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7: 王连兴,男,51岁,大庆市第五医院职工,家住大庆市龙凤区厂西27—1—1—3。
2000年2月份,龙凤厂西派出所从单位把我叫去谈话——谈对法轮功的认识。我实事求是的讲。厂西派出所所长孙恒利看完笔录后气极败坏地叫嚣:必须得写保证书,交一万元钱,不写保证不交钱就送拘留所、劳教。并把我铐在铁椅子上,被勒索5000元。2000年因实事求是说“法轮大法好”,被单位开除党籍。2001年7、8月份因不写保证书,被单位扣3000多元钱。2001年8月单位鼓励职工买断工龄,我申请买断,应得钱11万五千元。单位额外加无理要求:必须得去省戒毒所办的洗脑班写三书后才可以,被我拒绝。2001年9月3日,单位、“610”、公安科出动人员到家强行抓捕我去省戒毒所,我被迫离家出走,9月份被单位开除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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