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3-29: 广州大法弟子李粤秋,女,5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广州北秀大厦客店部经理。99年12月底参加广州举办的小型(130人左右)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关进了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棠下看守所监狱里,15天后未放出,改为刑事拘留关押至今。每天强制劳动做手工(如做花、插小灯泡等)12个小时以上。在此监狱四个女仓中被判1年、2年、3年劳教的大法弟子均已被送去劳教,唯独李粤秋现已被关押一百多天尚无结果。在监狱里条件很差,不准炼功,她的身体已受到很大影响,她的亲人都为她的健康状况担心,承受着很大的痛苦。大法弟子李粤秋在任八年客店部经理期间,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在工作岗位受到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好评。因炼法轮功而受到如此非人的待遇。我们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和世界善良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无罪的法轮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3/29/2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