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6:陕西宝鸡市渭滨区赵秀娥遭受的迫害
赵秀娥 ,女,七十一岁,家住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刘家山村。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和俩个同修去外县发资料,回来后被人诬告。派出所警察天天来家骚扰,勒索罚钱。其他俩同修每人被罚了二百元,她被罚了一百元。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赵秀娥去帮助一个新同修。去后不到五分钟,就被派出所所长带着七-八个警察绑架,在派出所关了一天一夜,说要办八天的所谓“学习班”。她还带着孙子,警察要把孩子带走,孩子不去,第二天下午女儿领走了孩子。被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她就写了大法的美好,对人类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又把她关了两天,勒索罚了她九百二十元钱。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六一零办刘虎让她把一个条子交给派出所,条子上诬蔑她炼功有了高血压病、心脏病,她把条子撕了,没有去。过了几天,派出所来了俩个人,在家里骚扰,又把她带到渭滨区政法委去,问了一些事。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高家镇派出所所长支跟科,副所长王亚平带领警察张红勤,马耀杰,和司机等人把她绑架,原因是她不配合六一零说假话。
赵秀娥被高家镇派出所副所长王亚平劫持到西安北郊女子劳教所劳教了一年三个月。在劳教所里这个人间地狱里吃尽了苦,一天做奴工达十五六个小时。
二零零六年六月的一天,赵秀娥被俩个包夹拉住让劳教所四队队长董燕玲打了一针不明药物的针后,浑身没劲,走路要人搀着。一个包夹天天骂。她不会写字,她们天天逼着她写日记。在劳教所吃的是带泥的土豆,稀饭光有汤没有米,一顿一个小黑馍,吃也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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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陕西宝鸡市高家镇赵秀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2005年11月8日早,陕西宝鸡市高家镇派出所民警强行绑架本镇女大法弟子赵秀娥(59岁),强行将其绑架到派出所后,又在一天之内,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送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赵秀娥被绑架的原因是说,农历九月初十去邻村看戏,途经原来的功友门口时,当时抱着孙子,進去喝口水,屋里当时还有几个人。突然,镇派出所来了几个人将她及家里其他人全部强行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后又转到氮肥厂招待所强行关押一个多星期,向家人索要970元钱,开白条920元,放回家,声称已作处理了。谁知事隔一年之久,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下,于2005年11月8日强行送劳教所,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在本地区经常发生作为执法部门,拿老百姓的生命,钱财为儿戏,国法难容,天法更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