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03: 河北省献县大法弟子王富彦,女,因坚信法轮大法,2001年9月18日被献县国安大队非法抓捕,被抓时王富彦正在献县卫校上学。当时恶警们把王富彦抓到国安大队送到献县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在王富彦被抓时,恶警用刀子把王富彦的自行车两条前后胎全部割坏并把王富彦身上的200多元钱全部搜走,另外王富彦的一双新旅游鞋也被恶警们扣下归为己有,非法拘留期满被释放时又被看守所强行勒索去350元钱,后王富彦被迫害辍学。
2003年3月1日王富彦从同修家出来,又被献县国安大队抓捕,非法关押在献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王富彦因不向国安大队队长吴现升妥协,被强行灌食折磨。
2003年5月8日王富彦的母亲和功友刘亚芹、胡献朵、吕万杰去国安大队要人,国安大队的人不见他们,公安局不让进门。这四位功友就在公安局门口打坐向世人讲真相,后被国安大队非法扣押48小时才放人。在这四位功友被扣押期间,恶警季爱华用药水狠喷刘亚芹、张桂英及那两位大法弟子。她们的衣服全被药水淋透。另外李爱华还用木苕帚把狠打张桂英。张桂英的脸被李爱华打得起了一个大紫包,青肿了好多日子。后王富彦被非法判劳教2年,2003年6月26日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劳教五大队。
2001-12-06:王富彦:女,17岁,系王树发、张桂英之女,献县卫校15班学生,原与周玉住在一起。周玉被抓当天,她在回去吃饭时,也被以上两恶警所抓,并遭恶警王通毒打。后被送到公安局国安大队,被恶警指导员林壮村谩骂,当晚被非法审讯,因不说出父母名字,被一名叫“华”的女恶警毒打。于9月18日中午与周玉一同被非法拘留15天,送入献县看守所。10月3号,其哥嫂去接人。邪恶的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华打电话阻挠放人,后其兄嫂去公安局讲理,才于当天被释放。2日后,富彦同其兄长到公安局要回自己的东西时,发现自己的一双新运动鞋不见了。当问起时,他们却说没了。恶警张春宣还说:“公安局都丢了三辆摩托了。”恶警在抓她们当天拿走了她们二百多元钱拒不承认。当她索要时,恶警林兰村却不知廉耻地说:“那是你的吗?那是我们捡的,你放哪了,就去哪找。”在去化肥厂住处带回自己的物品时发现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车子的前后胎及车座子都被刀子扎坏了。
11月9日,恶警马士威及两名恶警又非法骚扰到王富彦家,哄其说出其流离失所的父母的住处,当邻居来串门时才理亏地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