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27: 李明,男,47岁,大庆市消防支队车队,家住大庆市让区龙南。2000年2月16日晚因去同修家串门,18日被派出所找去无辜地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行政拘留半个月。回单位又被看管14天。2000年12月25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被刑讯逼供知道姓名、地址,通知当地接回大庆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大庆劳教所。半年后得糖尿病释放。被大庆驻京办勒索3986元。被消防支队的陈志军勒索10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7/23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