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07: 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续) 黑龙江省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0年1月1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刘虹、刘喜祥、候波、张长明、刘瑞元、朱俊和、张挂燕、岳淑菊、邵淑静、唐丽云、刘金魁等11人,黑龙江省勃利县孙九龄等3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判刑劳教三年。他们没有做任何不好的违法的事情,老百姓都知道是好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5/7/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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