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7: 王桂芬,女,45岁,让区建设局职工,家住大庆让区景园小区5—7—2—402。
2001年4月20日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在北京房山看守所被非法关6天,因不配合邪恶照相,恶警拳打脚踢,不按手印打嘴巴子。4月30日到大庆东风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转到独立屯拘留所关押15天。6月13日又转到萨区拘留所因绝食强迫灌食和打点滴。身份证被搜走。回到单位上班,单位不给开工资,从2001年5月开始至今不发工资。因单位扣发工资,丈夫经常打骂,政府不让儿子当兵,不让上大学,学校传达了文件,不让大法弟子的子女考大学。2001年4月被建设局的孙立平勒索2000多元,做单位去北京接人的费用。2001年5月至今扣发的工资合计11200多元,责任人:建设局的孙立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7/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