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17: 翟艳艳,女,22岁,家住大庆市。在哈尔滨商业学院学习期间,因坚修大法及去北京上访,我连续三次获得一等奖学金共计6000元被学校无理扣押,并且要求我写保证书,否则就开除。校领导的行为给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2001年10月下旬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在此期间,因为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条件释放而绝食绝水九天。被强行灌食四次。鼻腔内全部红肿出血,异常疼痛。因保护一名大法弟子不被提审,而被毒打,之后给我戴上手铐、脚镣,而且把手铐和脚镣从背后连上,整个人成了一个圈儿。扒着、躺着、跪着等姿势都只能维持几分钟,就痛苦得必须换一种姿势。晚上根本无法入睡。迫害我们的恶警的警号是045910、045920。2001年10月末被大庆公安局政保科的马云峰勒索一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