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9:云南昆明市理工大学职工陈艳艳女士,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遭到绑架、劳教和判刑的迫害,并被无理开除,失去了工作。以下是陈艳艳女士自述被中共迫害的经历:
有缘修炼大法
我叫陈艳艳,一九五七年出生,今年五十六岁,是昆明理工大学职工。一九九八年初,单位的一个同事给我送来了一本《转法轮》,并一直向我弘法,之后我就到我们当时学院院长家看李洪志师父在广州讲法的录像带。第二天我把儿子也叫去了,每天看一讲,等到第三天看完第三讲的时候,我就感觉师父给我下法轮了,等到看第九讲时,我将丈夫也叫去了。但那时候还没真正走入大法修炼。当年四、五月份,《东陆时报》、《老年报》都刊登了对法轮功的不实报道。丈夫看后就告诉我,我就找到当时送我《转法轮》的同事对她说:“法轮功怕是不能炼了。”没想到这个同事非常坚定的说:“我一定要炼!”同事的话给了我深深的触动,于是我向这个同事借了师父在广州的讲法录像带回家去看,我们一家三口看完了九讲讲法录像,感到师父所讲的“真善忍”法理太好了,从那以后,我们一家正式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七月份,我和一些法轮功学员先后三次到了《东陆时报》和《老年报》报社找到报社领导,向他们介绍我们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经历,最后这两份报纸都公开向我们赔礼道歉。
为将法轮大法的美好弘扬给更多的世人,每逢假期、休息日我都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到云南省内一些专县弘法,让更多的人知道大法的美好。
迫害初期 屡遭骚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开始了。那时正值暑假,七月二十日早上五点多钟,昆明理工大学保卫处副科长桂柱棠、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吴彪、李金昌和另一个国保警察就到我家里来了,对我说要了解法轮功,就开车将我带到盘龙公安分局。吴彪问我是否认识云南省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我说不认识,之后他们又从传真机传真了一份师父的经文《再论迷信》给我看。最后让我在拘传笔录上签字,我不签,吴彪就打电话给理工大的邪党书记和我所在部门基建处的处长罗野松,把他们俩叫到盘龙分局威逼我签字,我就在拘传笔录上写:“我们不参与政治,我们是做好人,更好的人。”写完我就签了字。当天下午四点多,理工大学才将我接回家。
第二天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我到翠湖公园,遇到一位法轮功学员,他告诉我有法轮功学员被抓了。我听后觉得我应去要人,就独自前往昆明市政府反映情况,当得知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全被绑架到西山区第一中学了,而且人也都放了后,我才安心。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基建处处长罗野松打电话给我让我赶紧回家看电视,当时我正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那里已经戒严了,不许进入。我回家后,隔几分钟,罗野松就打电话来看我在没在家,怕我出去,一直到晚上九点钟。第二天七月二十三日罗野松到家里找我,说我是辅导员,而且是自己主动提出的,我说我并不是辅导员。之后他就走了。
八月二日,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打电话叫我到盘龙分局,我去了后,李金昌问我,电视上放的那些说法轮功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告诉他电视上说的都不是真的,并给他讲了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多小时后回家了。
十月一日前,理工大学基建处二十多人,处长罗野松、副处长艾书鑫、姓胡的副院长给我开了个会,艾书鑫受电视上谎言的欺骗,说法轮功参与政治,罗野松说我头脑太简单了,让我不要修炼大法了,好好过个节。我说法轮功好,我们炼法轮功也照样会过好节的。会后,处长等人将我的话转给学校领导郭院长,他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几天后,罗野松让我交了几本大法书籍,学校又让部门写了个所谓认识。
遭非法抓捕、劳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三,我和另外两个法轮功学员夏杰、陈双凤带着师父的讲法录像带、教功带、大法书籍坐大客车到云南省昭通等地弘法。二月十五日,我们三人住在昭通彝良城里的招待所里,第二天早上六、七点钟,刚刚开门,彝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六、七个便衣警察就将我们三个绑架了,绑架后直接把我们送到彝良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天晚上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理工大学公安处处长杨青松、副处长李超开着两辆车来到彝良,将我们三个从彝良看守所拉回昆明环城派出所。盘龙国保大队的李金昌、吴彪对我们非法提审,叫我选择,是选择法轮功、还是选择家庭,让我签字,我说我选择法轮功,签字后我就被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我被送看守所的同时,盘龙国保大队的一伙人私自闯到我家里抄家,当时丈夫在广州,家里只有十几岁的儿子在家,没有任何搜查证,也没有搜查清单,具体抄走了些什么我至今都不知道。
我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一共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五天,期间,盘龙国保大队的吴彪、李金昌、金国、李凌峰以及昆明市公安局的高昂、金洪等人都多次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高昂非法提审了我五、六次,问我去昭通哪些地方,和哪些法轮功学员有联系。这些人诬陷我搞串联,我告诉他们我没有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仅如此,还监听我家里的电话,电话骚扰我老家湖北襄阳的家人,问我老婆婆、我弟弟、妹妹知不知道我炼法轮功,我弟弟的孩子才十二岁,都打电话去骚扰。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盘龙分局国保大队吴彪、李金昌、金国、李凌峰等人将我从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接出来,非法拘禁在一个叫明珠度假村的地方一个星期,还将我老父亲从湖北襄阳也叫到这里,给我施压,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但这些都没有使我动摇。一个星期后,我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以借留的名义关在那里半个月,在那里干奴工——捡辣椒。那个半月时间里,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杨成、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冯军、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坚等人都来非法审讯我。五月八日盘龙国保大队的吴彪、李金昌、金国、李凌峰以及理工大学公安处的处长杨青松、副处长李超等人将我送到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批我劳教三年。
我被送到二所的六大队,每天强制做奴工——抬猪粪、在大田种地,还缝过十字绣。那时,劳教所已经非法关押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男女都有。八月份的时候,我从六大队被转到劳教所的八大队,八大队在安宁市,我在八大队做手工。九月,邪恶的马三家劳教所人员跑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散毒,云南省劳教委教育处的处长杨兴源、理工大副院长何玉林、组织部、宣传部人员以及公安处的李超就到非法关押我的八大队来,将我以及另外两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欧阳伊娜(原云南省中医学院的学生)、鲁杏妹(在云南省文山州妇联工作)拉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灌输马三家人员的歪理邪说。当时自己稀里糊涂的违心的“转化”了。十月一日我又从安宁市的八大队被转回大坪坝劳教所。十月二十五日,劳教所对我所外执行,那天,盘龙分局国保大队的李金昌、吴彪、五华分局国保大队的练学腾、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冯军、理工大学保卫处的李超、杨青松等人都跑来劳教所接我,没有把我接回家却给我拉回昆明,找来电视台、报社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我们作为云南省第一批被中共邪党“转化”的人员报道,为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涂脂抹粉,在电视台转播,继续散毒,加深毒害和迷惑世人。
我从劳教所回家后,理工大学不让我在基建处继续上班,为便于学校监控我,将我安排到理工大学物业中心白龙校区工作,每个月只发给我三百多元的生活费,理由是我还在劳教期间,一直到解教后才发给我正常的工资。
遭中共邪党洗脑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云南省“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专门机构)的沈主任、昆明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张英叫我到昆明市烟厂传播邪悟言论,在烟厂的报告厅有几百人在场。十二月底,马三家劳教所邪恶人员又到云南来,这次他们直接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去了,云南省劳教委教育处的处长杨兴源叫我跟着一起到了二所。这次连我自己听马三家的邪恶言论都感觉到害怕了,而且很伤心,无论如何,我认为真善忍是不能否定的。这次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呆了一个星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云南省第一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强制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邪恶洗脑班)在云南省电力学校开班,这个“转化班”是云南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时任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省劳教委教育处的杨兴源、昆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高昂以及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坚等人,当时这个“转化班”绑架了来自全省各地的一百多位法轮功学员,还成立了所谓的反邪教协会,强迫一百多人在反邪教协会倡议书上签字。
之后我就被省、市“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安排到省内一些地区散播邪悟言论,去“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过年头一天)省劳教委教育处的杨兴源打电话给我说有事,还让我不要带手机,在路上我才得知,那次由当时任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的王天玺带队,到云南省腾冲县散毒、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我们被带到腾冲县的莱凤山庄,将整个山庄都包下来,一住就是十多天,至少花费几十万,中共邪党就是这样糟蹋着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却只为了迫害一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二零零一年二月,云南省成立了一个“巡回演讲帮教团”,逼迫我也成为成员之一,到四月八日结束,两个月的时间这个帮教团到过云南省的二、三十个专州县,所到之处就开办洗脑班、“转化班”,兜售邪悟书籍,并到当地看守所去“转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云南省第二届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班’”,我也被叫去了,这次洗脑班有来自全省各地的八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还是从看守所、劳教所送来的。
“转化班”结束后,云南省“六一零”沈主任委托五华区“六一零”的刘主任,在昆明市北仓坡北门街居委会办了一个长期的邪恶“转化班”,每周周六周日两天开班,这个班是继第二届云南省洗脑“转化班”之后办的。居委会专门腾出一个大会议室,三个单间,由五华区“六一零”主管,省“六一零”拨款,指派一个邪悟人员专职管理,每周六、周日两天派两个邪悟人员自愿轮流值班。值班的邪悟人员就负责做所谓的“转化”工作,我也被强行排了班。洗脑班还从明慧网下载师父的经文,由邪悟人员断章取义的对师父的经文邪悟后散毒。
这个洗脑班从二零零二年三月到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因为“非典”不得不关门停止,在此期间,邪悟人员还被强迫到云南省各专州县做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转化”。
幡然醒悟 迷途知返
二零零三年师父的《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出来后,我看后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才开始渐渐醒悟,意识到所谓的“转化”是错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修炼大法没有错,真正邪恶的是中共邪党,利用一切暴力、谎言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欺骗、利诱、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后又再去毒害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明白了这些后,我痛悔不已,慈悲的师父没有放弃我,也没有因为我之前所做的那些不好的事而将我拒之门外。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严正声明,声明发表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就跑到理工大学,找到学校领导,欲对我施以迫害,学校领导迂回的挡了回去,迫害没得逞。
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我就想要去尽量的弥补和挽回我曾经对大法、对其他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我先和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找到五华区“六一零”主任刘某,我们向他讲明我们的“转化”是错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教人向善,我们要修炼大法。当我们对刘某说这些的时候,刘某开始时吓的头上直冒汗,手也有点抖,最后听明白后,刘某说:“你们要修炼你们就修炼,那是你们的事,别人也不能说什么。”之后刘某主动辞去“六一零”的职位,自谋职业去了。之后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又找到云南省“六一零”主任沈某,还有处长彭国军,表示所谓“转化”是错的,我们要继续修炼大法,并讲明了法轮功的真相。
我和曾经走过弯路的法轮功学员深知自己曾经的邪悟给自己、给世人、给其他法轮功学员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都尽自己所能去弥补、挽回。我又专门去曾经去过的省内专县散布过邪恶言论的地方,去找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们澄清、解释并道歉。在这一过程中,我更加感受到师父的无量慈悲,感受到大法的佛恩浩荡,给像我这样曾邪悟的人弥补和改正的机会,给我从新走回来的机会。
我与丈夫都遭绑架、判刑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一点多钟,我和丈夫徐伟从昆明市海源寺的郦阳新城小区开车出来时,被小区门卫的保安给劫持了,声称有逃犯,这时警察就上了我们的车,开着车将我们夫妇带到海源派出所。我们夫妇被分开审讯,连省、市“六一零”的人都来了,审问我丈夫的是市“六一零”一个姓唐的,还有五华国保大队的两个人,问我们车上拉的是什么东西,要送到什么地方。审讯了一个多小时,就让我们夫妇在派出所值班室坐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练学腾、马斌、马迎辉还有一个女警察就带着我丈夫回家里抄家,非法抢走了家里的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电脑两台、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物品,这伙人在我家里整整呆了一天,从早上八点多一直抄家到晚上八点多,非法抄走好几车的东西,抄家后已是晚上又把丈夫带回海源派出所。五月二十日早上,在海源派出所我还遇到了当天早上被绑架来的江昆和朱德超夫妇。之后我和丈夫以及江昆夫妇俩都被绑架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每天强制我们做奴工,五华国保大队的练学腾、马斌、市公安局一个姓瞿的、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冯军、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邱学彦等人都跑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们,还谎称省政法委书记说只要交代了就回家。但我们一直零口供,不配合。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们夫妇俩以及江昆、朱德超夫妇俩非法开庭,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杨捷、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两个月后的三月二十六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了对我判刑七年,我丈夫徐伟判刑一年半,江昆一年半,朱德超六年。我不服邪恶的一审判决,四月七日向云南省高院上诉,七月份我才接到省高院的裁决,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是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是梵丽英、丁万虎,书记员李霞。我继续申诉,但是九月八日我和朱德超就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我丈夫徐伟和江昆就继续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从五华看守所回家。
我被送到女二监后先被送到九监区,所谓严管,每天坐十七、八个小时的小板凳,不给家属接见,不给打电话、写信,也不给洗澡。专管我的狱警叫谢玲,她强行逼迫我看诽谤法轮功的邪恶书籍,叫我写认识,我就开始写自传,写法轮功的真相,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经历和体会,以及我的父母亲受到的邪党的迫害,如今我也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而继续被中共邪党迫害。我到九监区才两个月,就开始头晕,腰疼,解不出小便,监狱带我到五十七医院做了脑电图、B超,也没检查出来个什么。只是将我从二十多人的大监室换到十多人的小监室。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谢玲让我到监狱心理咨询室去,女二监副政委李红刚看了我写的自传,我被他的伪善所欺骗,又稀里糊涂的唯心“转化”,还做了错事。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被调到四监区了,每天做奴工,缝钱包。在此期间,我们学校昆明理工大学无理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将我非法开除。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我从监狱回家。
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大法的人都是最好的人,却遭到中共邪党十四年多的迫害,精神洗脑和折磨,然而自古邪不胜正,历史将再一次证明,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真正的罪犯都将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能通过我的经历让还在受中共邪党迷惑的世人认清邪党,明辨善恶,拥有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8/昆明市理工大学职工陈艳艳遭迫害经历-282398.html
2010-08-07: 云南女二监用“坐小凳”折磨法轮功学员
陈艳艳,女,五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非法判刑七年;陈燕燕入监后由于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一直关禁闭严管由于长期坐小凳子,不能活动,身体逐渐衰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7/228061.html
2010-08-01: 云南女二监“严管”折磨陈艳艳 家属控告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陈艳艳被非法“严管”已近一年。其丈夫徐伟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特别约见驻监检察官,当面陈述了家属对监狱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诉求,分别向驻监检察官和监狱长递交了“关于狱警体罚虐待酷刑侵犯人权的控告检举信”。他们承诺一个月内给以答复。
陈艳艳被关进监狱第九监区后,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一直受到的非法“严管”实为一种酷刑处罚:从早上6:30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11:00,每天16小时端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移动。别说是上了年纪的人,就是一个健康的年轻人都很难以承受。而且到晚上睡觉还不准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
这种企图以非人道的慢性折磨摧毁人的精神意志、强迫放弃信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监狱法》、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条款。
陈艳艳,女,50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2008年5月20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从家中非法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7年。99年“七二零”后因到云南昭通洪法,曾被非法劳教二年。目前被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第九监区,由于长期遭受“严管”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身体极度哀弱,在其丈夫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强烈要求下最近又才得与陈艳艳相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227831.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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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陈艳艳,女,五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非法判刑七年;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到云南昭通洪法,曾被非法劳教二年。现被关进女二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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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09-09-06: 云南昆明大法弟子徐伟和陈艳艳夫妇被迫害情况补充
据可靠消息,云南昆明大法弟子陈艳艳被非法判刑7年,徐伟被非法判刑1年零6个月。判决时间可能是七月初或六月底。
六月份,明慧报道了徐伟、陈艳艳被绑架的有关消息,这里只从徐伟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这一事例剖析一下邪党的恶毒与邪恶。
徐伟是景观及建筑方面的设计师,长期在外地工作,回到昆明只有几个月,所以他与资料点并无关联。但是邪党已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通常绑架时连不修炼的家属都一同绑架。
中共的法律虽然已经成为它的犯罪的工具,但表面上有时还是用作其罪恶的遮羞布,以示其“依法”行事。即使依据邪党内部迫害法轮功的指示,徐伟也不该被判刑。但他已经被超期关押一年,如果判处无罪或一年以下徒刑,则明显让世人感到邪党的“错误”,所以索性多判六个月,以掩盖中共非法执法的罪恶。其实这种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或者犯罪而不去纠正反而用更加剧对公民的迫害以掩饰罪行的手段是中共司法系统常用的方法。中共的邪恶已经达到了古今中外邪恶的顶峰,让人无话可说的程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6/207835.html
2009-06-14: 昆明大法弟子徐伟、陈艳艳夫妇被劫持一年多
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陈艳艳与丈夫徐伟,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劫持已经一年多了,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
陈艳艳的丈夫徐伟原是昆明理工大学教师,后辞职,夫妇二人均是大法弟子。陈艳艳在学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同事、领导、学校师生的赞赏,被单位评为优秀员工。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到云南昭通洪法,被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调集十多辆警车、几十名恶警,在陈艳艳的工作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将其非法绑架,同时非法绑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伟,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家中的电脑、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当天恶警在校区内拉起了警戒线盘查所有进出校区的人员,气氛异常紧张。
第二天昆明理工大学紧急召开部门领导会议,昆明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亲自到场,大骂昆明理工大学领导对迫害法轮功不重视,并称陈艳艳案件是云南省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最大案件。
随后,昆明市及五华区国保大队恶警、保安在昆明理工大学校区以查水表为名进行了大排查,国保恶警在他们夫妇家内及周围安装监视、窃听设备,并24小时不间断秘密监控他们的住所,在校区内布控便衣欲抓捕与他们联系的大法弟子,监听其家人的电话,时间长达数月。
陈艳艳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一段时间内经常遭到五华国保恶警长时间的非法审讯的折磨,常常从早上提走一直到很晚才回到监室休息,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夫妇二人被抓后家中留下还在上学的儿子无人照顾,生活、读书只能靠亲戚接济。
陈艳艳夫妇被非法抓捕已经一年多了。在此希望云南的大法弟子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迫害真相,搜集具体参与该案件的单位及人员资料,并及时曝光邪恶营救同修。迫害事实可以整理后同时发送给“追查国际组织”备案,作为日后起诉、审判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分子的原始资料。
部份参与迫害人员:
昆明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
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练学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4/202715.html
2008-05-27: 关于云南昆明地区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七位同修被绑架情况补充
五月二十日,江瑞麟及另两位同修在江瑞麟住所遭到绑架并非法抄家。
江瑞麟的父母是在其父母住所遭到绑架并非法抄家。
陈艳艳、徐伟夫妇是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陈艳艳的工作单位遭到绑架并非法抄家。
现七位同修均被关押在昆明五华看守所。负责此次非法迫害的是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练学滕
主管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7/179219.html
2008-05-23: 云南昆明江瑞麟被绑架,徐伟和陈艳艳下落不明
2008年5月20日上午,由于现有打扫卫生的人举报云南昆明的江瑞麟的住处被恶警非法抄家,并绑架江瑞麟,与此同时徐伟和陈艳艳家也被恶警非法抄家,主人徐伟和陈艳艳下落不明。所属地区昆明市盘龙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3/178978.html
2008-05-22: 江瑞玲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云南昆明邪恶之徒绑架
2008 年5月20日上午,云南昆明邪恶组织搞所谓的“统一行动”有一批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现了解到的有江瑞玲(女、27岁左右)、杨惠兰(女、68岁)和陈艳艳、徐伟两夫妻被昆明邪恶人员冲入家中绑架,抄家,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其他被绑架的具体法轮功学员的名字还不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2/178909.html
2008-05-22: 昆明法轮功学员陈艳艳、杨大姐、小江等被绑架
云南昆明市陈艳艳及家住昆明市北市区的杨大姐、小江(音)等几位法轮功学员于五月二十日晚在各自家中被恶警绑架及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2/178909.html
2001-01-29: 陈艳艳 (女) 40-50岁 云南工业大学会计,判3年劳教。
2000-03-11: 二月春节以来:功友们纷纷行动,徐太原夫妇(副总站长)欲往北京而被捕,黎昆萍(副总站长)召开交流会第三次被捕,杨红军等去北京上访被遣返,陈艳艳,夏杰,陈菊仙等一批人自愿到云南专县、昭通、曲靖、大理、开远、保山、东川等去弘法、助师正法、交流被捕,有多起功友走出去公开炼功被铺,最近一次2月26日有40多位功友走出去公开炼功被捕。还有,更多的是大大小小的学法交流会经常召开。连过去一度在电视上表态决裂法轮功的徐晓华(副总站长),也准备继续修炼大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3/11/3712.html
2000-02-25: 法轮功学员陈艳艳等三人在云南昭通弘法是被捕并关押在云南昆明盘龙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25/1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