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李建华在迫害中离世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建华,女,六十六岁,因修炼法轮功遭受中共长期迫害,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大年三十)下午五时左右含冤离世。
李建华原青山4262厂职工,于一九九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获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灭绝性的迫害,李建华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遭到当局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青山区洗脑班和拘留所。后她又两次被非法劳教,共陷狱三年半。
李建华被关押在武汉市河湾女子劳教所期间,受尽折磨,一度几乎瘫痪,视力减退到0.001-0.025,近乎失明,出狱后生活难以自理。当地警察和居委会人员还将她作为重点迫害对象,伙同单位开除了她的工作。
李建华本来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健康,是当局的残酷迫害,导致了她的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9/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84913.html
2011-04-30: 12、李建华:女,内退在家。1999年到北京上访,先后被关青山区洗脑班、拘留所,被单位开除。2000年被劳教迫害1年半。由于何湾戒毒中心、何湾劳教的奴役,身心受创,身体接近瘫痪,视力退到0.001-0.025,几乎失明,现在家生活难以自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30/青山作证(上)-239593.html
2006-06-17: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大法弟子李建华:女,53岁,内退在家,1999年7月20日以后,因到北京上访,先后被关进青山区洗脑班、拘留所,同时被单位开除。2000年被判劳教一年半,在一年半中先后转移三次: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武汉市戒毒中心、武汉何湾劳教所。由于长时间的肉体和精神折磨,两腿麻木,几乎瘫痪,身上长满疥疮,视力下降到0.001-0.025,接近失明,现在家生活难以自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7/130708.html
2002-09-30: 武汉何湾劳教所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并大肆进行黄赌毒犯罪活动
何湾劳教所自1999年7.20以来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被称为“黑暗劳教所”(按湖北话的音“何湾”就是“黑暗”),不法警察吹嘘:北有马三家,南有何湾。
何湾有个戒毒中心,本是用来给吸毒人员戒毒的地方,现在也被用来迫害大法弟子。除了每天要超负荷的干活:拆纱、刮页码、绣花、装报纸广告,还要受到侮辱、歧视和迫害。吃饭要蹲下打饭,伙食极差,饭里有砂、老鼠屎。五月端午节说是改善一下伙食,做了一餐肥肉,结果吃倒了70%以上的人员,上吐下泄。明明是食物中毒,医疗费却要自理。大法弟子陈静就是不愿承受这种侮辱迫害,拒绝蹲下打饭,每天只有靠自己买的快餐面裹腹。很多大法弟子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李建华行动不便,视力已经很差。高毕珍全身上下红肿,奇痒。不法警察让吸毒人员看管摧残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叶乐川被打。
其实何止是何湾戒毒所是这样。整个何湾劳教所都是这样的黑,这样的恶。邪恶再伪善,还是有它凶残、无赖、流氓的本性。恶警们不仅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进行迫害,也在祸害常人社会。在何湾就达到了充分的大暴露。
何湾一大队:让劳教人员装订盗版书,很多是色情书刊。
何湾二大队:除了装广告杂志,装线钉,还让劳教人员做出口产品窖头,每人每天切60斤,完不成任务不能休息。并声称累计到解教时,到期不放人。
何湾三大队:让劳教人员做变压器。
何湾四大队、五大队是外劳队:让劳教人员花钱买劳教期。
何湾六大队、八大队是女队:让劳教人员拆纱、刮页码。
最奇的是何湾七大队:它的工厂是大队长和某个司法局干部一起开的,原来叫华杰机械厂,厂名是他们两人的名字各取一个字。专做出口产品,剥夺劳教人员劳动所得。所以它的大队长内称经理、老板。他私人有一辆日本进口的小汽车,用的是空军的牌照,编号:午M01108。当然劳教人员称他为大哥。七大队内可开赌场供劳教人员赌博,管教干部收保护费。还有一个叫套房的地方,实际上是个妓院,也是管教干部收保护费。七大队内还有供吸毒人员用的毒品,五月份就有两名吸毒人员过量吸毒致死。这个大队长也非常凶残、霸道。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15/2758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30/37281.html
2000-10-30: 武汉市被判刑、劳教的法轮大法学员的部分名单
徐祥兰,女,48岁,法轮功武汉站长,有期徒刑8年;
洪卫生,男,47岁,有期徒刑12年;
彭冲,男,25岁,因上网判罪有期徒刑7年;
方隆超,男,52岁,长江航办干部,有期徒刑3年;
倪国宾,男,有期徒刑3年;
张爱民,男,29岁,中国银行职工,因二次进京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
邹嘉荣,女,32岁,有期徒刑2年;
石磊,男,39岁,有期徒刑1年(已刑满出狱);
陈静,女,37岁,有期徒刑1年;
张珂,女,41岁,劳教3年;
刘红秀,女,45岁,教师,劳教3年;
杨镇武,男,49岁,劳教3年;
周翠娥,女,29岁,护士,劳教3年;
许春枝,女,45岁,华工后勤职工,因三次进京被劳教2年;
吕震,男,24岁,武汉邮科院干部,因三次进京被劳教2年;
李建华,女,46岁,4262厂职工,劳教2年;
静秀,女,32岁,教师,劳教2年;
胡胜莲,女,劳教2年;
李金龙,男,劳教2年;
王莉,女,29岁,湖北日报记者,因三次进京被劳教一年半;
陈锦辉,男,28岁,洗衣机厂职工,劳教1年半;
彭维圣,男,52岁,因二次进京被劳教一年半;
乔传杰,男,30岁,机械研究所,因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半;
张全浩,男,32岁,自来水厂职工,劳教1年半;
宋刚,男,40岁,教师,劳教1年半;
王劲松,男,因在揭批会上摔烟缸被劳教1年半;
王凯,男,劳教1年半;
吕超,男,劳教1年半;
张杰红,42岁,湖北印刷厂职工,三次进京被劳教1年;
田承远,男,32岁,洪山宾馆职工,劳教1年;
刘黎娜,女,50岁,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工人,劳教1年;
王昌慧,女,60岁,省化工研究所工程师,因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
熊桂菊,女,50岁,幼儿园园长,劳教1年;
黄琴,女,28岁,黄鹤楼酒厂职工,劳教1年;
蔡三枝,女,50岁,幼儿园会计,劳教1年;
许桂娥,女,劳教1年;易兰芝,青山船厂,劳教1年;
汪女士,武钢党校教师,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
徐向秀,女,劳教1年;左翠华,女,劳教1年;
刘丽华,女,劳教1年;田莎,女,劳教1年;
姚慧,女,劳教1年;张佳凡,女,劳教1年;
杨丽萍,女,劳教1年;王莉平,女,劳教1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30/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