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4: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唐国防的累累罪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22.html
2003-12-11: 按照政策规定,只有打架把人打坏了或有极其严重的违纪情况,才能延长劳教人员的劳教期限。可在方强和句东劳教所,延期却成了逼迫法轮功学员屈服的一种惯用伎俩。从2001年5月份起,省劳教局又给了这两个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据说是保密的,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据此法律,方强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当年6月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法轮功学员王长华被延期5个月,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延期4个月和3个月。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1/62255.html
2002-01-05: 从5月份起江苏省劳教局就给予方强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据说是保密的,我想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据此法律,在方强所被非法执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6月份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法轮功学员王长华被延期五个月,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延期4个月和3个月。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