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昆明市 >> 欧志明

男, 59
个人情况: 昆钢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拘留时间: 1999年12月6日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3-07-31
案例分类: 技师/大学/大专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交叉列在: 云南 > 楚雄州 禄丰县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坪坝第二劳动教养所,男,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6-27:昆明钢铁公司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安宁市政法委、安宁市公安局、昆明钢铁公司610、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自1999年至2009年,对辖区内的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仅是根据调查有名有姓的三十多位)进行了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毛丹心,欧志明,冯宝定,李有桃,张旭,高宝德,赵飞琼,王红芬,易马力,付秀英,任庭芬,高云仙,高明仙,高惠仙,袁世英,何其琼,关红芬,马长生,周锡钢,施云,李秀英,杨志坚

2009-06-27: 昆明钢铁公司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安宁市政法委、安宁市公安局、昆明钢铁公司610、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自1999年至2009年,对辖区内的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仅是根据调查有名有姓的三十多位)进行了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毛丹心,欧志明,冯宝定,李有桃,张旭,高宝德,赵飞琼,王红芬,易马力,付秀英,任庭芬,高云仙,高明仙,高惠仙,袁世英,何其琼,关红芬,马长生,周锡钢,施云,李秀英,杨志坚,李重亮,李雪芬,张丽芳,段桂兰,毛继水,吕俊霞,郭宏云,王志梅。另外还有一名昆明钢铁公司保卫处的小伙子,一位向大姐,和一位姓韩的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7/203521.html

2004-9-17: 【明慧网2004年9月17日】昆钢退休职工欧志明自述遭受迫害经历
—— 致昆明钢铁总公司领导的信

昆钢总公司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欧志明,是昆钢华云公司退休职工,今年59岁。说起我的名字,各位领导可能并不陌生,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且因为99年因法轮大法受到不公正待遇,我到北京上访给昆钢带来了所谓的“麻烦”,我也因此身陷囹圄。几年来,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上访有没有错?算不算违法?
首先说一说我为什么上访,这得从我炼法轮功说起。我是1998年初开始炼法轮功的。我原来身体很不好,年轻时患有胃下垂,76年检查胃下垂9公分,76年至80年因胃溃疡多次住院。又因吸烟过量患有严重的支周炎。80年代中期因在单位做防水材料试验而导致苯中毒,身体状况更是急剧下降。全身皮肤瘙痒起疮,严重贫血,血压降至50-70mm/hg,体重降至49公斤(我身高1.71米),支周炎更是日重一日,每天生活在痛苦中。
我修炼法轮大法半年以后,身体奇迹般地康复,血压升至70-110mm/hg,且长期稳定,支周炎不治而愈,体重增加了7公斤,吃得下睡得着。多年没有戒掉的香烟也在炼功后仅一天之内就戒掉了,从那时起再没吸过一口烟。我真正体验到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也由衷感谢师父给了我健康的身体。
99年7月20日,江××突然在全国范围内对大法弟子实施大抓捕。7月22日中央电视台又播放了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的通告和公安部“六不准”通知。我想不通:法轮大法教导炼功人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并通过修炼有一个好身体,这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为何要取缔?!而且采用的手段又与文化大革命如出一辙,这正常吗?眼看对法轮功的打压愈演愈烈且不许申辩,我便产生了上访的念头。
1999年12月初我到北京后才知上访无门。12月4日早上8时我在天 安门的纪念碑前做了一个炼功的动作,不到10秒,就被旁边的警察带到了前门派出所(后来的天安门分局),两天后的12月6日被领回昆钢保卫处(即昆钢公安 分局,现在的罗白分局)。随之而来的是48天的拘禁和送劳教,过程是如此简单。在街上用手比划一个动作就算犯法?就要坐牢?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回头看这 件事情,该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多么的不可思议!
1999年12月6日我被关押在昆钢公安分局刑侦队,直至12月8日晚送昆明市第二看 守所。在这五十多个小时的时间里,刑侦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五十多个小时不给我睡觉,多名警察轮番逼供,强迫我承认到北京上访违法,是受人指使,是我 邀约和胁迫向华强一同去北京等等。我不承认这些子虚乌有的罪名,我没有邀约更没有胁迫向华强。他们见硬的不行,又来软的:你看向华强年纪大了,又是女同 志,你应该多承担点责任嘛!我说:你们如果要这样说,那就我邀约向华强也可以。于是我便有了一条邀约向华强的“罪状”,其实向华强自己从未说过是我邀约她 的。后来才知道,昆钢公安分局为了树立两个迫害大法弟子的典型:一个是所谓“宽大”的典型,一个是所谓“严打”的典型。他们就把我作为严打的对象而拼命的 罗织罪名,骗供是他们的手段之一。
在拘留逼供我五十多个小时又没有取得任何违法证据之后,昆钢公安分局刑侦队又于99年12月8日将我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这期间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通知我的家人。这一非法关押又是46天,直到2000年1月22日将我送去劳教。
在 这40多天中,昆钢刑侦队对我多次逼供,内查外调也没有取得任何有关我违法的证据。
在 我被关押的40多天里,我妻子曾找到昆钢公安分局的局长余家盛。余家盛的答复是:只要我认错,马上可以放出来。他说我不仅不认错,反而口出狂言。什么狂言 呢?我对昆钢刑侦队的人讲:我上访没有错,炼法轮功也没有错,是党中央错了,江××错了。刑侦队的人讲,你竟敢说党中央错了?我问:党中央难道就不会出错 吗?57年反右,58年大跃進,59年批判彭德怀,66年文化大革命,不都错了吗?这就是余家盛所指的“狂言”。
在没有通知我家属的情况下,昆钢公安分局于2000年1月22日将我送至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劳教期三年。劳教书上的罪名是:法轮功上访。
劳教人员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平时劳动每天都在 12小时以上,农忙时在16小时以上,甚至达20小时。警察(劳教人员称之为管教或队长)对劳教人员可以随意体罚打骂,稍不如意就拳脚相加。
九九年云南省司法厅下达了对劳教所大法弟子实行严管的指令,二所有的警察更是变本加厉,让大法弟子干最苦最累 的活。我是2000年3月8日由五大队转一大队的,一大队的劳教人员全都在40岁以下,我当时是年龄最大的,但几乎每次都是让我干最累的活。比如浇菜地时 便分配我挑大粪。从粪池到菜地约500米,每一挑有40-50公斤,规定一上午20挑,我一上午挑了22挑。

2001-01-29:欧志明(男)50-60岁 昆钢工程师 判3年劳教

2001-01-29: 欧志明(男)50-60岁 昆钢工程师 判3年劳教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4-08-15: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法院 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6-08: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5-30: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徐建斌
审判员:阮文波、刘华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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