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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梅
山东省临沂市南坊镇信用社职工周向梅被不法之徒逼下了悬崖,丈夫运输公司职工李永欣被判10余年,关在济南第一监狱
女, 47
个人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
个人近况: 2003年6月20日 迫害致死 (2003-08-30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3-08-30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711(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典型案例  工人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李宁
夫妻/父母: 周向梅 李永新(李永欣)
兄弟姐妹/伯父母: 李永欣的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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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1-09:周向梅(Zhou, Xiangmei),女,现年47岁左右,山东省临沂市大法弟子。2003年6月20日,周向梅被临沂市610歹徒迫害致死。 周向梅,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职工,中专文化,95年开始修炼大法,是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的优秀职工。周向梅自修炼后严格按大法教导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单位工作认真负责,赢得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自99年7月邪恶迫害大法后,周向梅坚信大法

2004-01-09: 周向梅(Zhou, Xiangmei),女,现年47岁左右,山东省临沂市大法弟子。2003年6月20日,周向梅被临沂市610歹徒迫害致死。

周向梅,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职工,中专文化,95年开始修炼大法,是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的优秀职工。周向梅自修炼后严格按大法教导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单位工作认真负责,赢得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自99年7月邪恶迫害大法后,周向梅坚信大法师父教导大法弟子做好人的真理,为大法進京上访鸣冤。江氏邪恶集团因其坚定修炼,对她進行多次迫害。

这是一件由临沂市610和周向梅的单位相勾结而進行的密谋迫害。邪恶的610早就想通过周向梅的单位绑架她,把她送到邪恶的强制洗脑班,并想从她身上获取其他大法弟子的消息。

由于受迫害,周向梅早已被单位停发了工资,后迫于邪恶的迫害她被逼流离失所。因周向梅的丈夫李永欣(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判刑10年,所以在父母都有家不能归的情况下,周向梅尚在上大学的儿子李宁住在其姑姑家,他姑姑家住在六楼。周向梅常去看望儿子。

2003年6月19日周向梅为看望儿子又一次去了她丈夫的妹妹家,据说6月19日前,周向梅已被跟踪。6月19日下午5点钟左右,周向梅单位的主任伊永国给当时尚在其妹妹家的周向梅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伊永国欺骗了周向梅,使周向梅放松了警惕。其实这是邪恶的610伙同卑鄙狡诈的伊永国在试探周向梅是否在家,果然刚刚放下电话不久,周向梅的单位的一个姓王的主任就带了人敲门了。紧接着院里就来了三四辆车,有周向梅的单位的、有610的,大约有十几人堵在了院里。

历经多次迫害的周向梅深知它们的目的,也清楚地知道若被邪恶一伙所带走,将可能会受到的残酷的折磨,甚至会因此被夺去生命。在邪恶江泽民的“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恶毒的命令下,恶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已已达到了登峰造极了。

2001年沂水县的大法弟子王永东(男)被当地的恶人用酷刑折磨迫害致死,恶人为掩盖事实又将他从楼上推下,并想以此制造跳楼自杀的假象。但暴徒们却无法抹去王永东身上因受酷刑留下的惨不忍睹的伤痕,做贼心虚的暴徒们又匆匆地想以几万块钱向王永东的亲属应付了事,但它们所欠的这笔血债却是永远无法抹去,也注定将来必定要偿还的;2003年1月蒙阴县的大法弟子张德珍(女,38周岁)因坚定对真善忍的信仰,被蒙阴县的暴徒用酷刑折磨致死,作为当时在现场见证迫害经过的沂南县大法弟子刘淑芬(女,39岁),后来又被蒙阴县暴徒在医院里活活地杀人灭口(而暴徒们残杀他们的所有借口却只是:他们不屈服于江XX的淫威,坚定地要按真善忍做个好人)。

周向梅想到丈夫已被非法判刑十年,儿子又需要妈妈的照料;家里的老人也需自己不定时地回家照看;还有许许多多的善良人在邪恶的谎言蒙蔽下尚未了解真相;周向梅清醒地知道自己不能配合邪恶的迫害,不能被它们带走。所以她没有给恶人们开门,一直相持到天黑。恶人在楼道口安上桌子开灯打起了牌,夜里12点后恶人们钻到车里睡觉了,但将车倒退到楼道口紧紧地将楼道口堵住了。

周向梅怕在此连累亲人,急于想从妹妹家走脱。为摆脱围困,她想了许多的办法。最终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她让儿子把姑姑家的被单用剪子剪成布条绑在一起系成绳子。大约凌晨2、3点她让儿子用绳子把自己绑好后,又让儿子抓住绳子将自己从六楼放下去。没想到放到四楼时绳子开了扣,绳子断开了,周向梅掉到了一楼的阳台上。后经检查周向梅已经去世了,一个善良的好人就这样被不法之徒逼下了悬崖,就这样被它们夺去了生命。一个本可以好好地为更多的人活着的善良的好人呀,就这样猝然离开了人世,带着遗憾,离开了她可怜而又可爱的儿子,离开了已被非法判刑的丈夫,离开了她日夜牵挂却再不能尽孝道的双亲,离开了千千万万熟知而又牵挂她的人……

事发后,为推卸责任,邪恶的610一伙在周向梅的儿子李宁身上大做文章,先是恐吓,然后在临沂市兰山区车站派出所做起了所谓的调查纪录。一个个刚刚杀人、将人逼死的刽子手匆忙地换上似乎是追查肇事者的嘴脸,在对李宁一番恐吓与所谓的调查后,不法之徒们在做记录时硬是违背李宁所说的事实,说是李宁松手把自己的母亲摔下去的(当时李宁因为处于极度的悲痛中,在头脑还不清醒的情况下被它们钻了空子)。

每个知道了事实真相的善良人多清楚:邪恶的610与南坊镇信用社的这伙帮凶,才是杀害周向梅的凶手,他们永远推卸不掉杀害周向梅的罪行。是他们把周向梅这样一个在单位工作认真、勤恳,备受同事尊敬和好评的优秀职工逼得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是他们逼得周向梅的儿子不能得到双亲的抚爱,却要住在姑姑家;是他们用车辆人马、卑鄙邪恶的手段逼得周向梅走投无路;是他们逼得周向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从六楼铤而走险采用那种特殊的方式摆脱迫害。

李宁本想帮助被恶人逼向绝境的妈妈,但最终面对的却是失去妈妈的巨大悲痛。一个善良的孩子在自己的妈妈生命将可能受到威胁的时候,能不会千方百计地帮自己的妈妈摆脱迫害吗?因为他们明白与自己朝夕生活的妈妈学法轮功只是在做一个好人,是妒忌心极强的江××用欺世的谎言将这些好人诬陷,将他们逼得有家不能归。这个善良可怜的孩子本想将自己已被逼上绝境的妈妈背下来,但却不幸又落入了火海。想一想在那一刹那间,在看到自己的妈妈从自己苦心制作的绳子上滑落后,在看到自己的妈妈被夺去了生命的瞬间,这个孩子的心灵上将要承受着多么沉重的打击和巨大的悲痛。但暴徒们却又毫无人性地给他扣上伤害自己母亲的罪名(在此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当李宁从楼上奔下来看望已经摔落下来的妈妈时,在楼下焦虑悲痛的他急得将两手十指交叉紧握双手。这一个本很平常的动作却被这时闻讯来到的110邪恶之徒硬说是李宁在“合十”,可怜的孩子接下来所遭受的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毒打,鼻子嘴唇都被打破了。对一个刚刚失去母亲,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孩子下此毒手,也许只有希特勒统治下的纳粹盖世太保和江泽民手下的邪恶的610歹徒才能干得出来。)

暴徒们虽然用卑鄙的手段、用它们自己都不敢承认的诬陷给李宁扣上了伤害自己母亲的帽子,但“做贼者毕竟心虚”,恶人们内心是清醒地知道它们自己所犯下的血腥罪行的。它们害怕它们把周向梅迫害致死的消息在社会、在国际上曝光,所以邪恶的610一直派人监视火化厂,不准为周向梅的遗体拍照,直到7月5日周向梅的遗体被火化;由于害怕消息扩散,不准为周向梅开追悼会。周向梅的单位在出事后也害怕了,为推卸责任,说是来给周向梅送钱的,是来送停发的工资。当然这种连小孩都不会相信的谎言,也只能是他们暂时的自欺欺人而已。送钱还用开好几辆车吗?还用十几个人堵住楼口彻夜不退?还用610的一起来?难道是不要钱还得强制给吗?本来周向梅的单位在出事后准备赔偿10万元,但是却畏于610的压力,只给了不足一万元(周向梅的工资已被单位停发一年,在单位的存款也早已被冻结。所以这一万元是否是这些钱还很难说)。可悲啊,在将自己的好同事迫害致死后,又一次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在将周向梅迫害致死以后,恶人们依然没有清醒地看到自己将来必定要受到的法律的严惩,邪恶的本性并未完全收敛。周向梅的大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单位罪行,但市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李贵祥亲自签字威胁周向梅的大弟:若起诉,他就将被开除公职。有消息传出:恶人想抓李宁和她的姑姑。邪恶一伙在迫害着大法弟子时,又同时迫害着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啊!我们也呼吁国际社会的正义之士与人权组织,关注周向梅的亲属所可能受到的進一步的威胁与迫害,防止不幸再发生在这个不幸的家庭。

周向梅工作单位的上属单位兰山区农村信用社(539-822-1378)一男性人员日前说,周向梅是从6楼坠下。她丈夫被判了十年,周向梅去世时,也不让回来看看;周向梅有一个18、9岁的儿子在林业师专上学,所以没有亲人看到周向梅的遗体。

周向梅工作单位南坊信用社(539 - 8611-069)一人员说,是兰山区610办公室通知周向梅于6月20日意外死亡的。该人员表示,周向梅死亡案的“所有的相关事情都由区610处理,死亡后的处理也由区610直接负责。”

临沂市联系资料(区号: 539)

2024-03-30:1、临沂市兰山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电话:0539-12368 / 0539-8325568 /0539- 8321093
院长、王胜 17605390077
副院长、刘希刚 15666190017
法官、王琴15666190118
刑事审判庭:庭长改换为李姓法官(负责冯贵春案子):办公室电话:0539-8321279

2、临沂市看守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重沟镇)大三官庙村北。
看守所电话:0539-7015216

3、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
电话:(0539)3012166、8226787、3012129
公诉科电话:(0539)3012176
李蓓蓓,公诉科检察员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科) 0539--3012131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批捕冯贵春案件的检察官)李蓓蓓,(公诉科办公室电话: 0539--3012176 / 3012175)

4、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539--73057200539-7305739
国保大队队长:于兴明(音)
副队长 :庄孝武
兰山区国保大队科长 褚延山
参与绑架冯贵春的政保科警察之一:相(或向)姓警察;
其他参与迫害的警察有:于姓警察、李姓警察、相X涛等人。
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政保科):0539--7305809(政保科值班室)0539--7305810


2023-04-13: 临沂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0539-5495458、13053937137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0539-3012025

临沭县法院:
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6200051、6200002、6200025
胡松刚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承办此案法官
院长:张星磊 电话待查
法院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法院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9)

将周向梅迫害致死的邪恶之徒、主要凶手与相关责任者:
临沂市市委副书记 (分管政法) 李贵祥
临沂市兰山区区委副书记 (分管政法) 马永印 手机:13705497866 宅电:0539-8186686
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农村信用社 主任: 伊永国 手机:13905392069 宅电:0539-8358666
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农村信用社 副主任:王××
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农村信用社 司机:孙少辉 手机:13153950866
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农村信用社 部分工作人员
临沂市公安局610 电话 8102327
临沂市公安局610 成员 程海清 13854918196
临沂市公安局610 副主任 袁正堂 13954913331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610 科长 刑永农
临沂市610 主任 刘凤才
临沂市610 科长 刘振东 0539-8102326
附:临沂市邪恶的强制洗脑班上的犹大名单
王明光 电话:0539-8360816
段好渔 电话:0539-8225749
李君清 电话:0539-8225521
徐芬 电话:0539-8223286
方朝芹 电话:0539-8362651
谢爱东 电话:0539-8297306
赵群 电话:0539-8351633
孙茂兰

本案件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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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周向梅被临沂市610歹徒迫害致死(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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