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 南充 阆中市 >> 宋淑清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1-22
案例分类: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7-08-05:遭诬判受摧残 南京唐净梅出狱后含冤离世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唐净梅,女,二零一五年三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她先后被关押遭看守所和南京女子监狱,期间受尽摧残。唐净梅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狱,回家不久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早晨含冤离开人世,终年六十六岁。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唐净梅因在住宅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小区保安诬告而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秦淮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2017-08-05: 遭诬判受摧残 南京唐净梅出狱后含冤离世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唐净梅,女,二零一五年三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她先后被关押遭看守所和南京女子监狱,期间受尽摧残。唐净梅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狱,回家不久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早晨含冤离开人世,终年六十六岁。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唐净梅因在住宅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小区保安诬告而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秦淮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上诉后遭南京市中级法院无理维持非法原判。唐净梅于二零一七年一月被劫持到南京市女子监狱。因在狱中受到各种摧残,在非法囚禁的后期,唐净梅的身体出现浑身无力的症状。她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狱,回家后不久,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早晨含冤离开人世,终年六十六岁。

唐净梅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患有严重的肝硬化、肝腹水。病魔常年缠身,多方求医也未能治愈,日渐加重,痛不欲生。自一九九七年喜获法轮功,经过学法、炼功,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身体发生巨大变化,肝脏硬化不治而愈,疾病全无,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唐净梅坚持信仰、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真相,因此多次被绑架、关押、抄家、罚款,她曾多次陷冤狱: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零年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五年遭非法判刑两年,令她身心受尽摧残,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在极度的痛苦中撒手人寰。

法轮功把唐净梅从肝硬化病魔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却被中共江氏集团迫害致死。她的家人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5/遭诬判受摧残-南京唐净梅出狱后含冤离世-352094.html

2017-08-05:屡遭绑架迫害 四川退休工人宋淑清控告元凶 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宋淑清是退休工人,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残酷迫害,她曾四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关洗脑班迫害长达四个月之久。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她曾被狱警扒光衣服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凌辱,殴打、搜身、剥夺睡眠、体罚、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当时六十岁的宋淑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

2017-08-05: 屡遭绑架迫害 四川退休工人宋淑清控告元凶

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宋淑清是退休工人,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残酷迫害,她曾四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关洗脑班迫害长达四个月之久。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她曾被狱警扒光衣服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凌辱,殴打、搜身、剥夺睡眠、体罚、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当时六十岁的宋淑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宋淑清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进京上访遭非法拘留、罚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新年前夕,我与当地十五位同修依法进京上访,在北京火车站下车时被守候那里的铁路公安和驻京办事处人员肖庆果、公安局副局长彭天均、国安队长侯国松、胡天炯、王琪、刘茂华、赵小勇、戚某等国安拦截,押到餐车清点人数后押至火车站派出所逐个进行登记,没收了我们所有人的身份证,用专车将我们押送到驻京办事处所在的那家宾馆,全部软禁在会议厅,然后一个个叫到对面房间查抄所带的包裹,并强制叫除内衣裤衩外全部脱光搜身,抢走了我随身现金四百七十多元。当时是国安副大队长胡天炯登记,国安刘梦华搜的身,被软禁一夜后第二天押送回阆中,直接送往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没有任何手续),连续三天遭到胡天炯、何光元对我的提审逼供与辱骂。同时处罚了我所在单位二万元,要我家人交两万元才肯放人。家人四处托人找市长、公安求情,最后交了五千元(并未开出正规收据)才将我释放。

仅这一次依法上访,我所在企业遭到国安以罚款为名敲诈现金二万元,我厂当年已被评定的先进文明单位称号被取消,厂长被层层作检讨,全厂职工受株连每人三百元的年终文明奖被取消。由此,我成了当地重点迫害的对象,失去了人身自由,行踪长期被企业指派的专人跟踪监控,每逢敏感日都会遭到国安、派出所、厂保卫科和居委会人员的骚扰。

遭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我参加了在盘龙山上树林中与同修的学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时隔半月后国安知道了,在六月份(具体哪天记不清),国安大队长侯国松连续两天到我家骚扰,要我说出主持者和所有的参与者,被我决绝。第三天他气势汹汹到管菜园街三岔路口我妹门市部来威胁说:你不说出主持者和具体参与人员,老子明天就来抓你关你。果真第二天上午,他带着胡天炯、王琦、刘梦华、何光元、等多名国安警察开二辆警车来到我家,在未出示搜查证及任何证件的前提下对我家进行非法查抄,翻箱倒柜、一件件衣服摸包,搬床,抢走了我的一些大法书籍、六盒师父在济南讲法录像带、三盘炼功录音带、一个mp3播放器等私人财产,没做任何登记,家中被翻腾的一片狼藉。然后将我押上警车拉到国安办公室,刘梦华、赵小勇对我刑讯逼供,我拒不配合,下午用警车将我押送到一看守所,非法被处治安拘留十日。交的五千元所谓保释金,就此被国安找借口作罚款没收。

被厂保卫科非法扣押三天

每逢敏感日我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骚扰与迫害。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厂保卫科接“六一零”通知,在国安的监督下,将我与另一法轮功学员软禁扣押在厂保卫科三日。

被关看守所十八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新年将至,市领导怕再有人上访自己被撤职、过不了清净年,对全市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抓捕。政法委责令各单位盘查所有炼过法轮功的人、写保证。我丈夫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被市长蒋辅义点名批评,并停了我丈夫的职,对我指派了工作组。

那天大概是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八,民政局叫丈夫把我带到光荣院会议室,工作组成员有市委办公室主任、经贸委领导、工业局主任、民政局副局长、我所在企业的书记、保卫科长、光荣院院长、派出所警察等人,他们全都已坐在那里,对我软硬兼施的说了不少,目的是要我背叛大法、放弃修炼、过年别再去上访。我不接受他们的任何说辞,反问了他们一些道理,现身说法向他们讲清真相,告诉他们大法的美好,他们理穷词屈无以对答。商量合计后说叫我写个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他们完成任务就行。但被我拒绝。最后就逼我丈夫写、局领导担保签字后他们才离去。临走时民政局长对丈夫说:这下没事了,今天就在这玩一会,放松一下。我自己就回家做晚饭了。

可当晚半夜十二点,六名国安夜闯我家,当时我丈夫还没回家,他们没有任何分说,进屋直接就把我从床上拖起绑架到停在楼下的警车送进了一看守所,一直无人问津。为了讨个说法从第八天开始我绝食抗议五天,狱警向国安汇报,国安队副大队长胡天炯说:让他们死绝,死一个少一个,正好又多个上电视(当时正在滚动式播放“天安门自焚”谎言)。

我被非法关押十八天后,国安队长侯国松将我叫出说是放我回家,路过看守所值班室,国安何光元拿出一张单子叫我签字,上面写的是留置盘查二十四小时,我拒签字,给了他一顿训斥后,带着行李走出了看守所。只见二辆警车等在门外,走出大门就被警察按上警车转送到了第二看守所。

关洗脑班四个月

我被关押在二看内的洗脑班长达四个月之久,不准我们学法炼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家人接见,不准自由走动到门口观望,白天由二名退休公安监督看守,晚上各单位派专人守夜监视,不准任何人送食物进来。每天吃的是带糠皮的霉米饭、盐菜汤,释放时强迫我们每天交五元饭钱。看守所门口,有个同修送进来蛋糕、方便面,被国安刘梦华看见,当着送的人砸在地上,用脚踩的稀烂也不准给我们吃;我妹妹送来一碗腊肉恳求侯国松带给我,他一下甩的老远倒在地上;一个叫冯平的单身同修夏天还穿着皮衣,因强烈要求回家拿换洗衣服被戴上脚镣手铐遭到拳打脚踢。还强迫我们每人自己交一千元洗脑费,不交就由所在单位垫支,从每个人的工资、养老金中扣除,因此单位停发了我半年工资。

遭非法关押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在阆中市保宁镇城北茶楼二楼听大法弟子学法修炼心得交流再次被刑事拘留,六月二十九日便对我作出了一年零六个月的劳教判决。这显然是违反法律程序。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国安多次对我提审逼供,同时遭到狱警的敲诈胁迫与虐待。吃的是扫仓的霉米饭,很大一股农药味,上面一层糠皮、碗底全是沙子,只能吃中间一层;每顿是犯人在外边地里捡猪菜捡回到烂菜杆汤,一周才能看到一顿肉,全是发黑变质的死猪肉。每天还强制必须糊三千至六千个小药纸盒。经我们集体绝食抗议后方才有所改变。关押三个月后,我被劫持到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遭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劳教所五中队操场,因我严重晕车不能站立听从王队长的指使与训斥而说我顽固,被其指使的四名吸毒犯抓着我头发按住拳打脚踢,众目睽睽之下扒光了我的衣裤殴打、搜身。尔后关入三楼一个无人住的房间遭受精神与肉体折磨。周警官指派四名吸毒犯两人一班昼夜对我实施包夹迫害,首先剥夺我的睡眠对我昼夜体罚,消磨我的意志,不准合眼打瞌睡,合眼就踢、打、扯眼皮、扯头发;罚我面壁两脚并拢双手高举、手心贴墙站扒壁、站军姿,罚面壁坐小板凳等,白天派专人对我洗脑,在被折磨的神智不清的状态下逼迫接受强制“转化”。

我在劳教所各中队亲眼所见因拒绝接受“转化”被严管、受酷刑折磨、体罚学员的情形与案例:在五中队严管区三楼,一个被二判姓杨的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绝食,被剥夺睡眠多日吊铐在窗户上,曾遭到包夹给灌大粪,我见到她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她已被迫害的神情恍惚,一直被狱警成大字形双手双脚铐在只扔了一床棕垫的钢丝床上,她上身只穿了件白汗衫,下身一条短裤,床上没有任何可盖的东西,一根用来固定她头的绳子卡在她口中,绳的两头被拴在两边床沿,嘴上还被贴上了一层黄色的封胶布,由四名犯人包夹,两人一班昼夜轮流看管折磨,接受强制洗脑灌输,从一百多斤折磨的只剩五六十斤奄奄一息时,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派二名吸毒犯用木板抬出去丢在大操场边的路上,她弟弟来了背走的;在九中队,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也是因为坚决不接受“转化”,被关在一楼不足六平方米的小黑屋中吃喝拉撒,一年多不见天日;在七中队,张队长将炼功的多名学员双手举着铐在窗户与两个床头中间,一个老太太因集合时队长叫坐下不配合,一直站立,被张队长用手铐铐在院坝树下体罚两天,不准吃饭、喝水、拉撒,致使一次次昏倒,屎尿拉在身上流到地上就叫犯人拿该学员的被单擦;在八中队,被二判的高燕、赵忠玲被长期剥夺睡眠体罚,我被解教时,高燕已被折磨的精神崩溃,精神失常,高惠芳全身已溃烂,后来在明慧网上看到这三位同修都已先后被迫害致死。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的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四个包夹拖进厕所,用洗厕所的脏布堵住嘴暴打,几个人捂住她的嘴连拽带踢将她拖出,致其休克,差点窒息死亡。

遭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国安大队副队长杨川带领西城派出所的一名女警、一名网警、一名国安警察共四人,早上六点多假借问人为名,欺骗我丈夫打开了房门,一拥而上闯入我家直冲我媳妇卧室,找有没有打印机,用仪器检测我家电脑,杨川将我控制在客厅,其他警察对我家进行查抄,顶棚、厕所、床底都被翻了个遍,并录了像,没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东西,以检查为名抢走了我家的一台电脑主机、两部手机、一个mp3播放器、一本大法书籍《转法轮》,一同将我绑架到西城派出所,女警负责看管,男警负责提审。我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两个小时后他们找不到任何理由最终将我放回。

回家后第三天我到国安队要电脑和所抢走的私人财物,他们以种种借口互相推诿,我就每周二或周五到国安队去要,一直去了四个月他们找不到任何理由了,副大队长岳永牧才将电脑主机、二部手机还给了我,而大法书籍与mp3他们拒还,被没收。

家人也受魔难

由于当地警察的经常骚扰,我的丈夫常遭到市、局部门的层层高压与大小会点名训斥曾几次被停职,国安常以要将我上大学的儿子退学恐吓威逼,十多年来他一直生活在精神高度紧张与惊恐状态之中,以泪洗面、失眠、消沉、忧虑成疾,突发脑梗,中风偏瘫,身体一直处于高危状态。在这场浩劫中,我的所在企业、企业领导与全厂职工也受到了株连迫害。

我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便遭受了以上这些肉体上、精神上的折磨和经济上的损失与迫害,而这些也并非我所经历的全部,个人所经历的相对同修来讲也只是冰山的小小一角。那些被酷刑迫害致残、致死的,被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致疯致傻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中共邪党做不到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5/屡遭绑架迫害-四川退休工人宋淑清控告元凶-352095.html

2001-05-26:揭露阆中市不法官员和警察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暴行 被关押强制转化:宋淑清、罗直、杨胜本、胡文琼、赵德芳、赵映芳、冯苹、陈红、裴忠丽、杨桂华、田怡媚、陈瑞先、宋立汉、王培之、苟再志、杜文俊、林承六、石大华、何素华、杨小雪、王银华、赵学英、蒋素华、李玉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6/11474.html

2001-05-26: 揭露阆中市不法官员和警察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暴行
被关押强制转化:宋淑清、罗直、杨胜本、胡文琼、赵德芳、赵映芳、冯苹、陈红、裴忠丽、杨桂华、田怡媚、陈瑞先、宋立汉、王培之、苟再志、杜文俊、林承六、石大华、何素华、杨小雪、王银华、赵学英、蒋素华、李玉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6/11474.html

南充 阆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817)

2021-08-19: 曝光四川省阆中市三陈街社区警察
四川省阆中市三陈街社区警察:
张治民 电话:15892445566
社区小组长党组书记:许雁林 电话:17739799096
社区网格员:萨利 电话:15281780628

2020-01-12:
涉案部门:
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派出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3号楼
电话:010 84081171 邮编:100062
东花市派出所所长, 钟立军
副所长 邢磊
警察 胡金甫

涉案警察:
副所长 张晨13911502259
王萱恒、丁楠13699290105
张宇
武国栋13381198989
隋晓阳18310958050
秦新星 孟书樵18612557323
李洋 王非 韩会 韩振 王宣恒 丁楠

二、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号,邮编100062
电话:01059558830、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律师阅卷预约电话:01059558639
贺卫 代检察长 ,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籍贯山西大同,电话13601002688
宋志虹副检察长,女,汉族,1964年7月生,籍贯北,电话18911018836
许文辉 副检察长 男,汉族,1969年1月生,籍贯江苏常州
张东锋 纪检组组长 男,汉族,1961年9月生,籍贯北京
刘星 主任 男,汉族,1970年12月生,籍贯湖北宜昌
沈谦 副检察长 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籍贯北京,电话 13601259993

涉案检察官
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
佟捷,女,1964年9月27日生,电话:18911018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西里11号楼703. 代理检察员:陈雅

三、东城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邮编100007
电话:87895400,举报电话:87895413/14
电话:64016395,举报电话:640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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