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0: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妇女高静坤遭迫害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高静坤,女,一九五一年生,现年六十一岁,家住霍林郭勒市,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不允许再修炼大法,高静坤和其他同修一起去长春证实法,因没有联系到当地同修,就回到了当地。被邪恶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知道后,勒索她现金二百元,说是扰乱社会治安,收据上盖有公安局治保科的印章。
从长春回来后,高静坤家里经常受到邪党的街道、派出所、电视台、镇政府的骚扰,每次去家里的不法之徒都不下五个人。电视台的人扛着录相机,非法录相。他们竭力逼迫高静坤承认:自己身体好不是由于炼功的结果,而是其它原因造成的。
高静坤被非法关进洗脑班一次,长达十五天。在洗脑班里,她被强迫观看邪党的各种黑材料,遭受精神摧残与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高静坤再次踏上去北京证实大法之路,和四名同修一起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城楼上,被邪党的便衣警察绑架到北京市前门派出所,关了大半天,到了晚上通辽市驻京办来人,又把高静坤等人劫持到驻京办的住地,非法关押了三天。三天后,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警察乌力吉、王立国、矿区公安处杨喜文,还有一个刘占峰要将她们劫回当地。乌力吉等人出去吃饭,说把这几个人都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给她们饭吃。办事处富雪恒没有这么干。
高静坤再次被劫持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女警察赵凤云开始搜身,一共搜了三次,抢走了随身佩戴的法轮章,还有二百元现金。后被非法审问到半夜一点多,又连夜送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谓的抵押金,才放人。
迫害责任单位及个人:
通辽市驻京办。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乌力吉、王立国。
霍林郭勒市矿区公安处:杨喜文、刘占峰。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街道、派出所、电视台、镇政府。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赵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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