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王庆仁,男,33岁,家住大庆市红岗区7—26—1—502。
2000年10月1日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红岗区杏树岗镇派出所非法拘留在红岗看守所、拘留所共38天。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拒绝写保证书,所长王大河指使犯人张岩、张卫丽对他进行殴打,使他10多天不能一蹲,不能直腰。
2000年12月18日由红岗区宣传部组织的洗脑班把他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因不写保证,又非法关押在红岗看守所、拘留所二个月之久。从2000年10月至今工资每月少发600元。
2000年10月4日被杏树岗镇的姜树臣勒索7000元;2000年12月18日被红岗区宣传部的王玉梅勒索600元(以饭费为由);2000年11月、12月被红岗区杏树岗镇的姜树臣勒索2800元(二个月的工资)。2001年1月至10月被红岗区杏树岗镇的姜树臣勒索6000元(每月扣工资600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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