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3: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大法弟子李福利被骚扰
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大法弟子李福利,被新接任的安乐街片警施植译(原片警被调职依兰县)和当地辅警,从2021年10月26日开始,多次到家中骚扰,并要求与其一起拍照,借口说是要证明李福利在家,遭到李福利拒绝后,又说不合照也可以,自己拿着身份证照。李福利没有同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3/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3571.html
2021-05-08:曝光黑龙江省依兰县国保、依兰县达连河镇片警和社区人员的不法行为
2021年4月16日,依兰县县国保队长戈臣、依兰县达连河镇派出所警察梁光文、安乐街片警宋义等人把达连河镇法轮功学员李福利强制带到达连河镇派出所,过程中,对李福利强制搜身、按指纹、滚手印、录像、照相、强制采血检测DNA、强迫签字、按手印后,把李福利放回家。
2021年4月末,达连河镇社区人员(不知姓名)到法轮功学员许百灵家骚扰,询问其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并让其签字照相,许百灵没有同意,在遭到拒绝后离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8/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4371.html
2017-03-07: 黑龙江依兰县李福莉曾被迫害至无法自理
“二零零一年八、九月,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几乎全身都溃烂了,行走困难。劳教所与县六一零、达连河六一零及单位联系让去接人,他们拒收。结果期满一年后还超期关押我五天。我出劳教所时,身体很虚弱,全身上下流脓淌水。”黑龙江依兰县达连河镇妇女李福莉在回忆当年的情形时写道。
李福莉,五十岁出头,哈尔滨中煤龙化矿业公司退休职工。她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单位及当地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专门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公安的迫害。以下是李福莉自述以往被迫害的一些经历。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我屡遭迫害,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一年,遭酷刑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我还被单位非法监控、无理停发工资、不涨工资,造成经济损失逾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从此单位三天两日找我谈话,逼迫交大法书,逼写所谓“保证”。邪党书记李德福在全厂大会上扬言,宁可停产不发电,也要整法轮功,并开始对我进行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我和哥、姐、外甥、外甥女在家,天刚黑,公安便衣李凤山闯进我家,强行将我们绑架到公安分局,说邻居举报法轮功串联,对我们非法审讯,关我们两小时之多。后来我哥单位领导到公安局证实我们确实是亲兄妹,是一家人,才放我回家。临走时还说,不许经常往来。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单位六一零强行监禁在工作单位,不许回家,整一个月。单位厂长李师斌下令安排四人之多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连上厕所都跟着,晚上睡觉也不得安宁。六一零卢国成及随从到单位我临时住的房间砸门,说是例行检查,怕我跑了。一个月后,我家里腌的鸡蛋都冻破了。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去信访办的路上被绑架。在驻京办被软禁了三天后被矿六一零李凤光,采区书记张和道绑架回依兰,在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百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们被强迫做奴工,挑水种菜除草等农活。有时还被罚站,罚蹲,暴晒,晒得重的皮肤都脱去一层皮。二十多人挤在一个半铺上,不能平躺,只能立肩,没有一点空隙,有时水泥地都得睡人。
我们绝食抗议,他们就野蛮灌食,把人铐在铁椅子上,狱警,刑事犯按着两臂,捏着鼻子,按着头,用牙刷撬开嘴,捅到嗓子眼之后,不缓气的灌两瓶(矿泉水瓶)浓盐水,再灌一小塑料盆玉米粥。那真是咽不下吐不出,简直生不如死。灌完后,全身发紫,铁椅子硌的,磕的,再加之拳打脚踢。经常搜间,抢大法书,用水管子放水浇我们,羞辱谩骂。吃的是一摞到底的玉米面窝头,里面有破布条、沙土、苍蝇,甚至碎玻璃碴,还不怎么熟。喝的是飘着几个菜叶没有一滴油的汤,喝过之后,碗底留下一层泥土。年节时汤里放上猪肠子油,更是难以下咽,腥臭味刺鼻的恶心。就这样的伙食还得每天十元,每天两顿,一人一个窝头,一小塑料盆汤。
当时公安局局长是张焕友,看守所所长是郑军,副所长是林忠。在此期间,我单位厂长李师斌、书记付宝良、车间主任郎洪昌配合六一零去看守所对我施压,强行转化,逼写保证。
回家后,我被非法停止工作,留厂察看半年的处分,工资降到一百八十元,又被敲诈九百元,没有票据。回单位上班,经常被停止工作反省,找谈话。李师斌及二位书记公开放话说我炼法轮功就是犯了天大的罪,比杀人的罪还要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李师斌伙同县公安局的人强行带我到我家非法抄家,还自称执行公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在长春车站被非法劫持,被关在站前的一个没有透明窗子的屋子里,各地同修好多人挤满一屋。大约两、三天后,依兰政保科科长韩云杰和另一人把我和另一同修绑架到依兰公安局,铐在暖气管上一天一宿,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新年之前,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哈市万家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里,早五点起床,洗漱十五分钟,包括上厕所,之后就得坐小塑料凳,不让动,吃饭十五分钟,过后开始强迫做奴工,串珠子、编麻、包鞋底、装项链扣,规定数量,完不成受惩罚。强迫听诬蔑大法的录音,写思想汇报,强制穿囚服。冬天把暖气特意关掉,强迫坐在阴暗面,墙壁都是冰霜,阳面不让坐。夏天不让坐阴面,强迫面向太阳坐,落地大玻璃窗烤的人火辣辣的,坐在小凳上,二十分钟全身就湿透了。除一人外,所有人都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痛苦难以言表。不让闭眼睛,不让学法,发现就谩骂,喝斥,用胶带封嘴,捆绑。恶警常淑梅、刘白冰、孟祥芝对法轮功学员都非常凶狠。
二零零一年八、九月,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几乎全身都溃烂了,行走困难,由同修照顾。劳教所与县六一零达连河六一零及单位联系让去接人,他们拒收。结果期满一年后还超期关押我五天。
我出劳教所时,身体很虚弱,全身上下流脓淌水。第二天,单位付宝良到我租房处说,李师斌不让我上班。他们还组成一个集团组,以卢国成为首,单位大书记孙国茂、副书记付宝良,还有车间支部书记吴振民,下设对我监控人员大约二十人之多,经常出入我的住处。李师斌坐镇指挥,六、七个监控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不分昼夜入住我家,邪党书记、厂长还给他们每人发一个小本子,记录我家都来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姓氏名谁,还鼓动她们到我家想干啥就干啥,想几点睡就睡,并许诺她们干的好(就是把我看得牢),请她们吃饭店。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才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卢国成还威胁过我的外甥女(残疾),要抓她,因外甥女为我据理力争。二零零一年我被劳教期间的全年工资(降到每月一百八十元),至今没有领到。刚回来时我问过李师斌,他说矿六一零不让开。我去找六一零 副主任于平,于说劳教期间不给工资,我说那就不应该在我的名下做这笔钱。后来卢国成走了,换成了赵友高,我又去找,赵说,这应由纪检委解决。我也曾找过纪检书记觐忠斌反映此事,但仍无结果。还有非法拘留期间的工资也没有给我补发。六一零赵友高让我回单位找李师斌开证明,开始李还答应行,副厂长陈力君当时在场说我还抓谁小辫子不放做证据呀,李听后,死活不给我开证明。
二零零三年五月,刚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紧接着他们又对我强制“转化”,说坚持炼法轮功的话,外面的车准备好了,就等着送我去看守所再劳教三年,不炼就写保证 。我不配合,卢国成、李师斌就拍桌子瞪眼,让人给我凑材料马上送劳教。
在他们的再三威逼下,我被迫流离失所一个月那个月的工资被他们扣发。二零零四年涨工资,他们又以我炼法轮功为由,不给我涨工资。逢年过节他们都安排人对我盯梢,监控,伪善的表示关心找谈话,企图达到他们的邪恶目的。
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我生活不得安宁;尤其对我的经济迫害,导致我至今都没有稳定的住处,现仍租房。二零一五六月,我也加入诉江大潮,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7/黑龙江依兰县李福莉曾被迫害至无法自理-343898.html
2012-09-05: 黑龙江依兰县李福丽遭迫害经历
黑龙江依兰县达连河煤矿发电厂职工、法轮功学员李福丽,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她屡遭迫害,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一年,遭酷刑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她还被单位非法监控、无理停发工资、不涨工资,造成经济损失逾万元。以下是李福丽自述遭迫害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从此单位三天两日找我谈话,逼迫交大法书,写保证。邪党书记李德福在全厂大会上扬言,宁可停产不发电,也要整法轮功。并开始对我进行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我和哥、姐、外甥、外甥女在家,天刚黑,公安便衣李凤山闯进我家,强行将我们绑架到公安分局,说邻居举报法轮功串联,对我们非法审讯,关我们两小时之多。后来我哥单位领导到公安局证实我们确实是亲兄妹,才放我回家。临走时还说,不许经常往来。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单位和610 强行监禁在工作单位,不许回家,整一个月。单位厂长李师斌下令安排四人之多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连上厕所都跟着,晚上睡觉也不得安宁。610 卢国成及随从到单位我临时住的房间砸门,说是例行检查,怕我跑了。一个月后,我家里的腌的鸡蛋都冻破了。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去信访办的路上被绑架。在驻京办被软禁了三天后被矿610李凤光,采区书记张和道绑架回依兰,在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百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们被强迫做奴工,挑水种菜除草等农活。有时还被罚站,罚蹲,暴晒,晒得重的皮肤都脱去一层皮。二十多人挤在一个半铺上,不能平躺,只能立肩,没有一点空隙,有时水泥地都得睡人。
我们绝食抗议,他们就野蛮灌食,把人铐在铁椅子上,管教,刑事犯按着两臂,捏着鼻子,按着头,用牙刷撬开嘴,捅到嗓子眼之后,不缓气的灌两瓶(矿泉水瓶)浓盐水,再灌一小塑料盆玉米粥。那真是咽不下吐不出,简直生不如死。灌完后,全身发紫,铁椅子搁的,磕的,再加之拳打脚踢。经常搜间,抢大法书,用水管子放水浇我们,羞辱谩骂。吃的是一摞到底的玉米面窝头,里面有破布条,沙土,苍蝇,甚至碎玻璃碴,还不怎么熟。喝的是飘着几个菜叶没有一滴油的汤,喝过之后,碗底留下一层泥土。年节时汤里放上猪肠子油,更是难以下咽,腥臭味刺鼻的恶心。就这样的伙食还得每天十元,每天两顿,一人一个窝头,一小塑料盆汤。
当时公安局局长是张焕友,看守所所长是郑军,副所长是林忠。在此期间,我单位厂长李师斌、书记付宝良、车间主任郎洪昌配合610去看守所对我施压,强行转化,逼写保证。
回家后,我被非法停止工作,留厂察看半年的处分,工资降到一百八十元,又被敲诈九百元,没有票据。回单位上班,经常被停止工作反省,找谈话。李师斌及二位书记公开放话说我炼法轮功就是犯了天大的罪,比杀人的罪还要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李师斌伙同县公安局的人强行带我到我家非法抄家,还自称执行公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进京上访,在长春车站被非法劫持,被关在站前的一个没有透明窗子的屋子里,各地同修好多人挤满一屋。大约两、三天后,依兰政保科科长韩云杰和另一人把我和另一同修绑架到依兰公安局,铐在暖气管上一天一宿,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新年之前,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哈市万家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里,早五点起床,洗漱十五分钟,包括上厕所,之后就得坐小塑料凳,不让动,吃饭十五分钟,过后开始强迫做奴工,串珠子、编麻、包鞋底、装项链扣,规定数量,完不成受惩罚。强迫听诬蔑大法的录像,写思想汇报,强制穿囚服。冬天把暖气特意关掉,强迫坐在阴暗面,墙壁都是冰霜,阳面不让坐。夏天不让坐阴面,强迫面向太阳坐,落地大玻璃窗烤的人火辣辣的,坐在小凳上,二十分钟全身就湿透了。除一人外,所有人都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痛苦难以言表。不让闭眼睛,不让学法,发现就谩骂,喝斥,用胶带封嘴,捆绑。恶警常淑梅、刘白冰、孟祥芝对法轮功学员都非常凶狠。
二零零一年八、九月,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几乎全身都溃烂了,行走困难,由同修照顾。劳教所与县610达连河610及单位联系让去接人,他们拒收。结果期满一年后还超期关押我五天。
我出劳教所时,身体很虚弱,全身上下流脓淌水。第二天,单位付宝良到我租房处说,李师斌不让我上班。他们还组成一个集团组,以卢国成为首,单位大书记孙国茂、副书记付宝良,还有车间支部书记吴振民,下设对我监控人员大约二十人之多,经常出入我的住处。李师斌坐镇指挥,六、七个监控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不分昼夜入住我家,邪党书记、厂长还给他们每人发一个小本子,记录我家都来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姓氏名谁,还鼓动她们到我家想干啥就干啥,想几点睡就睡,并许诺她们干的好(就是把我看得牢),请她们吃饭店。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才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卢国成还威胁过我的外甥女(残疾),要抓她,因外甥女为我据理力争。二零零一年我被劳教期间的全年工资(降到每月一百八十元),至今没有领到。刚回来时我问过李师斌,他说矿610不让开。我去找610 副主任于平,于说劳教期间不给工资,我说那就不应该在我的名下做这笔钱。后来卢国成走了,换成了赵友高,我又去找,赵说,这应由纪检委解决。我也曾找过纪检书记觐忠斌反映此事,但仍无结果。还有非法拘留期间的工资也没有给我补发。610赵友高让我回单位找李师斌开证明,开始李还答应行,副厂长陈力君当时在场说我还抓谁小辫子不放做证据呀,李听后,死活不给我开证明。
二零零三年五月,刚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紧接着他们又对我强制“转化”,说坚持炼法轮功的话,外面的车准备好了,就等着送我去看守所再劳教三年,不炼就写保证 。我不配合,卢国成、李师斌就拍桌子瞪眼,让人给我凑材料马上送劳教。
在他们的再三威逼下,我被迫流离失所一个月那个月的工资被他们扣发。二零零四年涨工资,他们又以我炼法轮功为由,不给我涨工资。逢年过节他们都安排人对我盯梢,监控,伪善的表示关心找谈话,企图达到他们的邪恶目的。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我生活不得安宁;尤其对我的经济迫害,导致我至今都没有稳定的住处,现仍租房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5/黑龙江依兰县李福丽遭迫害经历-262420.html
2002-01-22: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续)
李福力 女 38岁 依兰县煤矿发电厂 自2000年6月,单位就没有给我开过工资,我于2000年12月16日进京上访,中途被抓回,送本地看守所拘留两个月后被劳教送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在劳教期间,失去一切人身自由,全身长疥,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到刑满释放。刚到家, "610"办公室卢国成就派我单位人24小时看守我,使我又一次失去了人身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