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3-27: 广东梅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自1999年10月以来梅县扶大葵村的大法弟子被公安局处分及扣押财物如下:
曾清云:2150型乐声21寸彩电1部,770型乐声3碟VCD1部,超霸录音机1部。
陈国贤:29寸声宝彩电1部,索尼VCD1部,超霸录音机3部。
郭苑芬:声霸王录音机1部,DIAMOND VCD 1部,DIAMOND VCD功放1部。
陈金昌:18寸彩电1部,70C嘉陵摩托车1架,小霸王录音机1部,现金人民币750元。
陈国争:70C嘉陵摩托车1架,25寸彩电1架。
郭苑芬判劳教二年
陈文丹判劳教一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30天。
张小云判劳教二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二次60天。
陈运贤,行拘二次30天,刑拘二次60天。
邱思君行拘15天,刑拘30天。
陈国贤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凤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春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金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清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宁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满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群辉行拘15天,刑拘30天。
凌兰华行拘15天。
罗利琼行拘15天。
黄会香行拘15天。
陈金昌行拘1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3/27/3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