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9:四川两位老年女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下面是四川新津县两位老年女大法弟子及其家人遭受的部份迫害。
(一)胡仕英,女,六十岁,四川新津县新平镇人。一九九七年五月有幸得大法。修炼前终日病魔缠身。得法修炼后,所有疾病,如神经衰弱、面瘫等都好了,脾气也好了。
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氏流氓集团出于极端自私的流氓本性,对给人们带来道德高尚、身心健康美好的法轮大法肆意诬陷和诽谤。胡仕英是大法的直接受益者,亲身体验了真善忍大法纯洁心灵,教人向善做好人,给家人、社会与自身带来的和谐美好。在无端的诬蔑诽谤面前,出于道德良心,胡仕英决定进京上访,去向政府与世人说明真相,证实大法,这时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然而却遭到江氏流氓集团的无端迫害,被遣送回新津拘留所并被非法拘禁四十五天。在拘留期间,新平镇政府书记田锋、宋兵洪和城西派出所所长余忠庭,周文明带领一群邪党恶人深夜赶到胡仕英家,抢走她小儿子的桑塔纳车一辆,并以此敲诈三万元,叫嚣三天内不交钱就拍卖汽车。面对这群官匪,胡仕英家人出于无奈,只好四面八方东拼西凑才赎回汽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胡仕英再次去北京上访,仍被绑架回新津在城西派出所非法关押两个月,然后送新津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一直至二零零一年八月才回到家。其间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们看诽谤大法的材料,强迫“转化”,甚至将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洗脑“转化团”请来助阵,强行转化被关押大法学员。最后达不到目的,只好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旬,新津县城关镇(即现五津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水源及县政法委的姚东,再次将胡仕英绑架,在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到二零零三年六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送川西监狱继续迫害,到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才放回家。
(二)
苟邦明,女,六十七岁,一九九五年正式退休。过去患多种疾病,九六年大概八月底开始读《转法轮》,还没看多少页,就感到身体轻飘飘的舒服极了,一改过去那种看书时间稍长就要引发头昏、脑后颈部胀、心累心慌、心跳动过速、心翻想吐、四肢无力等症状。而且,过去不到三天时常发作的心律过速、脑动脉血管严重硬化、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鼻炎等八、九种病全部消失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凡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变化大。快七十岁了,不但身体好而且精力特别充沛,家庭也变的和和睦睦。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党、政、军大权,血腥镇压法轮功,新津各级党政部门及公、检、法、“六一零”组织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对本地区大法弟子大肆抓捕、关押、罚款、抄家、判刑。苟邦明本人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苟邦明和城关地区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五津镇政府、强制看攻击大法、诽谤师父的录像。不法人员还宣布中共党员不准炼法轮功,要与中央在政治上高度保持一致之类的东西。没几天,凡是所谓“党员”的法轮功学员又被集中在老干部局再次进行“洗脑”。
九九年八月(大概月份时间),新津县组织部同四川电视台的人到苟邦明家进行所谓“采访”,但后来向全川播放录像时,电视台竟非常逼真的模仿她的声音说了一些根本不是她说的话,完全是歪曲、造假宣传。对此本人已发表严正声明,那些话不是她本人发出的声音,是电视台的造假宣传。
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苟邦明母女等法轮功学员进京证实大法,十一月三十日被北京公安抓捕押至成都驻京办事处二天。十二月二日,由新津公安彭树全等人将母女俩及另五个新津功友一同押回新津并以“利用邪教扰乱社会秩序”莫须有罪名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同时非法抄了家。苟邦明母女俩被非法罚款一万元。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苟邦明多次向彭树全要求,让女儿张涛给只有四个月大的孩子喂奶,每次都被彭树全拒绝。自此以后,孩子经常感冒发烧、咳嗽、流鼻涕,直到四岁才好转。
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七日,由新津县公安、县教育局将苟邦明母女俩及另一教师法轮功学员强制集中在新津水校,继续进行非法的强制性“洗脑”。几天时间,他们逼迫每人交纳食宿费二千多元。所有陪教、单位保安、公安、警察等人的食宿费全强制由法轮功学员们承担。
二零零零年底,苟邦明女儿、女婿第二次进京证实大法,又被彭树全等人非法押回新津。女儿和女婿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县拘留所、兴义派出所和安西派出所,后均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分别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和绵阳新华劳教所。女儿的手机(当时价值一千四百元)、六百元现金、三百多元的充值卡被彭树全搜去,未开任何收据,至今未退还。在江氏流氓集团“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高压政策下,苟邦明女儿、女婿被迫放弃了大法。中共恶党之残暴,不仅肉体上消灭,还在精神上施行灭绝政策,强制人们放弃自己的信仰。正是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导致苟邦明女儿、女婿最后离婚,造成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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