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1: 门秀美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被非法劳教
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七点,恶警把我从鸡西拘留所提出来,拿出他们早就写好的笔录让我签字,我说签字干什么?他们说判你一年劳教。我说我没有罪,我不签字,片警小佟说:“这事由不得你了,你签不签字都得判你劳教。”就在这三九天刮着西北风的夜晚,恶人们给我戴上手铐,往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里送。我已经绝食四天抗议转化,基本上有气无力的我,再加上衣服单薄,我在车上几次冻僵了,背过气去。
到了万家劳教所,我在劳教所受尽了恶警的折磨,吃饭不报数不让吃饭,三伏天在太阳地曝晒,面墙罚站,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等等。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一起背《论语》,被恶警暴打一顿,我摔倒在地上还没爬起来,又被恶警穿棉皮鞋踢断了我一根右肋骨,一直三个月才好。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恶警编了六条所谓的监规:不上访、不炼功、不上北京等等,叫大法弟子签字,大法弟子拒绝签字。当天夜里,恶警就毒打老三班的十五个大法弟子。二楼有一个李姓大法弟子,是开着修的,他就说了一句:“一楼打死人了。”被刑事犯狱头听到后报告给了恶警。六月十八日早饭时,恶人们买来了四个菜一碗米饭让李同修吃,李同修想为什么叫我吃这样好的饭菜?恶警们四五个人催着他吃,这是李同修耳边有一声音告诉他:“有毒。”李同修对恶警们说:“你们先吃我就吃,你们不吃我也不吃。”就在这种情况下,恶警们把这位李同修送到密室去了。当时据说这十五个人有打死的,有没打死的,全都被拉到了密室藏了起来。后来才知道当时死了四个人,其余十一个人都活了过来,这就是万家劳教所的“6.18事故”,这是全世界大法弟子都知道的事,现在惨绝人寰的迫害还在持续。
这时我在里面已经被折磨的生了一身疥疮,痒痒不堪,又加上吐血、拉血,不能进食,我奄奄一息,觉的自己不行了。有一天我想打打坐调理调理身体,结果被监号小马看见了,报告到了劳教所林队长和大队长武金英那里,很多恶警都来了,加上小马五个人一起整我。我说我就炼炼功调理一下身体,恶人们说啥也不行,说这是政府不让炼的,我说政府是谁,不就是江邪恶不让炼吗?林恶警说:“江××的名是你叫的吗?”我说江××的名不让叫它起个名压着好养呀!再说我就到天安门说了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你们就这样折磨我。恶人们自知理亏,无话可说,林邪恶就用拳头狠捣我的前胸,一直好几个月我都不敢喘大气。
还有一次,那是二零零一年正月,我在炼功时,被号长相缘琴看见了,把我叫到三楼,连骂带折磨我。第二天她下楼在楼梯上滑倒把胳膊摔断了,住院好几个月,我想这都是她的报应。
到了阴历十月一日,每个大法弟子胸前带一枝小白花,纪念被迫害致死的同修。
由于我身体越来越不好,邪恶怕我死在劳教所,在十一月十七日把我释放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153175.html
2002-01-08: 门秀梅,女,63岁。
我和老伴、儿子去北京上访,在车上就被乘警抓住,到天津车站下车返回大庆铁人派出所。被恶警非法关押15天,出来后被邪恶迫害得无法生活下去。不管我们在什么地方租房子,邪恶之徒都不让住。最后我们想回山东老家我弟弟家去生活,我们就买上济南的车票。上车后,正好又碰上上一次抓我们的那个列车员。列车员问我:老太太你还认不认识我啦?我说这次我们不是去北京上访,我们是回山东农村去。恶车警说你把车票拿来我看看,看完后他说炼法轮功回山东也不行,就这样车行到大安北车站强行我们俩下车。第二天又返回大庆。恶车警把我们的车票写上炼法轮功。我们俩买票花了600多元,退不回来钱。回到大庆还是不让我们生存,我和老伴、儿子回到鸡西,租一个房子住有10天左右,街道主任和片警小佟天天去撵我走。这时天已下大雪了,在2000年10月末的一天,闯进7、8个恶警强行把我们老俩口连打带拽地拖到车上送到鸡西拘留所。第二天,恶警们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拿走我们大法宝书14本,我们现在被迫害得家破人散,流离失所。把我送到鸡西拘留所非法关押25天才放回家。我为了证实大法好,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我去北京打横幅,被恶警非法抓住后送到石景山拘留所,问我住址、姓名我不告诉他,恶警气极败坏打我10多个大耳光。当时我的脸被打肿了,嘴也打出血了。另一恶警伪善的说:老人家,你说出地点明天我放你自己回家。当时我信以为真,就说了实话。第二天他们把我送到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三天也不给我吃饭。到第四天把我送回鸡西拘留所非法关押13天。2001年1月3日晚七点左右把我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到了万家更是受尽酷刑折磨。我为了证实大法好,被恶警踢断一根肋骨,疼痛难忍,连气都不敢喘。为了炼功被恶警拧得青一块紫一块,胸部被恶警打得不敢大喘气。为了证实大法好,我们集体炼功,被恶警罚站不给饭吃,拉、尿睡都在房里。夏天屋里闷热潮气大,我们被迫害得全身是疥疮,真是疼痛难忍,白天、黑夜不能入睡,至今还是痒得难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