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山东宁津历史纪录:大法洪传民受益 恶党迫害人蒙冤
99年7.20后,宁津县和全国一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去北京反映真实情况。可是信访局变成了公安局,把上访的学员都抓了起来,在家的学员也无故被抓。宁津县学员学员被抓约100多人,罚款达3-5万元。其中一部份人被关在新兴旅馆东西房,一间不到10平米的两个房间,挤了六、七十个人,那时正值天气炎热,温度高达37-38度,可想而知,他们那几天是如何过的!令人无法想通的是:炼功做好人,因相信政府而依法上访说真话,错在哪里?为甚么要被关押?为甚么要这样对待这些好人?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上访申辩的权利。可是江××一伙,不允许这些善良的人讲理,谁上访讲真话,就要被抓,轻者罚款,重者判刑。
2000年春,因为杨云和荆金华去北京上访,宁津县又有12-15人被抓。侯廷仁事先知道了此事,也被县公安局抓去关了好几天,被罚款1万元,其他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也各被罚款5万元。在场的人还说:“快把钱交上回家”。可是不给收据,连个白条都不给,点点钱就揣進了自己口袋里。这次勒索性罚款达7-8万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3/112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