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0: 山东烟台六一零剥夺公民正当权益
烟台市牟平区法轮功学员李翠香、宋少芝、潘淑敏因信仰法轮功,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被牟平区公安分局绑架,2011年上半年,被烟台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半。三位学员的家属不服,依法向烟台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议,但被烟台市政府法制办告知:烟台市委六一零办公室不允许接受法轮功的覆议案。《行政覆议法》明确赋予公民享有行政覆议权,可以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覆议,以纠正有关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烟台市委六一零办公室公然剥夺公民法律赋予的覆议权,干扰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0/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44141.html
2011-06-13:烟台市牟平区法轮功学员李翠香被非法劳教
2011年5月4日,烟台市劳教委员会不顾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合法的事实,以李翠香“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为由,诬判李翠香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5月12日李翠香被牟平区公安分局绑架到山东省王村女子劳教所。李翠香,女,1965年12月出生,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北果子村人。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今年4月11日晚在牟平区高陵镇范家庄村被村里恶人告密,高陵镇派出所恶警绑架了李翠香;第二天,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对李翠香非法实施刑事拘留,到2011年5月4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李翠香“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决定对李翠香撤销案件予以释放,但释放后的李翠香并没有获得自由,却被烟台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实施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3/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42398.html#11612234455-1
2011-04-16: 山东烟台市李翠香被非法关押在牟平看守所
2011年4月11晚,烟台市牟平区法轮功学员李翠香被牟平区高陵镇派出所恶警绑架,第二天牟平公安国保大队对其实施非法刑拘,目前李翠香被非法关押在牟平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6/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9138.html
2005-11-05: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法弟子遭迫害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恶警自八月份以来,非法抓捕大法弟子10多名,其中被非法劳教的六名,现在恶徒仍然继续迫害大法弟子。刘仁玲、李翠香被迫流离失所,家里上学的孩子无人照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113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