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22: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孙永珍 女 45岁 2000年2月2日以开会为由将我骗到太平镇派出所,无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关押21天。看守所收伙食费300元,保证金20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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