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鸡西 虎林市 >> 叶正辉

男, 4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虎林市
拘留时间: 2006年7月29日
有关恶人: 程建伟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6-08-03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剥夺睡眠  家庭关系被影响/破裂  电击/电刑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鸡西 密山市(牡丹江农垦,金沙农场,855农场)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7-07-24:7月4日被绑架的黑龙江虎林市叶正辉被非法拘留5天后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4/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1335.html#177240133-57

2017-07-24: 7月4日被绑架的黑龙江虎林市叶正辉被非法拘留5天后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4/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1335.html#177240133-57

2017-07-08:黑龙江虎林法轮功学员叶正辉被非法拘留5天 黑龙江省虎林市法轮功学员叶正辉,2017年7月4日送女儿去北京,上午8点多的火车,在验证检票时,被虎林市铁路派出所扣押,被非法拘留5天,现被非法羁押在虎林市拘留所。叶正辉在过去十几年中曾被非法判刑、劳教,遭酷刑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8/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077

2017-07-08: 黑龙江虎林法轮功学员叶正辉被非法拘留5天

黑龙江省虎林市法轮功学员叶正辉,2017年7月4日送女儿去北京,上午8点多的火车,在验证检票时,被虎林市铁路派出所扣押,被非法拘留5天,现被非法羁押在虎林市拘留所。叶正辉在过去十几年中曾被非法判刑、劳教,遭酷刑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8/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0776.html

2015-10-22:黑龙江虎林市291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 四十四岁的叶正辉控告说:“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我正在我的店里工作,虎林市国保大队翟青、杨建伟、康朝文、610人员等十多人,来到我店,非法抄家,并把我绑架到虎林市公安局,对我进行七天七夜的非人折磨,当时虎林国保大队参与迫害,具体实施迫害的是鸡西市国保610人员,三人中我只记得有一韩姓警察,他们迫害我的手段有:把我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不让睡觉,扒光衣

2015-10-22: 黑龙江虎林市291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
四十四岁的叶正辉控告说:“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我正在我的店里工作,虎林市国保大队翟青、杨建伟、康朝文、610人员等十多人,来到我店,非法抄家,并把我绑架到虎林市公安局,对我进行七天七夜的非人折磨,当时虎林国保大队参与迫害,具体实施迫害的是鸡西市国保610人员,三人中我只记得有一韩姓警察,他们迫害我的手段有:把我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不让睡觉,扒光衣服,用四根充满电的电棍电我的嘴唇、大腿根、下身、全身最敏感的部位,当时是夏天半夜,为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恶行,关着窗户,满屋子皮肉烧焦味,呛的他们都受不了。他们还用手指甲掐我腋窝、大腿根部细肉,当时就出了紫痘子,嘴里说着污秽不堪的语言,用皮鞋跟磕我的大腿,用皮鞋头踢我的小腿骨的前面,小腿肿的前后一样高,用皮鞋跟踩我的脚趾,使劲捻,拳打脚踢,抓头发撞墙,用大法书背砍我的头,还把师父的相片铺在地上,多根电棍一起电我,我被铐在暖气管子上挣扎躲避,手铐刻进皮肉里,还不时会踩在师父的相片上,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直到七天七夜我被送到看守所,看守所警察都说他们怎么这么狠哪!”

“除了身心遭受的直接迫害,我所经营的装潢店也因此被迫关闭,造成了十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我的家人也遭到了间接的巨大伤害,使他们一度陷入极大的痛苦中,妻子受不了多次被绑架的惊吓与我离了婚,父亲受到刺激,脑血栓病复发,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一三年离世。”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2/黑龙江虎林市291人控告元凶江泽民-317935.html

2009-08-03:虎林大法弟子叶正辉回到家中 虎林大法弟子叶正辉于七月二十八日从恶党牡丹江监狱回到家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51.html#0982233847-4

2009-08-03: 虎林大法弟子叶正辉回到家中

虎林大法弟子叶正辉于七月二十八日从恶党牡丹江监狱回到家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51.html#0982233847-4

2007-02-16:黑龙江虎林市邪党重判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与密山市互相勾结,2007年1月12日在密山市邪党法院非法审理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一案之后。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符,只好休庭,进行合议。 经几次合议定不下来,后报到市政法委。政法委书记××认为叶劳教过一年,这次要重判。这样邪党法院就秘密的“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处叶正辉有期徒刑三年、毛德兴有期徒刑五年,推翻了一审判

2007-02-16: 黑龙江虎林市邪党重判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与密山市互相勾结,2007年1月12日在密山市邪党法院非法审理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一案之后。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符,只好休庭,进行合议。

经几次合议定不下来,后报到市政法委。政法委书记××认为叶劳教过一年,这次要重判。这样邪党法院就秘密的“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处叶正辉有期徒刑三年、毛德兴有期徒刑五年,推翻了一审判决书已经认定、采纳的辩护人辩护意见“罪名与罪状不符”。

叶正辉不服此判决,提出上诉:指控我犯罪事实不符,我没有破坏法律的实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真正破坏法律的实施的不是我,是鸡西公安局国保大队与虎林国保大队的警察,是他们绑架善良民众,非法刑讯逼供在押人员,是它们在犯罪。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叶正辉在自家开的美术装潢店工作,几个着便装的国保大队恶警程建伟、翟清等人突然闯进店里,将叶正辉强行绑架,并撬开工作柜,将柜中有关大法的书籍全部抄走,绑架到公安局后进行酷刑折磨。

二零零六年夏,毛德兴在单位正准备提拔他为虎林市“外事口岸办公室”副主任时,遭小人妒忌,恶人先匿名将毛德兴是法轮功修炼者举报到鸡西市“六一零”,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毛德兴被鸡西市六一零和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虎林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刑法》第三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因此密山市政法委书记对叶正辉严重的违法,以权代法这是拿法律当儿戏,是对法律的藐视,是对人权的践踏。所谓的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成为欺骗和愚弄人民的幌子、打压百姓的挡箭牌!

既然已认定上诉人“罪名与罪状”不符,为何邪党一审法院无视律师无罪辩护的意见,要判上诉人有罪呢!你们是怎么秉公执法的?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你们不是天天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吗?究竟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就是你们执法部门在执法犯法,《宪法》规定的法律都叫你们破坏了,反过来把要做好人的人说成是犯罪。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邪党大小官员。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16/149153.html

2007-02-07:密山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遭迫害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自2007年1月12日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休庭后,经多次研究仍无结果,2007年1月29日(大约时间),邪恶又将叶正辉、毛德兴上报密山市政法委研究。据透露上周四2月1日已研究决定刑期,但没有透露具体刑期,只说刑期不高,并决定在这周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

2007-02-07: 密山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遭迫害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自2007年1月12日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休庭后,经多次研究仍无结果,2007年1月29日(大约时间),邪恶又将叶正辉、毛德兴上报密山市政法委研究。据透露上周四2月1日已研究决定刑期,但没有透露具体刑期,只说刑期不高,并决定在这周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7/148499.html

2007-01-31:密山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仍被非法关押 密山市法院自2007年1月12日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休庭后,仍无结果,现已将叶正辉、毛德兴上报密山市政法委研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31/148005.html

2007-01-31: 密山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仍被非法关押
密山市法院自2007年1月12日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毛德兴、叶正辉休庭后,仍无结果,现已将叶正辉、毛德兴上报密山市政法委研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31/148005.html

2007-01-28:与虎林密山鸡西同修紧急交流。 关于叶正辉、毛德兴被密山法庭开庭一事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今已十三天了,这期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二)邪恶法庭内部又分别研究了两次,仍无结果(后定为下周继续研究,未说具体时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8/147753.html

2007-01-28: 与虎林密山鸡西同修紧急交流。
关于叶正辉、毛德兴被密山法庭开庭一事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今已十三天了,这期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二)邪恶法庭内部又分别研究了两次,仍无结果(后定为下周继续研究,未说具体时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8/147753.html

2007-01-21:黑龙江密山市邪党法院开庭迫害叶正辉、毛德兴情况补充 2007年1月12日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非法开庭,所谓的“审理”从虎林市劫持来的两位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原计划在法院四楼公开审理,但当法院有关人员看到走廊里有许多陌生的面孔,就把公开审理改为秘密审理,由在四楼改为在一楼(地下室)。 9点左右,两位大法弟子手戴手铐,各由一个法警推着走進了法院地下室的所谓审判庭里。审判厅大约35平米左右

2007-01-21: 黑龙江密山市邪党法院开庭迫害叶正辉、毛德兴情况补充
2007年1月12日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非法开庭,所谓的“审理”从虎林市劫持来的两位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原计划在法院四楼公开审理,但当法院有关人员看到走廊里有许多陌生的面孔,就把公开审理改为秘密审理,由在四楼改为在一楼(地下室)。

9点左右,两位大法弟子手戴手铐,各由一个法警推着走進了法院地下室的所谓审判庭里。审判厅大约35平米左右,审判长是刑庭审判员赵越超,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五左右,50多岁;两边是审判员张莹和陪审员金强。

观众席上头一排中间坐着市610头目于晓峰和法院的头目共5人,第二排第三排坐的家属共计13人,屋内有两个法警眼睛紧紧盯着旁听席上的亲属们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真是如临大敌。

当问到叶正辉公诉人所讲的事情是否属实,叶说:是鸡西国保大队用刑逼供的,7天7夜不让睡觉,打骂用电棍捅進我的嘴里电我,电击小便、敏感部位,手掐穴位、肩胛骨、手铐把手脖子卡出血。在酷刑的折磨下被迫按他的意思说。问是否有伤?叶正辉答:有,把衣服解开证实伤所在处。

邪党人员说:“国家不让练,取缔法轮功知道不知道?”叶正辉答:“法轮功是正法。锻炼身体,我炼功无罪”,审判长态度蛮横的不让说,问为什么炼功?叶答:“要强身健体做好人”,又是不让说!

《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進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很明显这些所谓的“法官”等人在执法犯法。

就这在法官一再执法犯法的过程中宣判叶正辉有罪,辩护律师:根据法律规定证据不足,请求法庭无罪释放!法官无语。片刻法官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另行通知宣判时间。

在法庭外,走廊的天棚上设有监控设备,还是挡不住众多的人来看看这场非法的审判。当610头目于晓峰看到几位密山熟悉的面孔时,急忙打电话叫来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高鹏飞、李刚等人,要它们把这些人撵出去。

霸占政权的中共如此害怕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如果恶党的所为真的象它自己宣传的那么“伟大、光荣、正确”,为何看到来的人多一点,就把它定下的公开宣判改为隐秘宣判呢?因为它知道这场迫害是不得民心的,50多年来腥风血雨的历次整人运动,人们已经看清了共产恶党祸国殃民的本性,不再相信它了。希望一切有识之士不要再对这个恶党抱有什么幻想,赶快退出恶党的一切组织。“天灭恶党”的日子不远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47312.html

2007-01-21:希望鸡西、密山、虎林同修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营救同修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八日,叶正辉家属所请的律师,电话询问密山市法院代理审判长(刑庭审判员)赵越超关于叶正辉(毛德兴)案情结果。赵越超说星期五(本月十八日)研究没定下来(没有结果),下周二(本月二十三日)再研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47325.html

2007-01-21: 希望鸡西、密山、虎林同修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营救同修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八日,叶正辉家属所请的律师,电话询问密山市法院代理审判长(刑庭审判员)赵越超关于叶正辉(毛德兴)案情结果。赵越超说星期五(本月十八日)研究没定下来(没有结果),下周二(本月二十三日)再研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47325.html

2007-01-14:黑龙江省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被非法开庭的一些情况 下面是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密山开庭情况,希望本地同修不要松懈,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营救同修。 原定十二日早八点三十分开庭,拖延到九点开庭。法庭组成人员:刑庭审判员赵越超担任代理审判长,审判员包志(音)担任证人,审判员张莹担任证人,速记员:曹雪峰担任三人合议庭记录,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曹敏公诉人。 法庭名义公开审理,实则只允许十位

2007-01-14: 黑龙江省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被非法开庭的一些情况
下面是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密山开庭情况,希望本地同修不要松懈,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营救同修。

原定十二日早八点三十分开庭,拖延到九点开庭。法庭组成人员:刑庭审判员赵越超担任代理审判长,审判员包志(音)担任证人,审判员张莹担任证人,速记员:曹雪峰担任三人合议庭记录,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曹敏公诉人。

法庭名义公开审理,实则只允许十位亲属進入法庭庭听证。由代理检察员曹敏宣读起诉书内容及证词,叶正辉提起鸡西国保大队刑讯逼供,证词不实。双方律师分别在法庭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的异议陈述辩护词。法庭气氛很紧张,法警不允许亲属带包入场,不允许亲属说话。亲属的一个眼神法警都要瞅你半天。密山市610办公室主任于小峰等相关不明身份人员在听证席前排就座不时来回出入法庭。开庭中,代理审判长赵越超不允许叶正辉本人提及法轮功做好人无罪的相关陈述。开庭历时二小时十分最后没有宣布结果,休庭。

据了解,因法轮功案敏感。三人法庭定不下来。需法律委员会(及根据上层意图)裁决。

希望本地大法同修不要松懈,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营救同修。解体邪灵烂鬼及一切邪恶因素,无条件释放叶正辉、毛德兴。重点锁定密山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刑庭审判员赵越超担任代理审判长审判员包志(音)担任证人,审判员张莹担任证人,速记员:曹雪峰担任三人合议庭记录等),检察院(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曹敏公诉人等…)以及鸡西、密山、虎林610,国保大队、市委市政府。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4/146802.html

2007-01-11:黑龙江密山市邪恶欲对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非法开庭 据可靠消息,2006年7月,黑龙江省虎林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将于2007年1月12日对他们進行非法审判。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帮助发正念、打电话,共同制止邪恶。 叶正辉,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由鸡西国保大队恶警直接参与,被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绑架。由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2007-01-11: 黑龙江密山市邪恶欲对大法弟子叶正辉、毛德兴非法开庭
据可靠消息,2006年7月,黑龙江省虎林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将于2007年1月12日对他们進行非法审判。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帮助发正念、打电话,共同制止邪恶。

叶正辉,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由鸡西国保大队恶警直接参与,被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绑架。由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虎林市公安局签发逮捕通知书。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虎林市看守所。通知书上落款:虎林市公安局 办案人:程建伟2006年9月5日。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转移到密山市看守所。并移交密山市人民法院准备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七)日密山法院刑贞科404室赵X电话通知其家属是否请律师。二零零七年元月六日叶正辉家属所请律师与密山法院刑贞科404室赵X电话沟通,赵X要求律师尽快到密山看卷。二零零七年元月八日,叶正辉家属所请律师到密山法院看卷并见到叶正辉本人。

现已确认:密山市法院已定于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二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开庭,并允许家属及朋友可参加旁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146592.html

2007-01-10:黑龙江省鸡西市恶人企图元月十二日本周星期五上午八点对叶正辉开庭 叶正辉,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由鸡西国保大队恶警直接参与,被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由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虎林市公安局签发逮捕通知书。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虎林市看守所。通知书上落款:虎林市公安局 办案人:程建伟2006年9月5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转移到密山市看守所

2007-01-10: 黑龙江省鸡西市恶人企图元月十二日本周星期五上午八点对叶正辉开庭
叶正辉,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由鸡西国保大队恶警直接参与,被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由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虎林市公安局签发逮捕通知书。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虎林市看守所。通知书上落款:虎林市公安局 办案人:程建伟2006年9月5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转移到密山市看守所。并移交密山市人民法院准备非法判刑。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七)日密山法院刑侦科404室赵X电话通知其家属是否请律师。

二〇〇七年元月六日叶正辉家属所请律师与密山法院刑侦科404室赵X电话沟通,赵X要求律师尽快到密山看卷。

二〇〇七年元月八日叶正辉家属所请律师到密山法院看卷并见到叶正辉本人。

现已确认:密山市法院已定于二〇〇七年元月十二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开庭,并允许家属及朋友可参加旁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0/146578.html

2007-01-10:据可靠消息,2006年7月,黑龙江省虎林市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将于2007年1月12日对他们進行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0/146578.html

2007-01-10: 据可靠消息,2006年7月,黑龙江省虎林市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将于2007年1月12日对他们進行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0/146578.html

2007-01-08: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面临被非法判刑 据悉,黑龙江省虎林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被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近日可能要对他们進行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8/146428.html

2007-01-08: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面临被非法判刑
据悉,黑龙江省虎林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叶正辉和毛德兴已经被转移到黑龙江省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邪恶之徒近日可能要对他们進行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8/146428.html

2006-09-24: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遭恶警绑架迫害的补充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在2006年的7月29日遭到了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的程建伟、翟清等人的绑架并抄家,叶正辉在虎林市公安局内遭到了鸡西市国保大队恶人的酷刑折磨,他被强制坐在凳子上一个星期,不让睡觉,在受刑期间有一次曾连续毒打长达四个多小时,并不许家人见面,一个多月没让盖被,八月底,程建伟等人又一次非法闯入叶正辉自家开的店,在店停

2006-09-24: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遭恶警绑架迫害的补充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在2006年的7月29日遭到了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的程建伟、翟清等人的绑架并抄家,叶正辉在虎林市公安局内遭到了鸡西市国保大队恶人的酷刑折磨,他被强制坐在凳子上一个星期,不让睡觉,在受刑期间有一次曾连续毒打长达四个多小时,并不许家人见面,一个多月没让盖被,八月底,程建伟等人又一次非法闯入叶正辉自家开的店,在店停业,无人的情况下盗走仅有的一台电脑显示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4/138583.html

2006-08-31:黑龙江省虎林市多名大法弟子被公安、国保绑架 2006年7月28日,黑龙江省虎林市的大法弟子毛德兴遭到鸡西市610和国保大队的绑架;第二天早晨(7月29日),虎林市的又一名大法弟子叶正辉同样遭到了绑架并抄家;就在此同时,市公安局又无理闯入“珍宝岛药业公司”要非法迫害大法弟子马立军,在马立军不在的情况下将其弟弟非法关押20个小时,并将同寝室的老王关了几个小时,详情待查; 8月10日,泯灭良知

2006-08-31: 黑龙江省虎林市多名大法弟子被公安、国保绑架
2006年7月28日,黑龙江省虎林市的大法弟子毛德兴遭到鸡西市610和国保大队的绑架;第二天早晨(7月29日),虎林市的又一名大法弟子叶正辉同样遭到了绑架并抄家;就在此同时,市公安局又无理闯入“珍宝岛药业公司”要非法迫害大法弟子马立军,在马立军不在的情况下将其弟弟非法关押20个小时,并将同寝室的老王关了几个小时,详情待查;

8月10日,泯灭良知的鸡西市国保大队又一次非法闯入八五六二连韩凤连家中将其带走并抄家。

市委书记车连香紧随邪恶其后召开了所谓迫害本市的大法弟子的行动计划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个跟踪,一网打尽,不判的给判,已判的重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136780.html

2006-08-04: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马立军等遭迫害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大约在七月二十七日(时间待详查)带着大法弟子马立军的照片去单位抓他,因没抓到马立军就把他不修炼的弟弟非法抓走并关押了二十多个小时。现因邪恶迫害致使马立军流离在外,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回。 两天之后虎林市口岸办公室大法弟子毛德兴正要提升科级干部时被妒嫉心极强的恶人直接告到鸡西市610办公室。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大法弟子毛德兴遭

2006-08-04: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马立军等遭迫害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大约在七月二十七日(时间待详查)带着大法弟子马立军的照片去单位抓他,因没抓到马立军就把他不修炼的弟弟非法抓走并关押了二十多个小时。现因邪恶迫害致使马立军流离在外,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回。

两天之后虎林市口岸办公室大法弟子毛德兴正要提升科级干部时被妒嫉心极强的恶人直接告到鸡西市610办公室。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大法弟子毛德兴遭到了鸡西市和虎林市公安局的绑架。就在他被绑架的第二天早上,又一名大法弟子叶正辉在自家开的店里也被无缘无故绑架,邪恶的国保大队还非法撬开了他家的柜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4/134766.html

2006-08-02: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毛德兴、叶正辉遭恶警绑架 黑龙江省虎林市610、公安局及派出所恶警,于2006年7月28日上午突然闯進大法弟子毛德兴住宅,進行了非法抄家,强行抄走了大法真相资料并强行将毛德兴绑架。 恶警于29日上午突然闯進大法弟子叶正辉的“海鸥美术装潢店”,强行将他的工作柜撬开,将柜中有关大法的书籍抄走,并将叶正辉绑架至公安局。详细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

2006-08-02: 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毛德兴、叶正辉遭恶警绑架
黑龙江省虎林市610、公安局及派出所恶警,于2006年7月28日上午突然闯進大法弟子毛德兴住宅,進行了非法抄家,强行抄走了大法真相资料并强行将毛德兴绑架。

恶警于29日上午突然闯進大法弟子叶正辉的“海鸥美术装潢店”,强行将他的工作柜撬开,将柜中有关大法的书籍抄走,并将叶正辉绑架至公安局。详细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34559.html

鸡西 虎林市联系资料(区号: 467)

2024-06-20: 国保大队长 张鑫13039891169
警察江冬18403610807
警察梁晶15904650415

2024-06-02:
虎林市红旗派出所:0467-5823517 所长:王猛 办公:0467-8813987警察官:刘浩 1890467011
红旗派出所片警:张鹏 13101575566 杜青林 13804893226 (二十多岁)
虎林市国保大队长:张春明 办:0467-5855492 手机13796400007

2023-10-02: 虎林公安局副局长:
辛德钦(主管迫害法轮功)13349568555 手机:18714490999 办公室:0467-5854805
虎林市国保大队长:张春明 刚上任。办:0467-5855492 手机13796400007
虎林国保副队长:裘海明 手机18346760011(主管迫害法轮功的)
虎林国保副队长:王维 13846030999
单位领导:乡党委书记王晓亿 手机18403610666
乡长魏本燕 手机18249490842
副书记赵先敏(主管劳资)手机13349566886

2023-09-24: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国保大队长:张春明(刚上任的)办:0467-5855492 手机13796400007
虎林国保副队长:裘海明 手机18346760011(主要参与者)
虎林国保副队长:王威 13846030999
虎林公安局副局长:辛德钦:13349568555 手机:18714490999 办公室:0467-5854805(主管迫害法轮功)。
国保副队长常用的手机号13199186619(参与迫害的手机号。)

2023-03-25: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 局长:朱卫东:15946785777
指导员:康朝文:13945815811

国保大队队长:于文清 电话:5855492
副队长:仇海明 18346760011 王威 1384603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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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67)

2007-01-21:法庭组成人员:赵越超担任代理审判长
审判员包志(音)担任证人
审判员张莹担任证人
速记员:曹雪峰担任三人合议庭记录等…
检察院(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曹敏公诉人等…)以及鸡西、密山、虎林610,国保大队、市委市政府。

密山市第一看守所电话 0457-5260477 5260714

密山市检察院
检察长室   0457-5222670
副检察长室 0457-5222045 5234492 5222645
办公室 0457-5222463
调研室 0457-5234411
控申科 0457-5222000
批捕科 0457-5234775
起诉科 0457-5235500
监所科 0457-5234797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7-05-04: 为被非法判刑的黑龙江虎林市大法弟子叶正辉无罪辩护
这份辩护意见未能发表在法庭上,是因为对叶正辉的二审维持原判的决定是在秘密的情况下作出的。我们感到这完全是亵渎法律的一种极权表现,因之在叶正辉没有环境和条件写辩护书的情况下,草成一书为其辩护,目的仅在于匡扶正义、呵护善良,唤醒那些被名利埋没了人性和良知的国人。

一、起诉方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叶正辉无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1、我国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来没有在法律文件或者司法解释中将法轮功修炼团体“定性”为邪教组织。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没有将法轮功组织列为邪教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也没有将法轮功组织具体列为邪教组织,那么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下达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也是七种,在上述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组织。这是在以江××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六年后的二零零五年。

4、根据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第二条“根据邪教组织活动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认定。在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活动的邪教组织,经公安部核准后,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认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的邪教组织,由公安部认定。”根据这个通知,公安部至今没有做出认定。我们认为,公安部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应该是基于以下理由:

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一、凡是具有以下特征的,应当认定为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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