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4: 2003年6月2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图们市法院第二次开庭,草草公布了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刑期即收场,大法弟子徐淑清、李洪明、张静文、孙继忠分别被非法判7至11年不等。
大法弟子徐淑清,今年53岁,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图们分公司工作。
2002年11月18日因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真象,在单位被非法绑架。一帮警察到她家去抄家,搜走了大法书籍和几百份真象资料,带到公安局后连续80多个小时罚站,戴着手铐,不让坐着,不让睡觉,不给吃喝。有的恶警还大打出手,拳打脚踢。8天后徐淑清家人才知其下落,被关押在图们铁路看守所。
2003年4月21日图们市法院第一次开庭非法审理徐淑清等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一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法院人员就制止,不让说话。这一走形式的审判实际上是不法官员违反宪法,不尊重公民的意愿,不敢让公众知道事实的真象。
6月23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只公布了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刑期,就草草收场,大法弟子分别被非法判7年、10年、11年不等。10月21日晚4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除大法弟子徐淑清外,还有李洪明、张静文、孙继忠。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63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