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3: 以下是在南昌市劳教所部份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男性法轮功学员:陈庆云、肖远光、蔡九龙、陈向阳、姜来平、余秋根、罗运来、赵金发、朱世真、陈建、熊剑辉、吴慧贤、屈建辉、张文涛、甘建华、万建平、杨松生。
女性法轮功学员:肖萍、熊小玲、葛满珍、罗萍、罗珊、李国英、杨秀元、钟静予、魏梅英、江兰英、万菁、许湘荣、李惠珠、程光萍、陈华英、葛佩玲、舒娟、彭小兰、金秀莲、罗春荣、胡火妹、杨根香、邹发金(音)、夏君、李芳兰、周某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3/曝光原南昌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452642.html
2017-10-27: 江西省南昌610又迫害新建区法轮功学员肖萍、熊晓玲
最近,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又命令新建区城管委、教体局开除新建区法轮功学员肖平(城管委)、熊晓玲(教体局)的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7/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79.html
2017-05-31: “南昌市政法委下令开除4位法轮功学员公职”情况补充
南昌市新建区法轮功学员肖萍、熊晓玲已恢复正常上班。感谢半年多以来世界各地同修帮助对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31/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8960.html#17530233111-11
2016-12-19: 南昌市政法委下令开除4位法轮功学员公职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轮功学员刘泓波、李海成及新建区法轮功学员肖萍(城管系统)、熊晓玲(教育系统)拒绝参加南昌市610洗脑班,南昌市政法委已下发文件,要求开除她们的公职。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9/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9134.html#16121905057-1
2015-12-10: 江西省南昌市政法委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
近一段时间以来,南昌市政法委加大了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尤其对教育系统的学员直接停止上课,威胁不写“决裂书”,就进行进一步处罚,如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袁三梅、江西财经大学徐勇、新建县百兴学校熊小琳等已被停课,并逼迫他们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及家人施加压力,要他们表态。新建县市政管理所肖萍、郭中仁等学员也被骚扰谈话。此外,新建县国保大队邓康远等人还到诉江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逼迫学员表态签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0/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249.html
2000-04-20: 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自2000年2月份以来,南昌市新建县假借敏感时期之机,又大批拘捕法轮大法修炼者,特别是两会前夕,一些大法学员无端被拘捕关押,…
恒湖的胡意萍及其父母三人在火车站买票,准备赴京上访时被抓关押。长凌镇魏梅英与儿媳肖萍均两次被关押,时间长达三、四个月,现仍未释放,且家里亲属大部分都已下岗或免职,黄东安与妻子熊小玲也先后被关押两次,这种无端被关押两次的超过十人以上,新建县在“两会”期间无端被关押的学员有20余人。目前仍有许多人被关押,因无能力拿出大批钱保释(几千元到一万多元),魏梅英将被劳教三年。
新建县政法委下达文件要求每个单位扣押每个学员6000元的保证金,不交钱的大部分被关押,已关押的不交钱就不释放。
大批大法学员不仅被关押,而且受到严厉的经济盘剥。如要肖萍家人交纳12000元保证金才释放人;罗桂花要交纳公安机关及单位保证金一万多元;熊华英也先后交纳5000元保证金,黄东安夫妻先后交纳近15000元保证金(黄东安因炼功失去工作并开除党籍)。被罚款者实无能力交足的,则从其亲属收入中扣除。大塘乡七个上访修炼者(农民),每人要交纳9000元保证金,由于经济困难拿不出现金,公安机关进门抄家,家中一切值钱的东西:黑白电视机、猪、鸡及粮食谷子都抄走,如还不够,则株连九族,扣发他们在新建县工作的亲戚的收入。
目前新建县公安机关人员直接到大法学员家里审问大法学员,只要回答还要“炼”的也抓去关押,同时还要交“保证金”,每人6000元。今后还要加倍,并且株连九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4/20/3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