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30: 有关吉林省松原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综合报导
吉林省油田管理局设计院干部李佳芳,女,27岁,于2000年10月中旬進京上访被非法押回松原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后转到松原市拘留所,于2000年12月29日非法判劳教一年,现仍被非法关押。
有关责任人:
吉林省油田管理局公安局局长:王江
松原市拘留所所长:张振富;副所长:高帅
松原市看守所克扣大法弟子
松原市看守所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1月之间共非法关押了30几名法轮功学员。按规定,刑拘人员不交伙食费,但这里让被非法刑拘的大法弟子每人交300元伙食费。李佳芳由于工资已停发,家住外地,家人不知道她已被捕,所以没有钱交,被张所长用棍子打了一顿。姓高的副所长借学员绝食抗议非法拘捕的机会,搜罗材料给学员定刑定罪,给他个人邀功。这里早晨吃玉米面糊,晚上是窝头白菜水。买咸菜要一元一袋(市价仅为0.5元),大酱2元一袋(市价1元),每次接见20元钱,只给一袋食得乐饼干,一瓶娃哈哈纯净水,外加两根火腿肠,有时只给其中一样,人多的时候一样也不给。这些东西还不许带進号里。卖的面条一碗5元,米饭每碗14元。可见看守所在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身上极力搜刮钱财,牟取暴利。
宁江看守所条件恶劣:一屋子二十几个人给两盆白菜水,有的人还喝不着,干啃窝头。睡觉都睡到了地上的厕所门口和屋门口。这里不允许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0/1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