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陈良平,男,43岁,大庆油田热电厂车队职工。家住大庆市东光村。
2000年月6日24去京讲明真相被抓,先被非法关押在一个两楼之间的铁栅栏里,后被送到海淀区看守所脱光衣服搜身照相,然后由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在火车上被铐在床上,在大庆龙凤看守所与刑事犯关在一起。当天晚上遭到了三个刑事犯的毒打。每天罚坐十几个小时,背监规。经常遭到犯人的拳打脚踢。被非法关押37天后释放。回到厂里,厂里把他非法开除党籍、开除工职留厂察看一年、非法罚款一万元。每月扣除岗位工资490元至一年,一年不得奖金。强行从仅有的一点工资中扣除去北京接他的费用5000元。还经常被找谈话,要写“保证书”。身份证被非法扣押,不许买断工龄,非法抄家。
2000年6月26日被大庆驻京办事处的谢明春勒索250元,6月27日被电厂党办勒索5000元。6月28日被东光派出所姓冯的警察勒索60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