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五监区继续迫害,姐姐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四监区遭受迫害。
在女子监狱,行动没有任何自由,恶警们派包夹日夜看守,不准和别人,尤其是其他法轮功学员讲话,而且除了让我们看污衊、诽谤大法的资料以外,就是去参加奴役劳动。为了对我们進行精神控制,五监区的警察们找来了各种各样的佛教的书强迫法轮功学员看。中共是不信神的,为甚么还要找来这些“有神论”的书籍让我们看呢?可见,中共所谓的“转化”法轮功学员是多么荒唐可笑的行为。
在当时,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人叫朱培元(男),五监区主管人王××、徐××、魏荣,还有分管人员,有杜艳、李岚、张景景、宫××等。对外她们说这些法轮功学员是“自愿转化”的,从不说她们实施的酷刑,可见其恶行是见不得人的。
在关押中,我被洗脑谎言欺骗而放弃信仰。二零零四年十月,非法劳教期满,我被释放回家。回到家后,我又想起了法轮大法是真正的叫人从内心归正自己、升华自己的高德大法,于是我又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六年八月,因我妹妹在大街上讲法轮功真相,被高传乡派出所恶警绑架,送往沧县国保大队迫害,被恶警罚款八千元。再追问真相资料来源时,我被牵扯。之后,沧县国保大队与官厅乡派出所十几名恶警,闯入我家,非法搜查,我被逼无路可走,登梯子上了房。我高声向村里的人们说:我们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甚么错,警察放着真正的坏人不去抓,却天天盯着好人,今天抓,明天打,难怪社会治安这么差。坏人没人管,好人天天被迫害。警察不让我们这些善良人过安稳日子……乡亲们都出来看到底发生了甚么事?讲累了我就歇一会儿,再接着讲大法真相;讲警察随意抓人罚款;讲我们一家人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讲在监狱恶警们怎样迫害好人不敢声张。和恶警们相持了几个小时,他们自知理亏,没趣的走了。
妹妹被抓后,由于罚款及面临被更严重的迫害,妹夫受恶党宣传的影响,不明真相,跑到我母亲那里大闹一场,用威胁的语言恐吓母亲。母亲担心女儿的安危,由于过度惊吓,母亲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深夜,沧县国保大队与官厅乡派出所十几名恶警闯入我家,强行搜查,抢走了大法的书籍、大法的光碟、mp3、家人看电视用的VCD、一台刚买来的笔记本电脑。恶警要抓捕我,我不配合,他们将我反铐强行抬上车,绑架到官厅乡派出所,之后送到沧县看守所关押迫害。
在看守所恶警怂恿犯人殴打我,在所谓的审问过程中,恶警们又打了我,并将我铐在看守所院子里的石灰板上,几天之后我开始绝食。看守所的恶警们强行将我按在院子里的铁床上,進行野蛮灌食。为了掩盖,他们给我蒙上了一个棉大衣。
我几次被关押,家里人找他们要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甚么错,让他们无条件放人,后来,恶警们又向我的家人索要一千元。家里人害怕我再次被迫离开他们,就妥协了。恶警们收了昧心的钱,也没放过对我的迫害,在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将我劳教一年半。
在整个过程中,我始终坚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没有犯罪。被送到劳教所后,由于身体原因,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释放回家。
由于恶警们的多次骚扰使我家里所有的亲人们整日担惊受怕,因为亲人们知道,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非常好的人,而这样的好人在中共政权下却生活得不到安宁。现在我家的电话,还在被监控。人身最基本的权利没有保障,自由的生活是一件那么艰难的事情。
还有很多像我这样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百姓被迫害,他们有的妻离子散,有的流离失所,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不能让全世界爱好和平、自由、尊重人权的善良人知道真相。
我以我亲身受迫害的经历,通过明慧网让全世界所有有良知的人们都来关注在中国发生的对善良群体的迫害,都来认清中共的残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9/176089.html
2008-01-14: 河北省沧州李文君被非法关押
2007年10月7日半夜1点左右,河北省沧州市国保大队、沧县官厅乡派出所十几名警察,强行闯入官厅乡法轮功学员李文君家,非法搜查。抢走了家人用的CD机、未曾使用过的电脑笔记本、mp3、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还有其它一些物品,并且绑架了李文君。
李文君在官厅乡派出所被关押了一天,后转到沧州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后,警察就纵容嫌疑犯殴打她。之后,在审问期间,李文君又遭到了姓富的一名男警察的殴打;恶警还把她铐在院里水泥所铸的架子旁,進行非人折磨。李文君拒绝回答恶警的任何非法提问。
为了抵制在沧州市看守所所遭受的迫害,李文君开始绝食,达十几天。
被官厅乡派出所及沧州市国保大队抢劫走的李文君家的财物,去向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4/170238.html
2007-10-14: 河北沧县大法弟子李文君遭警匪绑架
河北沧县大官厅乡吕寺村农民大法弟子李文君,女,40岁左右。07年10月9日傍晚,沧县大官厅乡派出所警察翻墙入室,绑架了李文君,并抄走电脑、大法书及资料。李文君现非法关押在沧县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4/164454.html
2007-10-13: 河北沧县大官厅乡吕寺村大法弟子李文君遭绑架
十月九日傍晚,河北沧县大官厅乡派出所及沧县公安局等不法之徒翻墙而入,强行绑架了吕寺村大法弟子李文君,现被关押在沧县看守所,并非法抄走大法书及电脑一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3/164388.html
2006-11-25: 河北沧县李文菊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号河北沧县高川乡四庄村大法弟子李文菊在去沧县崔尔庄镇的集市上买东西时,向民众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崔尔庄派出所恶警把李文菊绑架至沧县公安局。李文菊的丈夫张德勇多方找关系,最后沧县公安局索要八千元钱才放人。
但这还不算完,不法人员让李文菊星期一再去公安局拍手纹、照像等,李文菊不配合,她丈夫对她就大打出手,拳打脚踢左侧额头打破了(她丈夫是大夫,用听诊器打的)。
由于邪党人员及丈夫的压力下,李文菊被迫当晚12点多离家出走。
第二天张德勇找不到李文菊,像发了疯似的跑到李文菊二姐(大法弟子)家要人,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把屋子翻了一遍。
2006年8月28号上午,天下着小雨,河北省沧县大官厅乡派出所三个恶警突然来到官厅乡吕寺村李文菊的姐姐李文君家,進门就乱翻,把几本大法书抢走,并说让李文君跟他们走一趟去派出所。李文君看他们不怀好意,走也走不了,她闯到院里上房,对着外边就喊:恶人又来抓好人来啦。恶警在下边团团转没有办法,打电话叫来了沧县公安局的局长,还有刑警队的十几个人围着李文君。
这时外边百姓越来越多,李文君就向恶警和围观的群众讲清真相。双方对峙了2个多小时,李文君正念一直不停的讲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警察一个个无精打采的灰溜溜的都走了。据说,这次恶警上门骚扰,是张德勇说出的。
9月1号张德勇又到大官厅乡常李庄村李文菊的妈妈家(大法弟子阚振花,62岁),非常不理智,说找不到人死在这里。由于沧县公安局对女儿的迫害,以及张德勇的一系列的不理智行为,李文菊的妈妈阚振花9月1号当天突然死亡。
李文菊表示,母亲自97年修大法以来9年的时间以真善忍做人,过去一身疾病都不翼而飞,身体一直很好。如果不是恶党迫害,丈夫也不会打我,我的母亲也不会去世。这一切都是共产恶党的罪恶。
张德勇 手机:13102701495;电话0317-4983817
大官厅乡派出所:0317-4058269
沧县公安局政保科:0317-2170555
崔尔庄派出所:0317-498143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5/143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