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4: 广东茂名市警察逼伤害人签字说“是茂名610干的”
2005年6月16日上午八点多钟,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派出所不法人员恐怕恶行责任落到头上不好收场,逼迫大法弟子郑美权在假材料上签名说:“不是我派出所勒索你的钱,是茂名610干的事,现我们无关,我们没拿你的钱。”
郑美权坚决不配合、不签名。直到中午十二点多钟,派出所副所长郭荣华指使打手们要劫持她上车。这时她丈夫刚好回家,怕邪恶人员伤害,苦苦劝求签名后,几个恶警才离开了。
坡心镇新坡管区新坡村大法弟子郑美权,现年41岁,学法轮功前身体弱,骨病常痛,妇科病痛常有,经多方医治无效。1997年5月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一身病痛奇迹消失。
在1999年7月恶党江泽民集团陷害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对法轮功镇压,迫害修心养性的法轮功学员。郑美权于2000年2月无故被恶人绑架到坡心戒毒所强制洗脑一个月;6月份再次被不法人员抄家、关在电白二所17天;9月份被恶警强迫每天到镇签名报到。10月份,郑美权进京说明真象、证实大法,被劫持押送三水劳教二年。坡心镇派出所几名恶警11月15日发动四、五部车,到郑美权家中抢猪、搬东西,还逼交车费200元,恐吓家老人小孩,并非法拘留郑美权的丈夫做人质,第二天勒索6000元才放人。
2003年郑美权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坡心不法警察不断监视,四月份又骗郑美权到镇谈话为由,将她绑架到茂名所谓的“法制学校”强制洗脑一个月;2004年还是不断监控干扰郑美权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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