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刘萍,女,33岁,大庆高级石油技校生活服务中心职工,家住大庆市石油高级技校1—12—3—102。
2000年4月21日本人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想为法轮功说明事实真相,说句心里话进京上访。在车上被原单位派人找到报告车警。到北京站即被带到站前派出所,后被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又被学校领导接回大庆。在京站前派出所被非法罚款1000元。单位人员来往路费3千余元由本人承担,并且非法拘留15天。回单位上班,扣发岗位工资、奖金(每月扣500多元),声言什么时候写保证什么时候给发。上、下班安排人跟随,每天专人打电话向保卫科报岗。这些人都得到“奖励”。经常被找谈话,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干扰。还强迫写保证,不写又拿来诽谤师父、污蔑大法的话强迫签字。否则被送到安达洗脑班。所谓洗脑班,其实就是限制自由,利用一切手段强迫放弃修炼。母亲本已炼功二年,身心受益,逢人就说大法好,经此事吓得再也不敢炼了,从此病魔缠身,各种中西药不断。丈夫现由前线调到后方,理由是好看着她。经常有什么“610”的文件或什么“措施”便彻夜不眠。2001年4月13日被管理局驻京办事处的山松勒索1000元;被大庆石油技校的王革勒索3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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