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4-18: 修心断欲,明慧不惑--一位新疆教师自述经历
3月5日上午9点(当地时间7点),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人山人海。这天是周日,来这里早锻炼的人还没散去,练什么的都有。我们二十多位法轮大法学员也在这里相聚了。大伙找了块空地,围成一圈开始炼功。没有录音机,一位女学员走到圈中喊起了口令。这时早已等候在广场的公安人员从四面八方走了过来,把我们团团围住。功友们对他们的到来不予理睬,安祥地闭着眼睛继续抱轮。大约炼了二十分钟,一位公安喊了一声“动手吧”,就开始抓我们了。我从衣袋掏出一封写给人代会的短信,想念一下,但刚念了一句就被公安粗暴地打断了,把信抢走。两人一左一右架着我的胳膊往广场前边的警车上送,警车有好多辆。我们被拉到乌市公安局逐个登记。有17位功友被抓。这时我取出一本宪法开始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只念了这一条,就被厉声制止:“现在不是学法的时候!”登记完毕,我们17人分别由各区的公安分局接走。我、张建波、王飞舟、安喜文四人被拉到沙衣巴克区分局。在汽车上,公安人员和我们辨论,开车的那位动了手,把我的眼镜打断了,又揪我头发,还揪住张建波的头发使劲往下按。在沙区分局,我们四人被分别审讯。审讯我的是张金龙.主要问:法轮功已被下政府定为邪教了,为什么还到广场炼功;这次炼功是谁组织的,谁通知你去的。我说:法轮功定为邪教,并没有经过司法机关正式审理。是江泽民主席访欧期间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讲的。作为国家主席,轻率地给一种功法定性,是超越权限的行为。这个定性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因此是无效的。我们到广场炼功,只是想以炼功这种形式来庆祝人代会的召开。这次炼功没有人组织、领导,纯属个人行为,是我自己想去。当然,我曾把我的打算告诉过几位功友,但绝不是他们说的那种“通知”:别人去不去我并不问,那是他自己的事。也有一位功友告诉了我,我们是不谋而合。至于这位功友是谁以及我都告诉了谁,我不想回答。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4/18/2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