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5: 林淑兰,女,56岁,登峰商店职工,家住大庆市西宾小区26-3-301。
99年7月22日为证实法轮大法好,去省政府请愿,被恶警抓住后非法关押二天一夜后放回。又于同年12月去天安门正法,在大庆火车站正要上车时被警察非法抓捕后,送萨区公安分局。这时两名警察气势汹汹,对她拳打脚踢。当时在场的一名功友大声说:你们怎么打人呢?他们才住手。后来把我送到东风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结果非法关押一个月才放出来。在这期间被拘留所勒索“饭费”780元。萨区公安分局从家人的手中勒索一万元,长达11个月不还,直到她儿子结婚时费了很多周折才要回来。萨区纪检委5号文件,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把她开除党籍,并且五个月不给开工资,造成生活困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